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反腐風暴: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第6/7頁)

  真是平日只見民求官,怎想還有官求民!在朱皇帝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中,被封建統治顛倒過去的世界又顛倒回來了!

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從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皇帝與百姓密切配合,嚴厲打擊貪汙腐化。那個時候,幾乎無日不殺人。有些衙門,因為官吏被殺太多,沒有人辦公,朱元璋不得不實行“戴死罪、徒流辦事”,“戴斬、絞、徒、流刑在職”的辦法,叫判刑後的犯罪官吏,帶著鐐銬回到公堂辦公。

  他不僅動用刑獄,嚴加懲處,而且還法外加刑。罪行嚴重的,處以墨面文身、挑筋、挑膝蓋、剁指、斷手、刖(yuè)足、刷洗、稱竿、抽腸、閹割為奴、斬趾枷令、常號枷令、梟首、淩遲、全家抄沒發配遠方為奴、族誅等各種非刑。

  在洪武時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極為危險的勾當。據說,皇帝每天上朝,如果把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這一天殺的人就少一些;如果把玉帶低低地按在肚皮下面,這一天準得大殺一批,官員就嚇得面如土色。在這種恐怖氣氛中,不論大官小官,個個膽戰心驚,不知什麽時候就有大禍臨頭。傳說當時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與妻子訣別,到晚上平安回家便舉家慶賀,慶幸又活過了一天。

  原來是天底下最熱愛做官的讀書人們此時也視仕途為畏途。他們“以溷(hǔn)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多不樂仕進”。有的家裏有好學之子,怕被郡縣所知,弄去當官,反而叫他們休學種地。有的為了避免被強征出仕,至自殘肢體。

  不少人在時過境遷之後,回想起洪武朝的情景,還心有余悸。如當時監察部副部長左僉都禦史嚴德瑉,在洪武朝因病要求辭職,朱元璋懷疑他是裝病,將他黥面發配到廣西南丹。後來遇赦放還,活到宣德朝,回憶起當年的經歷,說先時國法甚嚴,做官的常保不住腦袋,這頂破帽不好戴啊!說完還北面拱手,連稱:“聖恩!聖恩!”

  能得到“聖恩”的人太少了。連不少受過朱元璋多次表彰的清官,也因為牽連到“空印案”之類毫無必要制造的大冤案中送了命。濟寧知府方克勤是有名的清官,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也沒有換新的,因為牽連到了“空印案”裏,被朱毫不留情地殺死。戶部尚書滕德懋(mào)被人舉報為貪汙,朱元璋迅即把他處死,之後剖開滕的肚子,想看看這個貪官肚子裏都有些什麽。孰料剖開之後,發現裏面全都是粗糧草菜,只好悻悻地長嘆一聲:“原來是個大清官啊!”

  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殺的人裏有許多無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則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他要的是一個純而又純的與貪汙絕緣的官僚隊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價實現這樣一個在別的王朝沒能實現的人間奇跡,而不是什麽公平正義。如果能達到這個目標,多少人冤死,在朱元璋是無所謂的。

越反越腐的反腐怪圈

  雖然力度如此之大,然而朱元璋期望的純而又純的狀況終於沒有出現。

  在朱的政策下,想在官場全身而退幾乎就不可能,所以有些人,認為反正動輒得咎,不如趁早撈一把算了,反而加緊貪汙搜刮的活動。他們“當未仕之時,則修身畏慎,動遵律法。一入於官,則以禁網嚴密,朝不謀夕,遂棄廉恥,或事掊克,以修屯田工役之資”,享受一天是一天,於是貪汙事件仍然層出不窮,弄得朱元璋連聲哀嘆:“似這等愚下之徒,我這般年紀大了,說得口幹了,氣不相接,也說他不醒。”

  連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村民自治也很快破產了。因為有了權力,可以處理一般的案件,老人也很快腐敗起來。他們毫不自重,以權謀私,甚至貪圖酒食賄賂,“公道不昭,貞邪莫辨,妄張威福,顛倒是非”。

  至於擒拿犯法吏員一舉,負面作用也很快反映出來。群眾運動的火候是最難掌握的。不久,就有許多地方官為了政治利益,威脅利誘百姓們保舉自己,打擊他人,更有許多地方群眾為了抗稅不交而把正常工作的稅收官員捉拿到京。這類事情遠比真正捉到的貪官要多,弄得朱元璋一個勁地嗚呼不已。

  朱元璋自己多次承認他的思想教育工作收效甚微。他在談及《大誥》前兩編施行情況時說道,“邇來兇頑之人,不善之心獨未向化”,“奸頑之徒難治,扶此彼壞,扶彼此壞。觀此奸頑,雖神明亦將何如!”觀洪武二十一年至三十一年所頒布的榜文,也可看到朱元璋的目標沒有實現,讓他不滿的現象比比皆是:“縣州府行省官吏在職役者,往往倒持仁義,增詞陷良”,“淩虐良善,貪圖賄賂”;“奸頑小人,恃其富豪,欺壓良善,強捉平民用為奴仆,雖嘗累加懲戒,奸頑終化不省”;“無藉之徒,不務本等生理,往往犯奸做賊。若不律外處治,難以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