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歸煞是亡者的魂魄歸來,那麽在世的親人能把它作為一次訣別的機會不是很好嗎?或者索性就把追悼會定在歸煞那一天,親友齊聚一堂,杯觥相交,與亡靈共話當年,親聆遺訓,然後執手相看淚眼,拜拜如儀,豈不情禮兼備,人神和暢?而且好處遠遠不止於此,突然猝死於情場、賭場、商場、官場的大人物,此時可以補立遺囑;命殞於殺手刺客或強人暴客的不幸者,此時可以指認兇手;最讓人欣慰的是,那些植物人或者嚴重老年癡呆者,到了歸煞之時,神明煥發,三年不鳴而一鳴驚人……如此之類,真讓人對歸來之煞向往之至,哪裏會有逃避之說?但是且住,這種好事還是想也別想,像沈三白那種要鉆歸煞的空子,免費與亡妻幽會的鬼主意,早就被老天看破,所以亡靈歸來時,總要安排一個生人惹不得的煞神或煞鬼押解著。也就是說,亡靈此時的身份是罪囚,估計他回來時的神態,就和被押回家中起贓或搜撿罪證的嫌犯差不多。這樣一來,即使是那些甘為亡妻亡妾豁出小命(為父母的好像還沒有聽說過)的多情種子,也就只好隨著全家一起避煞了。而實際上,從六朝至明清,雖然在“理論”上把回煞說成是亡靈歸來,體現在故事中的卻是少而又少。也就是說,回煞故事中很少見到死者本人獨自或被押回來的情節。

唐人牛肅《紀聞》中所載長安青龍寺儀光禪師故事是少有的亡靈獨自回煞的故事。唐玄宗時,有一朝官喪妻,請儀光前去做法事為亡人祈福。但到了回煞那天,主人全家偷偷地溜走避煞去了,只留下老禪師一人在堂前明燈誦經。及至夜半,忽聞堂中有起身、著衣、開門之聲,只見一婦人出堂,便往廚中,汲水吹火,不一會兒就給禪師端來一碗熱粥。當然這位婦人就是剛死的朝官之妻,歸來的亡靈附上靈床上的屍體而“活”了起來。這位“煞”舉止一如生人,沒有做任何出格的事。

另一則彭虎子的故事見於《太平廣記》。彭虎子母親去世,回煞那天全家都走了,只有虎子不信鬼神,偏不肯離家。於是到了半夜就出事了:

有人排門入,至東西屋,覓人不得,次入屋,向廬室中。虎子遑遽無計,床頭先有一甕,便入其中,以板蓋頭。覺母在板上,有人問:“板下無人耶?”母雲:“無。”相率而去。

故事中出現了虎子的亡母,雖然同時又跟隨著惡鬼,那鬼進屋就要尋覓生人,但也姑且算作亡靈歸來的一證。然而此後連這樣的故事也不多見了。南宋洪邁《夷堅支志·庚集》卷八有《李山甫妻》一條,記亡婦死後歸家,並與丈夫生活了一段時間,雖然婆母也曾布灰驗跡(布灰驗跡並不僅用於回煞時,直到清代,還把此當作查驗鬼物的土方,見李慶辰《醉茶志怪》),看她是不是什麽異類,但婦人的魂歸不是在回煞之日,而是亡後逾月的事。所以這只能看作一般的鬼魂戀親故事,與歸煞無關。

直到清代,袁枚《子不語》卷一“煞神受枷”一條,才出現煞神押解亡魂歸家的故事。李某夫婦琴瑟甚諧,不意李某才三十多歲就一病身亡。屍已入殮,李妻卻不忍釘棺,朝夕對著屍體哭泣。到了歸煞之日,她仍不肯回避,獨坐於亡者帳中待之:

至二鼓,陰風颯然,燈火盡綠,見一鬼紅發圓眼,長丈余,手持鐵叉,以繩牽其夫從窗外入,見棺前設酒饌,便放叉解繩,坐而大啖。其夫摩撫舊時幾案,愴然長嘆,走至床前揭帳。妻抱哭之,泠然如一團冷雲,遂裹以被。紅發神競前牽奪,妻大呼,子女盡至。紅發神踉蹌走。妻與子女以所裹魂放置棺中,屍奄然有氣。遂抱置臥床上,灌以米汁,天明而蘇。復為夫婦二十余年……

又卷九有“江軼林”一條,記江軼林妻身亡,回煞之日,江不肯避。而其妻之魂竟獨自歸來。江問:“聞說人死有鬼卒拘束,回煞有煞神與偕,爾何得獨返?”妻曰:“煞神即管束之鬼卒也,有罪則羈紲而從。冥司念妾無罪,且與君前緣未斷,故縱令獨回。”這是一個借回煞而復生的還魂故事,也姑且算是亡靈回煞之一例。

至道光間,俞鳳翰在《高辛硯齋雜著》中也有一則回煞的“實例”:

沈明崖言:幼時其表嫂死,偕母往吊,適接煞。死者遺幼孩未周歲,索母哭甚。明崖抱至樓上空室,撫之睡。時方二更許,聞戶外聲甚厲。急出探視,即聞房中小兒慟哭聲,復奔入視兒,值一婦人從房中出,倏不見。知為鬼,大驚號,顚樓下,眾集始定。

這婦人就是沈明崖表嫂的鬼魂,她趁回煞時來看一眼留下的孤嬰,其情可憫,但也很容易釀出禍事。除此之外,因為我讀書有限,就沒再見過亡魂歸煞而現人形的故事了。(清人湯用中《翼駉稗編》卷六“回煞”一條為前引《子不語》兩條故事的拼湊,不能算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