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是,避煞所避的是“自內而出”的煞鬼為近實,而所謂“亡魂歸來”則是一手虛招。什麽是自內而出的煞鬼?實際上古人已經接觸到並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那就是這些煞鬼、煞神多為棺材、墟墓中所出,為“屍氣所變”。而回煞的時間則正如《遯齋偶筆》所言:“陰陽家雲:至是日余氣方散,觸之不祥。”所謂煞鬼也者,不過就是“余氣”即“屍氣”而已!所以再深一步說:避屍氣為實,避煞鬼為虛。

陶潛《續搜神記》也有一條與“煞殃”相關的記載,雖然沒有提到避煞,卻有了可以視為“煞鬼”的東西。該書卷六雲:安豐侯王戎,曾參加一家殯殮。主人正在把屍體納入棺中,送葬的賓客們就都在廳堂等候,只有王戎躺在自己車中休息。忽然,他看見“空中有一異物,如鳥”,漸近漸大,竟化為一輛赤馬所駕之車,中有一人,著幘赤衣,手持一斧。馬車落地,那人徑入王戎車中,謂王曰:“贈君一言:凡人家殯殮葬送,苟非至親,不可急往!”此鬼所以告訴王戎這些,是因為他預知王戎以後“當致位三公”(王戎為魏晉間的“竹林七賢”之一,到西晉末官至三公。),便有些套近乎的意思。屍納於棺,眾客要向遺體告別了,此鬼也隨客入內,拿著斧子騎在棺材的側板上。自然這些是只有王戎能看見的。有一親屬走近棺材,垂頭湊近亡人,以示訣別之情,那鬼便揮斧朝此人額頭打去,其人即時倒地,為左右扶出——大約只是暈倒而未必是喪命吧。

那個著幘赤衣、手持一斧的鬼物正是煞殃。但這煞殃並不是亡人的鬼魂,只是在亡人殯殮時出現的煞鬼。這故事中雖然沒有提到“避煞”,可是故事本身就在提醒人們在殯殮之時不要湊近死屍,如非至親至交,最好連殯斂都不要參加。所謂為煞鬼用斧頭砸昏,其實不過是被屍氣所熏倒罷了。稍晚些的劉義慶《幽冥錄》也談到人死之後會有異物出現:

會稽國司理令朱宗之,常見亡人殯,去頭三尺許,有一青物,狀如覆甕(倒扣著的缸)。人或當其處則滅,人去隨復見。凡屍頭無不有此青物者。又雲:人殯時,鬼無不暫還臨之。

重要的是最後一句,“人殯時,鬼無不暫還臨之”,既是“暫還”,自然是指死者的亡靈,與北方顏之推說的“死有歸煞”正是一事,只是這歸煞的形狀僅是“狀如覆甕”的一個“青物”,並不具有亡者的形象。而為什麽朱宗之說此物懸在屍體頭部三尺之處呢?很明顯,那是告誡吊唁者距離死者的頭部遠一些,起碼要在三尺之外,也就是要避免為屍氣所中,因為屍氣主要是從死者口鼻中散出的。

而元人雜劇《死生交範張雞黍》第三折,範巨卿見到張元伯靈柩,道:“你眾人打開棺函,我試看咱。”元伯之母說:“哥哥不可。已死過許多時,則怕屍氣撲著你也。”可見人們本來就明白陳屍數日之後就會有屍氣傷人的。

而能證明此說的更重要根據則是“布灰驗跡”這一民間喪俗。避煞那天,要“掃除亡人所居之室,炕上地下,遍節布蘆灰”。說是為了看看死者回煞時留下的足跡,以斷認老太爺來世投生為何物,這理由實在只能讓亡屬難堪,因為那足跡除了貓狗雞鴨就是小偷。所以布灰的真實意圖另在別處。須知在出現“布灰驗跡”之前的很久,早在南北朝時,就有了避煞那天要“門前燃火,戶外列灰”了。灰是草木之灰,舊時代的馬桶就用它來消解臭氣,所以馬桶又叫“灰桶”,倒馬桶也叫“磕灰”,連廁神也有了“灰七姑娘”的別號。“布灰”的真實目的就是要吸收屍體散出的有害氣體,而不是為了看死者下一世要轉成什麽畜牲。不僅如此,據南京六合的朋友介紹,當地喪俗,如果趕上暑天,入殮前要在棺材底部鋪上很厚的一層草灰,然後用布鋪平蓋嚴,讓上面看不出,那就除了消解屍氣之外,還有吸收屍水的作用了。此一經驗不會僅為江南一帶所獨有,更不是近百年的發明,所以對草木灰吸收性能的認識應該是很早的事了。至於門前燃火,熱氣流上升,引起門前低壓,則會形成氣流的循環,使室內的有害氣體盡快地排到室外。避煞那天,全家出避,門窗都要打開,也是為了讓屍氣發散。巫師所測算的避煞之日,不過是根據時令而大致推算的屍氣最為毒害的時間罷了。草木灰吸收“屍氣”,會讓屍氣在短時間內集中到地面附近,一時不能立即散去,這樣一來,在布灰之後的室內將對人更為不利。所以在撒上草木灰之後,人應該避開一下,也許這就是舉室離家這一喪俗的真實原因。全家遠遁,門戶大開,什麽雞犬野物之類嗅到靈前的供品,要不進來享用那才是怪事,於是而灰上留上了足跡,但也往往讓這些吃白食的中屍氣而死,即是“草木雞犬往往有遭之而枯斃者”。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編“江蘇”一章記高郵之避煞,稱為“閉殃”(當即“避殃”之誤書),家人出門之前,要把壇壇罐罐全都蓋好,說是怕亡靈回家時掉進去。鬼魂掉到罐子中又會怎樣,如果爬不出來,留在家裏供養著倒也不錯,所以這奇怪的理由不過是預防雞犬蛇鼠之類光顧罷了。至於有的地方如在避煞時把雄雞拴在桌子腿上,說是煞至則雞鳴,也不過是當作驚嚇不速之客的“報警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