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居於墓的根據就是魂依於屍骨。死者的屍骨在哪裏,他的亡魂也就在哪裏。如果死而無葬,屍骸拋露荒野,那麽鬼魂就依其骨骸而遊蕩。這種情況在古代是很常見的,小則道遇虎狼、失足溪流,大則戰場上的殺人盈野、屍骨撐拄,大災荒時千裏無炊煙,逃荒的百姓輾轉死於溝壑,以及洪水漂流、屋廬蕩沒、人化魚鱉,這些往往都是讓人死無葬身之地的。而沒有葬身之地的鬼魂,就和漂泊異鄉的流民一樣,不但會讓他們的親人感到不安,使路人感到淒愴,也會給當地的治安帶來麻煩。

唐佚名《靈怪錄》記因服徭役而客死於他鄉的鬼魂,當時無人收殮,那孤魂只能靠路人的憐憫而偶得一飽:

開元六年,有人泊舟於河湄者,見岸邊枯骨,因投食而與之。俄聞空中愧謝之聲,及詩曰:“我本邯鄲士,祗役死河湄。不得家人哭,勞君行路悲。”

宋人《趙康靖公聞見錄》,記歐陽修泊舟漢江,“夜聞人語甚鬧,有歌者哭者”,至近曉方消停。問村人,此處有冢墓否?答雲無。行一裏余,見一戰國時所築的古戰壘,其名為沔城。那些戰死的幽魂已經在此流落千年了。

明人董榖《碧裏雜存》記南京覆舟山(即那座“虎踞龍蹯”的鐘山)之陽,為六朝以來之古戰場,“多鬼物,人不敢行”。歷代戰死的鬼魂已成野鬼,正如官軍之墮落為土匪,經過上千年,仍然騷擾著地方。朱元璋定都南京,“即其地為太學以鎮之”。這舉措不太英明,想那大兵見了秀才,腎上激素猛增,折騰勁兒恐怕就更大了吧。

無論如何,這種死無葬身之地的野鬼總讓人感到憐憫,但也有偶爾的例外。《搜神後記》記曹操的隨軍樂船沉於濡須口,被淹死的樂妓永久地魂系江浦,但竟像南京雞鳴山上的胭脂井一樣,成了當地一處頗有浪漫色彩的景點:

廬江箏笛浦,浦有大舶,覆在水中,雲是曹公舶船。嘗有漁人,夜宿其旁,以船系之,但聞箏笛弦節之聲及香氣氤氳。漁人又夢人驅遣雲:“勿近官船!”此人驚覺,即移船去。相傳雲曹公載數妓,船覆於此,今猶存焉。

二百多年過去,朝代已經更換,卻還可以繼續擺“官船”的架子,且能以弦歌和香氣啟動後人的綺思遐想。曹孟德濡須口之敗,多少戰船都留在長江裏,光淹死的將士就有幾千,卻從此悄無聲息,沒有什麽韻事供村夫野老作談資,將士與官妓身後的這種價值差別真讓人一嘆。人們的這種顛倒大約是歷來如此。想起安史亂後,黎民和官兵的骸骨還曝露於野,白頭宮女便學著老供奉們,開始講起“那君王”臟唐爛漢的紅墻糗事了,閃閃爍爍,真真假假,在奴本位上自然一切都偉大,弄不好還半遮半掩地炫耀一下曾被擰過一把的屁股。於是聽眾就“雪獅子向火”,而一切苦痛都消失,那場掀天簸地、伏屍千萬的大動亂,真的被一床錦被遮掩了。而且直到千百年後,此淡還未扯完,某種“民俗學者”竟把公公爬灰的長生殿秘辛,當成“七夕”是中國“情人節”的重要證據。

話說回來,如果要為大多數孤魂考慮,還是把他們安置妥當,讓他們有一個廬舍,也就是墳墓為好,而且按鬼魂的企望,最好是魂歸故丘。古人聚族而葬,而“戰敗無勇,投諸塋外以罰之”(《周禮·冢人》)。那些怯陣敗北者不能入宗族之墓,“死而不吊”,但還是要用“素車樸馬”把屍體拉回來,給他“桐棺三寸”以安身。也就是雖然不給公民權但卻不能剝奪生存權的意思。清人王士禎《池北偶談》有“林四娘”一條,明宮人林四娘在國破後,亡魂流落北方,哀訴“魂魄猶戀故墟”。清人慵訥居士《咫聞錄》卷二“鄭秀才”條,記商人吳新為劫盜殺死於海上,其魂現形,自言其願望:“朽骨雖沉渤海汪洋之境,殘魂得依祖宗丘墓之鄉。”鬼魂的思鄉思親之念,與生人並沒有什麽兩樣。

對於漂泊異鄉的鬼魂,要把他移回故鄉,只須把他的遺骨遷葬回鄉,那魂靈自然就會隨之而歸。這就叫“旅魂隨骨返鄉”。清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三言:何勵庵十三四時,隨父罷官回京師。人多舟狹,他就在一個大箱子上鋪張席子當床睡。到了半夜,他只覺得有一只手摸他,其冷如冰,夢魘很久才醒過來。夜夜都是如此。後來才知道,那箱子是仆人之物。仆人之母卒於官署,厝置郊外,臨行時連柩火化,以衣包骨,放在箱中。“當由人眠其上,魂不得安,故作是變怪也。”

唐人戴孚《廣異記》記閻陟隨父任住密州,夢中與一女子交好,如是數月。後一日,夢女來別,音容淒斷,曰:“妾是前長史女,死殯在城東南角。我兄明日來迎己喪,終天永別,豈不恨恨!”骨殖回鄉,此女的魂靈也就要跟著回去,雖然與情人的感情牽扯不斷,卻也無可奈何,想不走也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