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論史篇】 中國古代的軍事制度(第2/4頁)

任務,到期更換,故稱‘更卒‘。這種全國性按年齡征發的普遍征兵制,對後代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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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謝旭

-- 發布時間:2005-7-12 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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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軍事制度既繼承了秦代制度又有創新。皇帝仍是最高軍事統帥,他通過直接操縱的兩大中央軍事領導機構控制全軍。這兩大機構是:由郎中令、衛尉、中尉等組成的中央警衛機構;由太尉、將軍、將、尉等組成的全國最高軍事行政機構。

中央警衛部隊可分為宮廷警衛與京城警衛。宮廷警衛稱南軍,由郎中令(光祿勛)負責,衛尉統領;京城警衛稱北軍,由中尉(執金吾)負責,擔任宮殿之外京城之內的日常警備。為有效地控制全軍,皇帝在中央設置了以太尉為首的軍事領導機構。太尉名義上是最高軍事長官,但實際只負責軍事行政,並無發兵、統兵之權。

漢武帝時,設置了大將軍一職,逐漸取代太尉而執掌軍權,甚至超越了丞相的權限。但武帝後時置時罷,其實際地位的高下也因人而異。

西漢地方行政體制是郡縣制。長官稱太守,次官稱都尉,太守總管軍民諸政,都尉分治軍事。後者具體負責郡內一切軍事行動,直接統率地方部隊,權力很重。縣級軍事領導機構與郡級相類似,縣令主管一切軍政事務,縣尉分管軍事,職責主要是抓捕盜賊,負責境內警備,對於縣令有一定的獨立性。鄉設遊徼,鄉以下有亭,設亭長,是地方軍事的基層組織。

從漢武帝始,中央對降附或內屬的少數民族,均設屬國以處之。屬國都尉是屬國最高長官,以武職兼理民事,為漢代軍事體制的又一特征。為加強對屬國及邊疆地區的軍事控制,中央還派去一些臨時的武官,稱‘持節都護‘,如西域都護、護羌校尉等,地位相當於內地的太守,構成漢代一種獨特的地方軍事領導機構,同時也是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進行控制的特殊措施。

西漢兵役與勞役不分,統稱‘徭役‘。成年男子均需服徭役,先是在本郡當一年‘車騎材官卒‘,即郡國兵,進行軍事訓練,獲得必要的軍事技能,然後回鄉務農,成為國家的預備兵;以後再根據實際需要,或當一年‘戍卒‘,即在邊防軍服役一年,或當一年‘衛卒‘,即在京城警備部隊服役。結束後每年還需在本地服勞役一月,稱‘更卒‘,任務是修營壘、做烽燧、建宮室、陵墓,修河堤,運輸等等。

漢武帝前,車、騎並重,之後,騎兵取代車兵,成為漢軍的主力兵種。漢匈戰爭的幾大戰役,騎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使中國古代騎兵完成了向戰略軍種的轉變,成為戰爭的主力。

漢軍的編制是部曲制,在領兵將軍之下設部、曲、屯、隊、什、伍的組織系統。部是漢軍中的最高一級編制,部的主管軍官稱校尉,官秩同於太守,出征作戰時受領兵將軍指揮。曲隸屬於部,長官叫軍侯,地位相當於縣令。屯置屯長,隊設隊率,什伍是軍中最基層組織。這套軍事組織體制常年設置,戰時則由朝廷任命將軍予以統帥,出征討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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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謝旭

-- 發布時間:2005-7-12 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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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軍事制度最有特點。盛唐的赫赫軍威,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完善的、運行良好的軍事體制。唐朝軍權集中於中央,由皇帝親自掌握。尚書省下轄的兵部,為國家日常軍務統理機構,其長官為兵部尚書。貞觀十年(636年),對北朝以來的府兵制度進行重大調整:府兵為國家基本的常備軍,平時隸屬於十二衛和太子東宮六率,其中左右衛領60個軍府,諸衛領40-50個軍府,其余隸屬東宮六率。每衛設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每率設率一人,副率二人。平時負責管理府兵輪番宿衛諸事,戰時經皇帝任命,率領從各府調集的府兵出征。‘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新唐書·兵志》)重大軍機要事由政事堂舉行的宰相會議輔佐皇帝商決,兵部負責武官的考核、任免,軍隊的編制及輪換、甲仗、廄牧、圖籍等事務。

府又稱軍府,是唐朝中期以前基本軍事單位,其寓兵於農、兵農合一的構思向來為人們所稱道。太宗時,軍府又名折沖府,兵員達1200人為上府,1000人為中府,800人為下府。每府置長官折沖都尉一人,副長官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全國最多時共設634府,兵員達60萬人,主要分布於作為政治中心的關中、隴右、中原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