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 大結局 第三章 疑惑(第2/5頁)

在許多的史書中,崇禎皇帝應該是這麽個形象:很勤奮,很努力,就是人比較傻,死幹死幹往死了幹,幹死也白幹。

這是一種為達到不可告人目的,用心險惡的說法。

真正的崇禎,是這樣的人:敏感、鎮定、冷靜、聰明絕頂。

其實魏忠賢對崇禎的印象很好。天啟執政時,崇禎對他就很客氣,見面就喊“廠公”(東廠),稱兄道弟,相當激動,魏忠賢覺得,這個人相當夠意思。

經過長期觀察,魏忠賢發現,崇禎是不拘小節的人,衣冠不整,不見人,不拉幫結派,完全搞不清狀況。

這樣的一個人,似乎沒什麽可擔心的。

然而魏忠賢並不這樣看。

幾十年混社會的經驗告訴他,越是低調的敵人,就越危險。

為證實自己的猜想,他決定使用一個方法。

天啟七年(1627)九月初一,魏忠賢突然上書,提出自己年老體弱,希望辭去東廠提督的職務,回家養老。

皇帝已死,靠山沒了,主動辭職,這樣的機會,真正的敵人是不會放過的。

就在當天,他得到了回復。

崇禎親自召見了他,並告訴了他一個秘密。

他對魏忠賢說,天啟皇帝在臨死前,曾對自己交代遺言:

要想江山穩固,長治久安,必須信任兩個人,一個是張皇後,另一個,就是魏忠賢。

崇禎說,這句話,他從來不曾忘記過,所以,魏公公的辭呈,我絕不接受。

魏忠賢非常感動,他沒有想到,崇禎竟然如此坦誠,如此和善,如此靠譜。

就在那天,魏忠賢打消了圖謀不軌的念頭,既然這是一個聽招呼的人,就沒有必要撕破臉。

崇禎沒有撒謊,天啟確實對他說過那句話,他也確實沒有忘記,只是每當他想起這句話時,都禁不住冷笑。

天啟認為,崇禎是他的弟弟,一個聽話的弟弟;而崇禎認為,天啟是他的哥哥,一個白癡的哥哥。

雖然只比天啟小六歲,但從個性到智商,崇禎都要高出一截,魏忠賢是什麽東西,他是很清楚的。

而他對魏公公的情感,也是很明確的——幹掉這個死人妖,把他千刀萬剮,掘墳刨屍!

每當看到這個不知羞恥的太監耀武揚威,魚肉天下的時候,他就會產生極度的厭惡感,沒有治國的能力,沒有艱辛的努力,卻占據了權位,以及無上的榮耀。

一切應該恢復正常了。

他不過是皇帝的一條狗,有皇帝罩著,誰也動不了他。

現在皇帝換人了,沒人再管這條狗,卻依然動不了他。

因為這條狗,已經變成了狼。

崇禎很精明,他知道眼前的這個敵人有多麽強大。

除自己外,他搞定了朝廷裏所有的人,從大臣到侍衛,都是他的爪牙,身邊沒有盟友,沒有親信,沒有人可以信任,他將獨自面對狼群。

如果冒然動手,被撕成碎片的,只有自己。

所以要對付這個人,必須有點耐心,不用著急,遊戲才剛剛開始。

【目標,最合適的對象】

魏忠賢開始相信,崇禎是他的新朋友。

於是,天啟七年(1627)九月初三,另一個人提出了辭呈。

這個人是魏忠賢的老搭档客氏。

她不能不辭職,因為她的工作是奶媽。

這份工作相當辛苦,從萬歷年間開始,歷經三朝,從天啟出生一直到結婚、生子,她都是奶媽。

現在喂奶的對象死了,想當奶媽也沒轍了。

當然,她不想走,但做做樣子總是要的,更何況魏姘頭已經探過路了,崇禎是不會同意辭職的。

一天後,她得到了答復——同意。

這一招徹底打亂了魏忠賢的神經,既然不同意我辭職,為什麽同意客氏呢?

崇禎的理由很無辜,她是先皇的奶媽,現在先皇死了,我也用不著,應該回去了吧。其實我也不好意思,前任剛死就去趕人,但這是她提出來的,我也沒辦法啊。

於是在宮裏混了二十多年的客大媽終於走到了終點,她穿著喪服,離開了皇宮,走的時候還燒掉了一些東西:包括天啟皇帝小時候的胎發、手腳指甲等,以示留念。

魏忠賢身邊最得力的助手走了,這引起了他極大的恐慌,他開始懷疑,崇禎是一只披著羊皮的狼,正逐漸將自己推入深淵。

還不晚,現在還有反擊的機會。

但皇帝畢竟是皇帝,能不翻臉就不要翻臉,所以動手之前,必須證實這個判斷。

第二天(九月初四),司禮監掌印太監王體乾提出辭職。

這是一道精心設計的題目。

客氏被趕走,還可能是誤會,畢竟她沒有理由留下來,又是自己提出來的。而王體乾是魏忠賢的死黨,對於這點,魏忠賢知道,崇禎也知道。換句話說,如果崇禎同意,魏忠賢將徹底了解對方的真實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