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清者的“稀缺資源假定”(第2/12頁)

這場特大貪汙案件的首犯,不是別人,正是乾隆皇帝曾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亶望。

王亶望是山西臨汾人,自舉人捐納知縣,累任知縣、知府。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調任甘肅布政使,受命專門辦理收捐監糧。

在當時,甘肅可以算得上是全國最窮的省份之一。每年中央戶部都要調撥巨額款項用於地方購買糧食,以撫恤當地的災民,供應當地滿漢駐軍以及救濟新疆之需。

乾隆二十三年(1774年),政府規定:各州縣存儲米谷,大州縣存一萬石,中州縣儲八千石,小州縣存六千石,全國統一標準。以後又根據實際情況,對局部地區的糧食儲備數額進行調整。像甘肅這樣的窮省,因為老百姓沒有其他收入,主要就靠兩畝薄田維持自己的生計,如果遇上大災之年,吃飯往往就成了大問題。朝廷令該省大州縣存谷二萬石,中州縣一萬六千石,小州縣一萬二千石。由於區域之間差異性較大,根據不同類型,又制定了不同的標準。

為節省國庫開支,乾隆二十五年(1780年),政府特準甘肅及外省商民可以通過納糧捐納監生,就地解決缺糧之急。讀書人通過考試,取得監生的資格才能做官。但是對於達官顯貴、豪門巨富來說,通向官家大門的路徑就不止這一條了。比如說他們可以用金錢買到監生的身份,這就叫“捐納監生”。對於有錢人來說,拿錢捐納監生,買個官家的VIP身份,並非難事。

省內外商民跑到甘肅省的地盤上買來監生頭銜後,他們並不要求能夠進京入國子監去讀什麽書。對於買監生頭銜的人來說,他們對讀書也並不感興趣。獲得監生頭銜後,他們已享有與秀才同等的權利,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進入官場,以監生資格加捐職官。因此,捐監一途是當時很多富裕商民子弟進入官場的一條終南捷徑。

為什麽當時會有那麽多的外地商人會跑到甘肅的地界來“捐納監生”,主要是因為甘肅開捐的價格要比其他地方低,每名監生只需要麥豆四五十石。當時一石二十八公斤,四五十石相當於一千四百公斤,按照今天的市價也就三千多元錢。

這種做法剛實施幾年,就暴露出了諸多的弊端。

經手的地方官借機大撈特撈,挪用捐監糧,有的嫌收取實物過於麻煩,還要折收銀兩,幹脆就直接收錢。時間長了,政府也就摸清了底數,只好下令中止甘肅收捐。停捐之後,政府只好恢復撥錢購糧。

這時候,戶部每年都要給甘肅撥銀一百好幾十萬兩解用來采購糧食。可讓乾隆皇帝奇怪的是,雖然自己每年都要批撥專款,可甘肅還是不斷打報告上來,哭著喊著錢少糧多。雖然說,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可老是這麽沒完沒了地哭,難免會讓人生疑。

乾隆三十九年(1780年),陜甘總督勒爾錦打報告要求能夠恢復捐監舊例,乾隆皇帝也同意了。但這一回,皇帝長了個心眼。他不能繼續再當這個冤大頭了,當長了,下面那些官員們評價自己會用四個字:錢多人傻。乾隆特選調精明能幹、善於理財的王亶望為新任甘肅布政使,專責辦理該省收捐監糧事宜。找自己信得過的人,辦讓自己信得過的事。

王亶望走馬上任時,向乾隆皇帝拍著胸脯保證,“隨時隨處,實心實力,務期顆粒均歸實在”。話說得那叫一個漂亮,可暗地裏卻另有一番勾當。乾隆這個冤大頭當得實在是冤,自己挑的人,卻在做忽悠自己的事。

為了撈取好處,王亶望和總督勒爾錦在私下裏結成利益共同體。

他們下令全省收捐各州縣捐監都不要再交納糧食,一律折成銀兩收捐,全部上繳到王亶望和蘭州知府(相當於省政府所在地的一把手)蔣全迪那裏。這樣就造成了一種什麽狀況呢?白銀滾滾而來,捐監糧卻顆粒不見,各地倉儲都是底朝天,空對空。所以我們說,思想有多遠,人就能走多遠。實踐證明,王亶望不愧是乾隆信賴的官員。在皇帝身邊工作這麽多年,他也明白了一個道理。這個道理就是吳思先生總結的“皇上也是冤大頭”。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因為,大家都認清了皇上的真面目,原來皇上只是個冤大頭。你糊弄了他,占了他的便宜,撈了他一把,他照樣給你發工資,照樣給你印把子,照樣提拔你當官。

既然想讓皇上當這個冤大頭,那就要好好地糊弄一把。一國之君又不是三歲毛孩子,要讓他當這個冤大頭,還是需要動動心思的。對於王亶望這樣的官場老油條,這並不是一道多麽難解的題,他很快就找到了讓乾隆皇帝當冤大頭的辦法。

他和蔣全迪二人每年夏、秋都在省府蘭州秘密核計,無災報有災,小災報大災。同時下令各州縣按照他倆虛擬的數目,開銷掉子虛烏有的“捐監糧”。各州縣見省長都敢帶頭忽悠皇帝,也就跟在後面有樣學樣。畢竟上面的大帽子扣下來,有高一級的領導在那裏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