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曹洪之怒(第2/2頁)

是勛說倘若天下太平,就應該徹底取消關卡稅,讓商賈自由往來,但在戰亂未息的今天,咱還沒法兒這麽辦——地方窮困,地方官兒還靠這筆額外收入發薪呢,駐軍將領還靠這筆額外收入養兵呢。說到這裏,他瞟一眼曹昂,心說小子你明白我的擔心了嗎?

曹昂當然也不傻,拱手笑道:“此言若泄之於外,他且不論,子廉叔父必深恨姑婿也。”

曹洪曹子廉,史書上說他“家富而性吝嗇”,曹操也說:“我家貲那得如子廉耶!”加上他禦下不嚴,家奴多作惡,所以後世往往都將其目之為曹魏第一大貪官。其實這是個誤解,曹操最恨人貪汙,哪怕是曹洪,若是少貪一點兒,曹操還可能看在族兄弟和曾經救過自己命的份兒上稍加容忍,要是真貪多了,曹操第一個不會放過他。主要曹洪的產業大多來自於灰色地帶,其中就包括了設卡收稅,雖然也不是什麽幹凈錢,但朝廷既然沒有嚴加禁止,你就不能算他貪汙。

所以說,是勛說要徹底取消關卡稅,這話要是被曹洪聽到了,他絕對不會饒過是勛——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親戚也沒有情面可講!

是勛擺擺手:“故謂今時不宜也。”天下還亂著呢,需要那些將領去率軍打仗,你不讓他們發財,他們還能踏下心來跟著你嗎?起兵謀反都是可能的。得等天下太平了,基本上削了將領的兵權,不怕他們亂來,才能這麽幹哪。然而——“今之策也,朝廷設職以督導之,罷近途之關津……”距離太近的關卡,必須得給停了,好麽,我出城三裏你收一回稅,再走三裏再收一回稅,我這買賣還幹不幹啦?——“並定其上限,且抽其一也。則朝廷既可得利,商賈又少其害,異日罷設,也好措手。”

在原本的歷史上,魏文帝曹丕在延康元年下詔,規定日後關津之稅,不得高於十一——也就是說,最多收取十分之一的貨物。由此可見,亂世當中各地的亂收稅有多嚴重,額度有多高啦,估計一車貨走不上百裏地,就撞見好幾回收20%的,最終連渣子都剩不下……是勛說朝廷得定個上限,不能讓地方上亂收,而且還可以從中抽頭,不用多,再十分之一就好了,積累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至於收稅的上限是多少,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這個再說,我現在還不能給出具體的數字來。

曹操說這條計策好——一方面能來錢,一方面還限制地方勢力,他不喜歡才怪哪。

是勛說第三策,必須推翻歧視商人的政策。其實話說起來,這些政策也都形同虛設,說什麽商人不能穿絲綢,不能乘馬車,只要有錢,買通了地方官兒,還擔心這些禁令嗎?後來明朝也有類似禁令,甚至更嚴格,不同身份等級的人只能穿特定樣式、質地的衣服,可是到了中後期,你往大點兒的城鎮裏一站,滿眼都是穿著黃色綢衣的平頭百姓——啥禁令啊,完全沒人搭理。

就算商賈不得為吏這一條,也未必能夠嚴格遵守。別的不說,商人發家以後,大可以向地方豪門投獻(事實上,不投獻也很難繼續發展下去),把子弟送過去當門客甚至聯宗,那就有機會出仕了。只是一條,你這種出身,當小吏沒問題,想升官兒就有無數烏雞眼盯著,為了搶奪自己也未必能霸得到手的空位,讀書人也是可以放下節操,無所不為的。除非朝廷廢除禁令,並且皇帝親自選拔——比方說武帝時代的桑弘羊——否則玻璃天花板永遠存在。

而且,向來朝廷征兵也好,戍邊也罷,對於那些最艱苦的活計,只要強迫參與,首先考慮的就是囚徒、贅婿,以及商賈。

話再拉回來說,即便這些禁令大多形同虛設,終究是高懸在商賈階層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不定哪天就會掉下來,官員們只要想收拾你,這是最方便揪的小辮子。這就使得一般士人家庭不願也不屑去經營工商業,頂多把家中讀書不成的分支子弟推出去賺錢——反正資源有限,本來薦舉出仕也輪不到他們——由此惡性循環,整體社會輿論對工商業的輕視就越來越嚴重。

所以是勛說了,想要發展工商業,就得從根子上廢除那些身份限制令。

曹操捋須沉思,好一會兒才開口問:“似此三策,宏輔可為操辦否?”

是勛連忙擺手:“除第一策,勛必不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