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舊共和國與新君主國(一)(第6/18頁)

因為他的這種君主體制並非東方的專制政體,而是蓋烏斯·格拉古曾經希望建立的,又是伯裏克利與克倫威爾實際上建立過的——由國家賦予至高權與無限信任的人來代表國家。愷撒的任務之基本觀念,嚴格說並非新穎,但他所做的卻是這些觀念的實現,而實現則是一切。他的實現之恢宏壯麗,如果他自己能夠親眼見到,或在歷史的鏡子中見到,則不論他處於何種時代,也不論他抱持何種政治信念,他必然都會贊嘆不止,而他的贊嘆只會因他對人性的偉大與歷史的偉大之不同的領會能力而有所不同。

在這裏應當一提的是那種不分時代背景而對歷史人物褒貶的習慣,這種習慣是過於單純,過於不負責任的。不錯,歷史是應對現代有所教誨;但那種教誨不是粗淺意義的,不是翻翻書就可以在過去的記錄中找出現在之病症的,也不是由往日的病症就可以為現在開藥方的。歷史之所以有教訓性,是因為早期的文化顯示了文明的有機條件——這些基本條件處處相似,而其組合的方式卻又處處不同——並引導後人、鼓勵後人去做獨立性的重創,而非奴性的模仿。

以這種意義而言,愷撒和羅馬帝國主義史雖然有其宗師的無匹偉大成就,有其歷史的必然性,卻仍是對近代專制制度的強烈指責。有機體,不論如何渺小,都無限地超越最人工化的機器;同樣,自然成長的體制,不論其有多少缺點,都無限地超越人為的絕對專制——姑不論這種專制何等輝煌。因為自然成長的體制是大多數人的意志的自由表現,是會成長的,因之是活的,而人為的專制則是它現狀的樣子,因之是死的。

自然律在這羅馬的軍事君主政體中更充分更完全地表現出來;這個體制在其創造者的天才沖動之下,在免於一切外力的壓迫之下,比任何類似的國家所發展出來的形式都更純。正如吉本早已指出的,自從愷撒時代,羅馬的體制只有外在的一致性,只是機械式地反復運作;而內在裏,即使在愷撒自己統治的時期,它都已徹底枯萎,死了。若說在此政府的早期階段,尤其是愷撒自己的靈魂中,仍夢想將自由民主的發展跟絕對統治結合為一,則朱利安一族中那些天賦甚高的皇帝們未久也向我們證實了一個可怕的事實,即水火共置於同一容器中是何等不可能。

愷撒的成就是可敬的,也是必然的,這並非由於它本身是一種或可能是一種福祉。但是,其古代社會組織是建立在奴隸制度上的,全然沒有共和—憲法的表現,而五百年來的城市體制又發展為寡頭式的絕對統治——在這種狀況之下,絕對軍事君主政體乃是必然的結果,也是惡果最少的。當維吉尼亞州和南北卡羅來納州的蓄奴貴族們不得不像他們的先驅——蘇拉治下的羅馬人——那樣行事時,愷撒主義便也可在歷史的法庭中獲得合法認可——盡管在別的歷史條件下愷撒主義可能既是諷刺又是謀篡。但壞的愷撒們雖然可能使傻子誤入歧途,使卑下之人有謊言欺詐的機會,歷史卻不會否定真正的愷撒當有的榮耀。歷史也是一部聖經;她雖然不能阻止呆子對她的誤解,魔鬼對她的引用,她卻可以對他們施以報復。

獨裁

這個國家的至高元首,至少在開始時,正式的名稱只是“狄克推多”(獨裁者);公元前49年,愷撒從西班牙回國後,首先采用此號,幾天以後就把它放下,而次年的決定性戰爭僅以執政官之名行之。但秋季,在法薩羅戰後,他又重用此號,並一再取得此種稱號;開始時,任期未定,但自公元前45年1月1日開始,任期一年,公元前44年1月或2月,則要求為終身職,因此直截了當地把以前的保留去除,而正式宣布他的終身任期,稱號為“終身獨裁者”(Dictator Perpetuus)。

這個獨裁者之職位,不論起初的短期,還是繼後的終身職,都不是舊有體制中所有的,而是由蘇拉所設計的至高職位。這個職位不是由憲法的命令所指派、並受其控制的唯一最高行政官,而是由人民的特別諭令賦予權力之據有者的,使他得以籌備法令,統治全國;它是一種無限制的政治特權,取代了共和國時權力的劃分。由這個總則性的特權再進一步,便可由各個法案賦予決定戰爭與和平之權,而不需商詢元老院與人民;可以處置軍隊與經濟,可以選派各行省總督。

因之,愷撒可以取得一般行政官之外的特權,甚至傳統政府之外的特權。他沒有取代公民議事集會來指派行政官,這幾乎可說是他的讓步了。他只提名一部分次執政官和較低級的行政官,同時,他由人民的特殊命令而獲得權利,可以授予“父族”[2]之名位;這是往日從不許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