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界的鬼魂卻吃人間的食物,這就不得不考慮這一虛一實的陰陽二物是怎麽“融和”到一起的了。較早的一種說法是,鬼與人的飲食差不多,人把東西吃到肚子裏,鬼也照樣能讓瓶幹碗凈。晉人幹寶《搜神記》卷十六說鬼飲酒,能喝得滴酒不剩。劉宋劉義慶《幽明錄》言鬼吃飯喝酒,兩罌皆空。梁人任昉《述異記》也說“鬼飲啖不異生人”。此說在後世雖然少見,但也並未斷絕。宋人洪邁《夷堅支志·庚集》卷一“黃解元田仆”條記佃仆張某,無疾而死,三日未葬,忽然坐起來“開言道”了。原來他剛一入冥就被派了官差,讓他去勾黃解元的魂,便讓老婆趕快給他準備飯食和一雙草鞋,以便趕路。其妻不敢問,趕忙置辦。張某的屍體就挺在靈床上,動也沒動,便見那飯碗空了,草鞋也不見了。明人陸粲《庚巳編》卷九“黃村匠人”中記一冥卒與生人對面大嚼,一只燒雞吃得只剩下一堆雞骨頭。而《聊齋志異》的“閻羅宴”中,閻羅及其隨行人員更是把邵生為亡母所設的幾桌肴饌一掃而空。

但這種說法實在離現實太遠,因為平時人間祭祀設供,以饗鬼神,祭過之後,那些供品是不會真的被鬼神吃掉的,人們照常可以食用,不但味道不改,且有一種俗說,認為那供過的東西會給人帶來福氣的。所以更多的一種說法則與此相反,也較能貼合現實,就是鬼並不曾把東西吃到肚子裏。可是如果據此就認為鬼神實際上根本就沒有動用,那祭祀的敬意就變成了虛偽的客套,不但對鬼神不敬,而且對鬼神的存在也會產生懷疑了。

所以一面是鬼神什麽也沒有吃的現實,一面是必須讓鬼神歆饗的禮俗,想要把這對立的兩面折衷起來,有兩種辦法,一是明明看見鬼確實吃了,但吃完之後,鬼一走,卻什麽也不少。晉人戴祚《甄異錄》雲:夏文規死後一年歸家,賓從數十人,自言做了冥間的北海太守。家中為眾人設饌,“見所飲食,當時皆盡,去後器滿如故”。

另一種辦法就是,鬼不是沒有食用祭品,只是用了其中的“精華”,剩下的雖然看著如同故物,其實卻只剩下糟粕了。唐人段成式《酉陽雜俎·續集》卷一言鬼飲酒,但飲其酒氣,酒雖如故,而味則淡如水矣。這種說法為後世所認可。清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十言一書生有膽,於月明夜攜酒至叢冢間飲,並呼諸鬼共酌,“數其影約十余,以巨杯挹酒灑之,皆俯嗅其氣。”卷十一中有一條也說“鬼神但歆其氣,豈真能飲!”如此看來,清人錢泳《履園叢話》卷一五“鬼戲”一條中說鬼魂飲酒,“皆呷入鼻中”,那大約是從戲台上往下看得不清,誤把嗅酒當作鼻飲了。

鬼啖食物也是一樣,物在而精華盡去。清人袁枚《子不語》卷二十二有“鬼搶饅頭”一則,寫得好玩:

洞庭山多餓鬼。其家蒸饅頭一籠,甫熟揭蓋,見饅首唧唧自動。逐漸皺縮,如碗大者,頃刻變小如胡桃,食之味如面筋,精華盡去。初不解其故,有老人雲:“此餓鬼所搶也。起籠時以朱筆點之,便不能搶。”如其言,點者自點,縮者仍縮,蓋一人之點,不能勝群鬼之搶也。

《子不語》卷二十二“成神不必賢人”條則雲鬼“一切飲食,嗅而不吞。熱物被嗅,登時冷矣。”精華與熱氣同時消失,鬼物僅取食物的營養和熱量,這種很現代的吃法索性把上廁所的麻煩也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