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餓了要求食,是不能責怪的,即使是對於懶漢吧,也要讓他填飽肚子,才能聽得進規勸。而對於饑餓的鬼魂,那就連勸誡都大可不必了。無地可種,無工可打,無物可買,陰山道上連“嗟來”之聲都聽不到。那麽鬼魂們如何取得食物以解決肚子問題呢?除了那一年一度或數度的子孫祭祀,最體面的就是等人施舍了,此外的取之之道都不大光彩:有智有勇的去搶去騙,力氣小些的就去偷,最不濟的就只有向人乞討了。但也不要誤解,好像冥世裏滿街都是乞丐騙子,一片“陰暗面”。其實那裏真是個太平世界,家家都是室如懸磬,根本不必擔心會有不速之客光顧,所以“夜不閉戶”是自然現象,“閉戶”的可能倒是有些毛病了。至於鬼魂的乞食,那也只能到人間,冥界是行不通的。一個社會要想沒有乞丐,除了尚在縹緲之中的“大同世界”之外,只有兩種情況,一是有法令嚴禁,見一個抓一個,二是大家全都釜中生塵(其實哪裏有釜!),無物可以乞討。冥世應該屬於後一種情況,所以那裏的餓鬼只能盲流到人間,裏面卻是模範治安,一個乞丐也沒有,頗可作為政績申報玉皇大帝的。而且如果按照考亭夫子的定義,填飽肚子是“天理”,品咂滋味是“人欲”,那裏就是只有“天理”,即使讓最苛刻的道德家去考察,也要嘖嘖不絕於口的了。

子孫祭祀不算是求食,有個好稱呼叫“歆享”,是要冠冕堂皇端著架子來接受子孫們孝敬的,而且別有重大取義,放到最後另說。

提起人間對鬼魂的施舍,厲壇之祭要放到首位,因為它是官辦,列入祀典的。關於厲壇之祭,說來話長,此處僅說與鬼魂飲食相關的。所謂厲壇,正如人間的收容機構,只是它收容的是無祀幽魂,即人世間已經斷了香火的孤魂野鬼。“遭兵刀而橫傷者,死於水火盜賊者,被人取財而逼死者,被人強奪妻妾而死者”……如此之類,這些鬼魂生前多是人間的下層百姓,“死無所依,精魄未散,結為陰靈,或倚草附木,或作為妖怪”,如果不加以收容,就要為害於社會了,所以天下各級政府都要設有厲壇。但是厲壇之祭只能施舍野鬼幽魂,至於枉死城裏關著的冤魂,就如竇娥進了死囚牢,是不能享受這一社會福利了。

厲壇之祭在明代為一歲三次,即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和十月初一日。京師的泰厲之祭,要設城隍神位於壇上,無祀鬼神等位於壇下之東西,羊三、豕三、飯米三石,這些東西也只是僅具形式,只要弄得熱熱鬧鬧,要黎民百姓明白聖天子的仁政已經澤及九幽就夠了。

實際上,厲壇不僅是無祀之鬼一年三餐的聚食處,平時無家可歸,也往往要到此處棲身,那情景就與街頭的叫化子一樣。因為有了這樣一個處所,平時免不了有些行善的人來燒香上供,這樣那些孤魂就在一年三餐之外,也有一些零星東西打打牙祭了。

厲壇的中元節施食是官府的事,民間另有中元節施食之俗。農歷七月十五日,古代號稱“鬼節”,在道教稱為中元節,在佛教稱為盂蘭盆節。其實這是典型的中國本土的節日,即道家所謂“正月望為上元,七月望為中元,十月望為下元”也。可是佛教傳入之後,有了目連救母的故事,與中國的孝道一拍即合,到唐代便有了“盂蘭盆節”,也定在了七月十五日,而這天僧侶們正好歷時三個月的“安居”結束,也開始出來活動活動窩屈一夏天的胳膊腿了。

這一天,依中國民俗是要祭祖宗,而依佛教說,是目連因母親死後陷於餓鬼獄中,故設此功德,令諸餓鬼一切得食。中外二節的這一湊合,正如俞理初所論,也就是“佛用道家中元,是僧徒爭分中元之利而為之也”(《癸巳存稿》卷十三“中元施食”條),那結果就出現了一個意外的場面,本家的祖宗與外來的餓鬼都聚於一堂了。明人於慎行對此頗有微詞,在《榖山筆麈》卷十六中指責唐朝的皇帝於中元節祭祖,道:“是以七廟神靈皆在餓鬼中也,其不道而辱先甚矣!”但這種道學家的口吻極為討厭,國人講究宅心仁厚,為富而不能不仁,你家的祖宗聚在一起大吃八喝,何妨同時向無家的野鬼做些施舍?而且不過就是一年一次,做做平等的樣子和諧一下也不算困難吧。據張岱《募造無主祠堂疏》中所記,也是明朝的蕭山人魏驥,每年除夜,肅衣冠立於大門之外,祝曰:“凡無主孤魂,今夕無處棲止者,都到驥家過歲。”廳堂上則盛設牲醴以享之。至元旦一早,復衣冠送出。(其用心之仁厚真是令人感動,但倘若此公能把人間的叫花子招到家裏開除夕派對,那我就更為佩服了。)[2]謝肇淛《五雜俎》卷二說的閩人風俗也很得體。一面是“家家設楮陌冥衣,具列先人號位,祭而燎之”,一面是“是月之夜,家家具齋,餛飩、楮錢,延巫於市上,祝而散之,以施無祀鬼神”。所以有見鬼本領的人,往往會看到“放焰口”時餓鬼紮堆兒搶饅頭的火爆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