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食料簿相近的是利祿之簿,只是前者局限於飲食,而後者囊括所有的收入,不光是薪水、祿米,官匪之贓盜所得也在其內,只要不被抓住吐出來。這簿說是每人都有一本,其實與窮人沒什麽關系,向窮人問“利祿”就好比找叫花子要名片,那是拿人開心。但冥府硬要搞平等,有錢沒錢都要在銀行開個戶頭,那也沒辦法,只不過窮人存折上僅有必須省著用的飯票而已。

祿有兩種,也可以說是三種:對於官宦是“官祿”,朝廷給的那些祿米俸銀,對於普通人則是“利祿”;如果連“利祿”也沒有,那就只有“食祿”,吃飯的糧票了。但在冥簿中的官祿可沒有像工資單那麽清清白白,所有的灰色收入,包括行賄、送禮、搜刮等一切非法所得,只要是“命中該有”,俱在其內。在陽世法律上看作不合法的,只要陰間祿簿中備了案,“命中注定”,那就不但合理而且合法,再“而且”一下,就是神聖不可侵犯,因為“命”是沒人能惹的老天爺安排的。我在《陰山八景》中“破錢山”一節中曾經談到盧懷慎和張說的故事,冥間都專為張說開鑄幣廠了,你能說這些灰色收入不合法嗎?所以看到人家橫征豪斂,金山銀山往家裏搬,老百姓最好不要吱聲兒,更不要拿陽世的法律來說事兒,要記住:那是人家的“命”!——這就是“利祿簿”告訴我們的真理。

當然,不光是現在,就是古代,巨貪也是極少數,因為老百姓的血汗是有數的。“千裏做官,為的吃穿”,當官是讀書人的飯碗,所以解褐的早晚、官職的大小、在任的久暫,最後都可以歸結到一個“祿”字;反過來說也是一樣:利祿之簿也就是仕宦前程之簿。

利祿之簿,小說中並無確定的名目,有的與壽命編在一起,就稱作“祿壽籍”。洪邁《夷堅志補》卷十“田畝定限”條,說溫州瑞安縣木匠王俊,年十七八時,夢入官府,見冥吏抱案牘而過。王俊問之,答曰:“吾所部內生人祿壽籍也。”而瑞安縣正好在其所部之中。於是王俊拜祈再四,願知自己一生所享。冥吏翻檢之後,讓他看,上寫道:“田不過六十畝,壽不過八十歲。”

依照此簿,祿與壽是相關聯的,這也正是一般人都有的常識:人死了,工資或養老金自然就要隨著停發。可是很少人來個“逆向思維”:如果硬著頭皮不領命中該有的工資,那是不是就可以拖延著不死呢?於是有的聰明人預知自己平生食料有限,就用抵制俸祿來延長生命了。《夷堅支志·丁集》卷一有個故事:郭大任接到任命,派他去做杭州於潛縣的知縣。他還未赴任,便做了一夢,有人給他錢數百、米數升,說:“老兄平生祿料就是這些。”郭大任醒後悶悶不樂,既然所享若是之薄,就等於是一上任就殉職了,還有什麽前程?於是便死也不肯赴任。他不領這份俸祿,當然也就死不了,這樣竟混過多年。但後來朝廷查到此事,又任命他做嚴州建德縣令。他本是個窮書生,此時家中用度吃緊,就求他上任以解窮乏,當然不是只為了每月的“錢數百、米數升”。郭大任只好接受,上任之後領了第一個“錢數百、米數升”,可是就在支第二個月俸祿的前一天,他就嗚呼了。

如此看來,只要郭大任不領那“錢數百、米數升”,就可以永遠活下去了。那真是太便宜死他了!但老天爺沒有那麽好愚弄。因為到了家裏窮得揭不開鍋的時候,你就是不領官祿也要照樣餓死,所以最後他還是非上任不可。說了半天,最後還是逃不過一個“命”。

而且還有一說,如果屍位素餐,人的祿命也會被陰司扣減,像郭大任那樣在家泡著不上任,弄不好哪天就連那“錢數百、米數升”的俸祿也蒸發了。這也是有故事為證的。梁恭辰《北東園筆錄續編》卷五有“庸師折祿”一條,就是把壽與祿分開記錄的:浙江鄞縣一個讀書人,文章(當然只是八股之類了)寫得不錯,卻總是困於考場。一日他夢至冥司,遇一吏,正是自己的亡友,便打聽起自己的功名壽數。冥吏為他查了冥籍,說:“君壽未盡而祿已盡,不久將墮鬼錄,更何望於功名!”此人說:“平生以教書糊口,並無過分暴殄,祿何以先盡?”冥吏嘆息道:“你受人束脩而教課時馬馬虎虎。依冥法,無功竊食,即屬虛縻,銷除其應得之祿,以補償所冒領。有官祿者減官祿,無官祿者減食祿。”此書生果然不久就得了噎食,吃不下東西,此時就是壽命不盡,也不得不死了。

但這些也就是拿沒有官祿的小百姓說事兒,像秦檜一級的大奸大惡,也未見陰司敢動他一分一毫,照舊鐘鳴鼎食,壽終正寢。但話又說回來,也許秦檜還是上天派下來執行特殊任務的呢。所以誰也別想從永遠正確的老天爺那裏找毛病。特別是“有官祿者減官祿,無官祿者減食祿”這個“天條”,正如人間一樣,官職是人的第二條生命,官越高則擁有的“生命”越多,同樣是犯罪,高官降職,低官免職,沒有官職的老百姓就只好廢了吃飯的家夥了——這“家夥”是腦袋還是飯碗,其結局總是一樣,只不過有頓、漸之別而已。所以閑事別管,我們只須從這故事中領會,壽、祿二者總是互相串通,壽盡祿自盡,祿盡了也活不成,老百姓要好好捧著自己那個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