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的尺度

不唯人有報復心,較高級的動物也是有的。

然而動物之報復,不論對同類,對包括人在內的另類,絕對只不過是憤怒的宣泄,滿足於一口咬死而已。它們有時也會繼續攻擊報復對象的屍體,甚而吃掉。那當然是很血腥很恐怖的場面,但對於報復對象而言,痛苦與恐懼畢竟在起初致命的一咬幾咬之後,已經結束。從沒聽說過這樣的事情——一只或一群動物,在報復另一只或一群動物時,將它們咬得半死,然後蹲臥一旁,聽它們哀嚎,看它們痛苦萬狀,而達到享受的極大快感。

是的,動物斷不會這樣。

而某些人會這樣。

就此點而言,真不知該說是人比動物高級,還是比動物殘忍。

不,不,恐怕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的同類即某些人的報復行為,顯然證明人性中具有遠比獸性更兇殘的方面。“人面獸心”“蛇蠍心腸”“禽獸不如”這樣一些形容詞,稍一深想,其實在人獸之間是顛倒是非的。“禽獸不如”改為“禽獸莫及”,反倒恰當。

人對禽獸之報復,大抵也往往能控制在一個有限的尺度,手段並不至於多麽的殘忍。倘猛禽兇獸傷了人自己或他的親友,人對它們的報復,不過就是得手之際,殺死完事。

例如,《水滸傳》中的李逵,對老娘是何等的孝心,可高高興興地下山接母,為老娘尋水去的一會兒工夫,不料雙目失明的老娘已被一窩猛虎吃掉。那李逵,斯時該是何等的悲傷,何等的憤怒,但也不過就是將一窩四只大小老虎殺死了之。以他的勇猛,將其中一只殺個半死,再加以細細地折磨,並非完全做不到的事。

然而他卻沒有。

故李逵雖也曾在與官軍交戰中殺人不眨眼,但我們並不因而斥其“慘無人道”。

但人對人的報復,有時竟異乎尋常地殘忍。

最典型的例子,是一個女人對另一個女人的報復——呂後對戚夫人一次次所下的毒手。她先是命人打得戚夫人皮開肉綻、體無完膚,之後命人挖掉戚夫人雙眼,豁開戚夫人臉腮,割下戚夫人舌頭。再之後,砍掉戚夫人四肢,將其拋入豬圈,使其生不如死,死亦不能。還要給戚夫人起一個供觀賞的名叫“人彘”。還要帶自己的兒子來一起參觀。以至於那年輕的皇帝看得心驚膽戰,連道:“非人所為,非人所為!”——所為者雖是生母,也不禁要予以道義的譴責。

似乎,正是因為這一《史記》情節後來被改成了戲劇,搬上了舞台,看的人多了,中國以後有了“最毒不過婦人心”一句話。分明,此話是男人們先說開的。

一個人類社會的真相乃是,就總體而言,世上大多數殘忍之事,皆是由男人們做下的。那些殘忍之事中的許多,是男人們對女人們做下的。呂後的所為,當屬個案。做殘忍的事須有鐵石般的心腸。大多數女性身上,同時具有母性之特征。而母性是與殘忍相對立的。

故基本上可以這麽說,比動物更殘忍的,主要是男人。

古代種種連聽來也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皆是男人們發明的,由男人們來實施的。男人們看著受刑之人,可以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魯迅曾夜讀記載古代酷刑的書,僅看數頁便即掩卷,駭然於那林林總總的殘忍。

人有報復心,本身並不多麽地值得譴責。倘竟無,那麽人也就成“聖”、成“佛”了。說穿了,以法律的名義判罪犯刑期,乃至死刑,便是人類社會對壞人、罪大惡極之人實行公開、公正之懲罰的方式。懲罰者,報復也。然人類社會進入文明時期以後,司法過程是絕對禁止用刑的。縱使對壞人惡人,一旦用刑,那也是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同樣要受法律制裁。

報復的尺度,折射著人類文明的尺度。

美國大兵虐待伊拉克犯人的醜聞之所以是醜聞,正在於那種種與報復心理有關的行徑,違背了人類文明的尺度。

人類很早很早的時候,就已經開始相當嚴肅地思考報復之尺度的問題了。比如在《希臘神話故事》中,特洛伊城下成為戰場,兩軍交戰中,特洛伊城的衛城統帥赫克托耳,誤將阿喀琉斯的表弟當成了阿喀琉斯本人,在一對一單挑的決鬥中結果了對方。阿喀琉斯與其表弟感情深焉,於是單槍匹馬叫陣赫克托耳,並在決鬥中替表弟報了仇,殺死了赫克托耳。

在從古至今的戰爭中,這種人對人的仇怨、憎恨、報復,真是在所難免。但人類社會對此點,卻也以“人道”的名譽做出了種種約定俗成的尺度限制。報復一旦逾越了那尺度,便要對自己的不人道負責。在這類尺度還未以法理之觀念確立之前,人類便借助神的名義來告誡。這種文化現象,體現在《希臘神話故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