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朱元璋之死:最後一道可怕的命令(第5/5頁)

  我相信中國的例子啟動了人類的一個千年探索,去發現在協調大規模行為這一點上,從價格和私人或小團體(合夥或公司)對私利的看法出發,會有些什麽成果。”

  在“現代”的經濟和社會結構基礎上,宋代的人文精神也實現了突破。

  宋代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不殺大臣”,與士大夫共天下的朝代。宋代的文學藝術作品裏,洋溢著前所未有的生活氣息和個人尊嚴意識。

  然而,朱元璋創造的明朝卻在宋朝的坐標下實現了全面大躍退。明史學家黃仁宇說,“明朝之采取收斂退卻的態度,也可以說是在王安石新法失敗後的一種長期的反動”。明代的經濟發展遠遠不及宋代。宋真宗時代,國家財政收入16000千萬兩白銀,而據黃仁宇計算,明王朝在1570-1580年間,平均每年財政收入是3078萬兩,不過是宋朝的19%。更主要的是,農業稅占明朝政府總收入的81%,工商雜稅只占總收入的12%。這個數字告訴我們,相對宋代,明朝的經濟結構是何等落後。

  宋代經濟奇跡的出現主要是因為商品經濟的高度發達。而做了皇帝之後,朱元璋敏銳地意識到了商人財富的增長可能對政權帶來的挑戰,因此在他的統治下,中國幾千年來的抑商傳統進一步發揚光大。

  他屢屢說:“農桑為衣食之本。”只有實實在在出產了糧食和棉花的活動在他看來才是勞動。他說:“上古時代,每個男人都耕地,每個女人都織布,所以水旱無虞,饑寒不至。自從人們學會了經商,學會了享受,農桑之業廢……所以,要讓天下人都吃飽飯的關鍵在於禁止商業。”

  他規定,商人外出經商,必須經官府嚴格審核,發給通行證才行。如果沒有通行證隨便外出,隨便什麽人都可以把商人拿赴官府,治以“遊食之罪”,重則殺頭,輕則發配到邊疆地區。他又明令取消了全國所有的商業經紀人和中間商,只允許最低限度的商業活動存在。商人被列為社會上最底一層,想考學、當官,都會受到種種刁難和限制。

  宋代財政收入早就實現了貨幣化,朱元璋卻把稅收制度倒退了幾百年,恢復了低效率的實物征收制和勞役制。“衙門內的傳令、獄丁,都由各鄉村輪派,即使文具紙張,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類的修理也是同樣零星雜碎的向村民征收。”“全國蓋滿了此來彼往短線條的補給線,一個邊防的兵鎮,可能接收一二十個縣份的接濟;一個縣份也可以向一打以上的機構繳納財物。”“萬歷二十年,北京的宛平縣知縣沈榜聲稱,他每年要向二十七個不同的機構交款,總數則不出白銀二千兩。”

  用黃仁宇的話來說,洪武型財政的特點就是“缺乏眼光,無想象力,一味節省,以農村內的經濟為主,只注重原始式的生產……不顧投資為來日著想”。“這種維護落後的農業經濟,不願發展商業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國在世界範圍內由先進的漢唐演變為落後的明清的主要原因。”

  宋代地方經濟發展不平衡,部分地區經濟高度發達,江南領先於華北,東部發達於西部,由此帶動全國經濟成長。朱元璋則始終崇尚平均主義,防止局部地區經濟領先發展,強迫領先地區向落後地區看齊。

  宋代貨幣高度發達,明時則抑制鑄幣業,有時甚至禁止金銀及銅幣交易。據估計整個明代鑄錢量不超過千萬貫,這不過相當於北宋兩年的造幣量。因為缺乏貨幣,無法交易,許多小商小販失業,“1544年竟至因‘錢法不通’人民倒斃於北京”。

  宋元都是世界性帝國,從海外貿易中獲得了巨大財富。但明朝實行嚴格的閉關鎖國措施,非但不準國人出海,外國進行“朝貢貿易”的數量也限得極低。孫基隆說:“明代中國從蒙古世界系統中擺脫出來……不可免作出背對世界大勢的自然反應。中國從唐末已開始走向海洋,但如今這個新走向變成‘離經叛道’,並被算在‘外族’蒙古的頭上,而新出現的鎖國心態則被說成是‘華胄重光’。”

  明朝的人文精神更是大大退化,返祖到三代以前。朱元璋開創的明朝,賤視大臣的程度創了歷史之最。皇帝一不高興,就把大臣按到地上脫下褲子一頓棍打。

  唐宋以生機勃勃的外向型競爭社會呈現於世界,而朱元璋統治下的明朝則是內向的、反競爭的、缺乏想象力的。朱元璋開創的三百年大明,是中國歷史上最穩定的朝代之一。而這三百年間,卻是歐洲歷史上最為動蕩的階段。不過正是在這些動亂中,孕育了現代西方文明。黃仁宇說,“克倫威爾在馬斯頓荒原擊敗查理一世時,為公元1644年,也即是中國所謂崇禎皇帝上煤山的一年,也就是明亡的一年”。大明三百年,正是中國與西方一個大幅度後退、一個大踏步前進的擦肩而過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