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曉聲答讀者問 《中國婦女雜志》第十期詢問作家

問題一:能讓朋友別不把自己當外人嗎?

讀者 菜大姐

年初開了一個小飯館,前期為了攢人氣,免費請朋友吃了兩個星期。結果有一位閨蜜每星期都來白吃。她總說,又來蹭吃了啊。我只好說,咱倆啥關系,添雙筷子的事,你只管來。她偶爾也幫忙端端盤子,招呼招呼客人。我心裏有不滿,但說出來的話總是給她滿不在乎熱情好客的感覺。她也不把自己當外人,家裏來親戚,或者請朋友吃飯,都到我這兒免費吃,還跟她的客人說,我跟老板娘關系老好了,跟一家人一樣一樣的,你們隨便吃,回頭多拉幾撥人來就都有了。我挺窩憋的,她怎麽能這麽不自覺呢?我是做生意,又不是請客。我跟老公發牢騷,老公說都怪我的熱情態度誤導了她,可我們真的是多年的好友,我不但拉不下臉來,有時候還主動給她加個菜啥的。我也說不清自己是咋地了,這麽雙重人格。我希望是她自己意識到不妥而不再白吃,而不是因為我不高興她才不來,那樣顯得我太小氣,之前的虧也白吃了。有啥辦法讓她“自覺”呢?

回答:

實話實說,我不是特別相信這種事的真實性,覺得太像馮小剛他們在電視中主持的《笑傲江湖》中的節目。

在現實生活中,那種“不把自己當外人”的人是有的,但一般也就只占朋友一兩次便宜而已。再三再四,且率親帶友地多次到朋友開的小本生意的飯館蹭吃蹭喝,似乎要可持續地吃下去——這種人實在是少見的。既為閨蜜,當更加體恤你的不易,何至如此?若某人占便宜到如此地步,那麽日常必有種種令別人不悅甚或反感的表現,你又怎麽會與這種人長期成為閨蜜呢?

建議如下:

1.以前是否欠過對方什麽人情?或在開小飯館過程中,曾蒙對方鼎力相助?若有以上情況,先從自己方面做出了斷性抵得過的酬報再說。

2.若雙方關系確非一般,親如同懷姐妹,則對方的表現亦有可能是那樣的——那麽除了自己要想開點兒,也可主動與對方聊聊自己經營的辛苦。有時,朋友也許並非一心只想占便宜,而是由於對你的難處缺乏認識罷了。在這種情況下,使他人了解自己的難處是完全必要的,絕對強過太愛面子。

3.若仍無效,只得請你們共同的朋友給她提個醒了。此下策也,很可能將其得罪了。那樣的人,不論作為朋友還是閨蜜,都是將就式的,失去了就失去了吧。

問題二:怎樣讓女兒甩掉中性的外殼?

讀者 風來了

都說女兒是媽媽的小棉襖,女兒跟我關系也還不錯,從小到大也沒啥不對勁的地方,但我現在發現,女兒從來不跟我一起洗澡,換衣服也必須讓我出去。我嗔她:跟你媽還有啥不好意思的?女兒不理,依然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她從小有點胖,一直拒絕穿太女性化的衣服。有次我跟她說:如果你下次回家能變變樣就好了,穿上高跟鞋、連衣裙,再做個大波浪頭。結果還沒等我說完,女兒就來了一句:除非你殺了我!女兒26歲了,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她的閨蜜有的還結了婚,但女兒就是不為所動,到現在也不找男朋友。哪個女兒跟媽媽還不好意思呢?她這麽不敢暴露自己的身體,怎麽接觸異性啊!其實她挺漂亮的,工作也不錯。也不知道是我們哪點做得不好,讓她成了這個樣子,我們都愁死了。

回答:

您作為母親的憂慮我很能理解。我的感覺是——當下之中國似逢晚婚時代,26歲對農村女青年而言確該談婚論嫁了,但對城市人家的女兒來說,還不算迫在眉睫的年齡。我幾位朋友的女兒已三十來歲三十余歲了,仍優哉遊哉地獨身著,故您不必太過替女兒焦急。

您有一個認識上的誤區——將敢不敢暴露自己的身體與能否獲得男青們青睞聯想在一起,這是令我訝然的。我不認為好的愛情和婚姻,肯定更屬於敢於大膽暴露自己身體的女青年。也不認為一個26歲的女兒不願與母親同浴,換衣服也請母親回避有什麽不正常的,倒是您這位認為女兒頗不正常的母親,反而令我有些不解了。

至於一個26歲的女兒是穿得中性一點兒好還是穿得性感一點兒好,我只能說因人而異。並且我還覺得,一個26歲的女兒穿得樸素點兒,甚或穿得中性的時候多一些,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當然,男青年某些情況下不修邊幅,非大缺點。但女青年確以衣著搭配得當為好。男女是有別的,衣著習慣怎樣,確實更能體現一個女青年的內在修養、生活態度以及對儀表美的價值取向。這方面我是外行,建議請教內行的朋友對您女兒的衣著習慣給出點評(以不當面為明智)——若朋友認為不成其為問題,您也大可不必自尋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