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心喪三年(第2/2頁)

於是門人們就不穿孝服,光在頭上或者腰間綁條孝帶(绖),一個人出門的時候解下來,平常大家夥兒在一起的時候,就都結上。鄭渾說了,既然孔門弟子平常都聚在一起,可見他們是一起為孔子服喪的,由此可見,師喪之禮,除了不需要穿戴孝服外,跟死了爹沒兩樣——您也得去墳前結廬,守喪三年,那怎麽可能不辭官呢?誰給你連續放三年的帶薪長假?

是勛心說去你媽的!孔門弟子聚在一起就肯定是為孔子服喪?那只說明門派還沒分裂,大家夥兒還沒分行李各回各家罷了吧。不過他也就只敢腹誹幾句,不好明著駁鄭渾,因為鄭渾背的經典沒有錯,而其解法,也是這年月的通則,相關禮制的大問題,是勛不便在相關己身的時候別出心裁,拿出另外的解來。

他只好拐著彎子找緩兒,當下沉吟少頃,問鄭渾說:“應仲瑗《風俗通義》,文公讀過否?”鄭渾搖頭:“久聞其名,未得一睹,憾甚。”

應仲瑗就是應劭,老先生在臨終前不久,曾經把自己寫成的《風俗通義》送過是勛一套,是勛閑來無事,通讀過好幾遍。於是當即背誦《風俗通義?愆禮》上的文句:“凡今杖者皆在權威之門,至有家遭齊缞同生之痛,俯伏墳墓而不歸來,真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也。無他也,庶福報耳。”

應劭這是對於大將軍掾宣度為其師張奐“制杖”——也就是說手持哭喪棒為之服喪——一事,評價說:如今為師服喪者,其師多為權貴(比方說張奐,即為一時名將兼名儒,去世前但任太常),某些人正給老師守著喪呢,碰到自家死了人,壓根兒理都不理,這種不愛其親而愛他人的舉動,只可能有一種解釋——“庶福報耳”,做政治投資,期望能有回報。

是勛的意思,鄭文公你剛才跟我提什麽顏篤、孔昱之類的先例,大抵如是。可是以我如今的身份、地位,需要靠給鄭玄服喪來獲取政治回報嗎?鄭玄的官兒是不小,可我也並不弱啊,又不是什麽縣令、侯相的……鄭渾拱手道:“渾知使君之意也,不欲以逾俗之禮而壞國事。”不管他再怎麽引經據典,終究給老師守喪還是跟給老爹守喪不同,並非此時士人間普遍遵守的禮儀——話說這年月,就算給老爹守喪三年,那也不要求人人遵守啊——況且士人們誰還沒有老師,很多還不止一個,這都要三年三年地守過來,國家用誰為官,百姓以誰為牧?

然而鄭文公隨即又把話頭一轉:“然使君自與他人不同。身為經學通家、儒門新宗,禮之一字,不可稍有輕乎。寧逾而為人嘲為迂,毋不及而為人斥為狂也。”

是勛聞言,不禁悚然而驚。

鄭渾說得沒錯啊,如今自己並非普通士人、官僚的身份,在儒林中也算小有名氣了,相關禮制之事,哪怕搞過了頭,被人嘲笑為迂腐,那也比不去搞,被人斥責為狂妄、無禮為好。除非自己跟曹操似的,打算破罐兒破摔——反正我再怎麽努力,汝等亦目我為“贅閹遺醜”,那我就幹脆到處破其俗禮給你們瞧——只要還想維持在儒林中、文壇上的名氣,那就不得不從此俗禮啊。

這可怎麽辦?難道自己真的必須辭官不成麽?

是勛不禁苦笑,貌似自言自語地說:“若朝廷奪情,又如何?”

“奪情”這個詞兒,其實這年月還並沒有,但望文生義,鄭渾略一琢磨,也就大致上明白了。漢儒搞的某些花樣,甚至比後世還要匪夷所思(比方說為老師守喪三年),但大多未成制度,只是某些人的心血來潮,或者刻意沽名釣譽,所以朝廷也不存在著習慣性的“奪情起復”。然而類似的事情卻時有發生,比方說曹操此前死了老爹,因為朝中離不開他,所以荀彧等幾人研究來去,就不準他守喪三年,而改成了三個月——曹德可是正經守喪三年去了。

是勛那意思,我倘若上表辭官,朝廷不答應,那怎麽辦?

鄭渾首次露出了一絲微笑:“若朝廷不允,則非使君非禮也。”朝廷答應與否,那是朝廷的事兒,這個態度,你卻不能不表上一表。

是勛愕然,隨即才重新振作起來——敢情鄭文公不是要轟我走啊,只是要我表態,要我不必因小失大,丟掉了在儒林中來之不易的好名聲。那這事兒……我看可以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