【煮酒論史篇】 中國古代的軍事制度(第4/4頁)

-- 作者:謝旭

-- 發布時間:2005-7-12 1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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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中央設軍機處,掌軍政大事,承皇帝旨意辦理。軍隊由八旗兵和綠營兵組成。八旗以正黃、鑲黃、正白、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八種旗幟為標志。‘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軍事、政治、經濟等方面的職能。八旗各有旗主,皆為世襲。清太宗又增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統一全國後,

八旗成為完全不事生產的軍政組織,直屬於國家而不再屬於旗主,又分為京營八旗(由正黃、正白、鑲黃三旗擔任)和駐防八旗,後者分駐全國要沖,作為震懾地方的武力。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衛所制度召募的漢兵,以綠旗為標志,以營為基礎建制單位,有騎兵、步兵、守兵之分。將官由兵部選任,每省均有綠營數鎮,主將稱總兵,總兵之上設有提督,節制一省或數省各鎮總兵,巡撫、總督又有統率提督之權力。

滿洲八旗以騎射為長,在平川曠野沖鋒陷陣本其所長;而漢軍八旗善用火器,在圍城攻堅和水上作戰中屢建奇功。然而,因八旗兵為清王朝的建立和鞏固立下汗馬功勞,故而清朝采取了優待滿洲八旗的政策,在各方面均給予特殊照顧。八旗兵逐漸鬥志消沉,自康熙平三藩之亂開始,八旗對綠營的依賴日益嚴重,其戰略的主力地位也為綠營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