髑髏的幽默

(外一章·髑髏與巫術)

有些人本身並不幽默,但幽默卻總是要找到他們,比如吝嗇鬼、假道學、馬列主義老太太等等。可憐髑髏雖然一向安分,在與幽默的關系上卻不幸與上述人等入於一類了。

髑髏,也就是人的頭骨,讀者即使沒有見過實物,也大抵知道它是什麽樣子,相信很少人會對它產生愉悅的情緒。但這並不影響有些人用它來做旗幟或者徽章之類的圖案,以及危險物品的標志,那目的就是讓人感到恐懼,識相的就離遠一些。在中國古代,對骷髏能令人引起恐怖的效果早就有絕妙的應用,那就是一場大戰之後,勝利者把敵人或無辜老百姓的頭顱成千上萬地堆成個小山,號稱“京觀”,讓敵方見之喪膽。而國外,據說有用髑髏堆成的教堂,還成為世界著名的奇觀——即是要用髑髏喚起人的悲憫之心,似也無須那麽大的劑量吧。總之,髑髏似乎是不大容易與幽默挨得上邊的。

但幽默還是要找上門來。南宋的畫家李嵩作有《髑髏幻戲圖》,一個大骷髏把一具小骷髏當作傀儡耍,來逗弄人間的兒童,明人吳來庭說他“必有所悟”,至於悟的是什麽,是不是悟到政治舞台上的傀儡及其操縱者不過是幾具供人嬉笑的骷髏?還是以髑髏為戲具的生人,卻想不到髑髏也正把人生看作一場戲?那又要讀畫者自己去悟了。[1]但不管你怎麽去想,這幅堪稱中國最早漫畫的《髑髏幻戲圖》,其諷刺和勸世意義是掩蓋不了的。曹雪芹的風月寶鑒立意與此相近,無論是從美人那面悟到骷髏,還是從骷髏那面想到美人。生與死,榮與衰,今與昔,智與癡,這之間的是非和轉換,人各有見,而髑髏被拉到其中做了一方的形象代言人,他便想不幽默也不行了。

南宋李嵩《髑髏幻戲圖》,現存故宮博物院。

當然,髑髏幽默的始祖是《莊子·至樂篇》中的那個有名的故事。莊子在去楚國的途中,見路旁有一髑髏,於是大抒悲憫之情,想召請大司命使其復活。但髑髏深顰蹙曰:“吾安能棄南面王樂而復為人間之勞乎!” 卻是無意中對莊子幽了一默。此後東漢的張衡又承其余風,做了一篇《髑髏賦》,只是那髑髏的主人反成了莊子。莊子本來就是借髑髏說自己的話,張平子點破,有些煞風景了。至於魯迅先生據《至樂》改做的那篇戲劇體小說《起死》,把莊子夢境的玄談化為現實中的人生俗務,寓沉痛於幽默,眾所周知,就不必多說了。總之,髑髏在中國文學作品中有時也扮演看起來很輕松想起來卻又沉重的角色的。

但南華真人的大道理玄而又玄,讀了之後,讓人從另一個方向掉進了哈姆雷特的怪圈,不管有多少“心得”,依然弄不清要死還是要活。所以本文且從鬼故事中尋找另一種淺俗的髑髏幽默。既然淺俗,就難免惡謔的成分多一些,但也未必全無教益。莊子不是說過“道在屎溺”嗎,那就說說髑髏與屎溺的故事吧。

最早的一篇見於劉宋劉義慶《幽明錄》:晉大司馬桓溫鎮守赭圻(在今安徽蕪湖)之時,幕下有一姓何的參軍,清晨外出,行於田野中,忽感內急,而急不擇地,一泡尿撒出,正泚到一個髑髏上。等他回到住處,睡午覺時就做了一夢,見一婦人正色言道:“君本佳人,奈何使我受此穢汙!至暮間你自會明白利害。”當時此間正鬧著暴虎,白天尚少行人,至夜間就更不敢外出了。但此位何參軍有不能稍忍須臾的毛病,他在院墻上鑿了一洞,夜間小遺,就把墻外的廣闊天地當作了便池。而此夜他又為膀胱所擾,匆匆趕到墻穴處,正待“撒野”,那暴虎卻恰恰巡行至此,不知突生了什麽靈感,虎頭一掉,便一口把那不抵飯吃的話兒咬了下來,於是何參軍一命歸陰了。到了陰間,何參軍才會真正的“明白利害”,因為按照慣例,人死時是什麽模樣,其鬼就將永遠保留那狀態,也就是說,何參軍一下子從猛男變成了閹鬼!

這故事中老虎如何隔著一堵墻(也許只是抹了層泥的籬笆?)而下嘴的細節不必深究,只說那位髑髏的主人未免心手都太黑了些。何先生情急之下,不能相形度勢,自屬大意,但也許那髑髏本來半掩土中,一時也顧瞻不周,更何況髑髏那東西,倘不是專家,也難辨男女,總之,何先生是絕無故犯三大紀律之意的。如若小加懲戒,也就罷了,總不能附靈於暴虎,把人家下了蠶室吧。婦道人家而行此下九流的狠手,真使閨閣蒙羞,所以雖然“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主題並不錯,可是“卿本佳人,奈何咬鳥”的評語總要還給這位女士的。

但無論如何,向著亡人髑髏“撒野”總是不對的,即使是在荒野中吧,規矩是不應該把它當成易拉罐之類的垃圾,而要當成人的遺體。倘若有人確實把那物件當作一個“人”,卻又認為是一個可以隨意欺侮的弱者,那這個人就活該要受到報復了。袁枚《子不語》卷一“骷髏報仇”與何參軍故事相類,但主角是個惡人,便讓人感覺大不相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