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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視鬼者曰:“人家繼子,凡異姓者,雖女之子,妻之侄,祭時皆所生來享,所後者弗來也。凡同族者,雖五服以外,祭時皆所後來享,所生者雖亦來,而配食於側,弗敢先也。”

這就告訴人們,誰沒有兒子,想認一個孩子作後嗣,那麽你最好從本族中來過繼。因為如果你的後嗣是外姓人,即使親近如外孫,或妻子的侄子,那麽將來他們祭祀祖先的時候,來受享的只能是他們的血緣親族。而本族的子弟,即使疏遠在五服之外,一旦他成了你的繼嗣,那麽將來他們祭祀的時候,首先享受祭祀的就是你,而他們的生身父母也只能配食於側。

這是鬼道理還是人道理?一看即知,鬼道理原來維護的是人道理:宗族的血統不能混淆,宗族的財產不能外流。立嗣問題說是為祖先的衣食計,其實是為子孫、為宗族的財產得失計。《閱微草堂筆記》中還有一個故事,兄弟三人,老二早死,身後無嗣。老大和老三就搶著要把自己的兒子立為老二的後嗣,因為這就可以把老二的家產歸到自己手裏。兄弟倆為這事把官司從陽間打到陰世,這和老二的肚皮問題早就不相幹了。

現在我總算對鬼魂餓肚子的意義弄清一些眉目了。原來只有讓冥間的鬼魂沒吃沒喝,才能讓子孫的祭祀顯得那麽重要;而為了保證讓祖宗一年三餐,子孫的財產就不能流到宗族之外的外姓人手裏!宗族的現實利益要受到最高級別的保護,所以讓祖宗在天之靈的肚皮受些委屈也算不上什麽了。

寫到這裏,再看周作人說的“蓋此等處反可以見中國民族的真心實意,比空口叫喊固有道德如何的好還要可信憑也”,卻是有些意思了。

二〇〇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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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十,言一書生有膽,於月明夜攜酒至叢冢間飲,並呼諸鬼共酌。見鬼影約十余,便以巨杯挹酒灑之,諸鬼“皆俯嗅其氣”。這是紀先生用故事遷就酹酒的錯誤動作,細想一下,這種動作好像是從撒喂雞鴨那裏學來的,對受祭者豈不是太不禮貌了!

[2] 明人錢希言《獪園》卷十五《疫鬼二》中有魏驥打發疫鬼的故事,似乎與張岱所記有些相似之處:魏驥致政於家,這年吃完年夜宴,就帶著子孫出步大門外,忽於燈火光中見有一群藍縷疫鬼,紛然滿路,往來沖突,如投奔狀。尚書笑雲:“何其鬼怪之多若此哉?”遂厲聲叱曰:“汝等小魅,今夕且宿吾裏中,明日可往西村土豪王家去。”言訖,隱隱聞鬼嘯聲。至春,西村大疫,凡王姓者皆遘疫死,孑遺無有矣,而尚書所居之境獨安然。在這裏魏驥允許在本村過除夕的是疫鬼,而且限令只此一夜,天亮必須滾蛋。

[3] 據《舊唐書》,皇帝入葬時要在地宮中供“千味食”:“水陸等味一千余種,每色瓶盛,安於藏內,皆是非時瓜果及馬牛驢犢獐鹿等肉,並諸藥酒三十余色。”

[4] 《邵氏聞見後錄》卷三十:殿中丞丘舜元乘舟溯汴,遇生日,家人酌酒為壽,忽昏睡,夢至一村,主人具飲食,既覺,行岸上,皆如夢中所見。至村舍,有老翁方撤席。問之,曰:“吾先以是日亡一子,祭之耳。”舜元默然,知前身為老翁子也。

[5] 《庚巳編》卷四:嘉定僧如公者,嘗晝假寐,夢至蘇城楓橋北裏許,渡板橋入一家,瓦屋三間,飲饌滿案,己據中坐。有婦人前立,年可四十許,展拜垂泣,少者數人侍立於後。有頃進餛飩,婦人取案上紙錢焚之地。及醒,乃覺飽且喉中有餛飩氣,怪之。後以事至楓橋,順途訪之。到一處宛如夢中所見,入門,幾案陳設皆夢中也。有少年出迎之。扣其家事,雲:“父死矣。”其死忌之日,正僧得夢日也,乃知是時其家設祭耳。

[6] 《涉異志》:天台盧希哲舉進士,弘治間知黃州府。一日坐堂上,隱幾假寐,夢老嫗延至市中橋旁民家,餉以餛飩,饜飽而歸。及覺,口猶脂膩,亟遣左右告以其所走訪之,其家八十老嫗方設祭將撤,問之,答曰:“吾夫死三十余年,平生嗜餛飩,今乃忌日,設餛飩祭之耳。”左右還報,希哲驚訝,時年三十余,意其為後身也。召老嫗入,宛然夢中所見者,給以白金一斤。

[7]  《獪園》卷八“段民曹夢前生”:武進段金,十九歲擢進士第,拜官民曹郎,榷稅杭州北新關。一日坐理文書,忽覺倦甚,擲筆而假寐於案。踰時驚寤,亟召伍伯:“前詣第三條巷內,沿街住有穿綠婦人,祭其亡夫,筵上祭品是青菜餛飩。”訊之,果符其言。婦人雲:“夫亡已十九年矣。”亡之日時,即段君年命。段君喉中猶帶青菜香也。遂捐俸羨,給以粟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