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紅軍的正規化建設和防禦原則(第2/6頁)

在沖鋒時及擊退敵人而占領其陣地後,和敵反沖鋒到來時均未發揚火力。指揮員忘記了運用機關槍,沒有指示機槍的射擊目標,及陣地機槍在戰鬥中隨便擺在陣地上無人過問,槍口有的還朝著後方(二師)。全師機槍只兩枝槍帶了水,其余均未帶水……部隊對隨時準備戰鬥的指示是不充分的,對於火力的運用是不注意的,戰鬥中火力與運動的配合是差到驚人的程度。

戰鬥中所表現一股作氣的自發的勇敢是很好的,開始沖鋒是很迅速的、勇敢的,但一遇到敵人較頑強的抵抗時或較有力的火力阻攔時,就在敵前停滯起來了,也不發揚火力也不躍進,大家擠在一堆讓敵人最有效的火力射擊和遭受敵人的手榴彈的擲炸,死傷枕藉。等到敵人的反沖鋒到來,敵人走近我們的人堆附近以集束的炸彈投入我們的人叢間,一個炸彈就能炸著我們幾個人。[95]

相對於國民黨軍的整訓,當戰爭爆發,兩軍直接對壘時,看得出來,紅軍在這方面做的工作不是多了,而是仍然不夠。

不可否認,第五次反“圍剿”期間,由於當時對壘雙方的特殊態勢,中革軍委在堅持運動戰總原則同時,對一定程度的防禦給予了更多的重視。客觀看,面對國民黨軍的步步進逼,紅軍從事一定程度的防禦戰應為勢在必然。1933年上半年,周恩來就曾談道:“照戰術原則說來,在政策上或戰術要點上,構築永久或半永久築城的要塞,而以極少數兵力編成的要塞軍孤立死守,其目的不僅要使野戰軍行動自如,並且要使野戰軍利用其限制敵軍行動的良機,遂行其企圖,並且依此保護廣大蘇區,使敵人不敢突入,更以之為據點而向外發展,這就我軍設備要塞說來是應如此。”[96]10月,中革軍委命令:“各作戰分區須依照軍委密令在戰略與戰術的必要上立即選擇險要地,並完成必要的土圍和工事,準備相當糧食與彈藥,具體指定相當地方部隊據守。”[97]不過,按當時軍事領導人的想法,這種防禦並不等於死守,李德指出:“防禦時應布置積極的防禦,以少數兵力及火器守備堡壘,而主力則用來施行短促的突擊及襲擊,以便於堡壘前瓦解敵人。”“在某一方面集中主力以行堅決的突擊並在堡壘外消滅敵人的有生兵力。遊擊戰爭和防禦雖是革命戰爭必須的方式,但只是輔助的方式,主力的機動和突擊是有決定意義的。”[98]周恩來也強調:“我們的防禦是攻勢防禦,它不能將蘇區周圍都修起像萬裏長城的支撐點來守備,這並不是由於紅軍數量尚少於敵人,而是因為這種防禦是為著配合進攻而防禦。我們反對單純防禦路線,要進行運動的防禦,要進行鉗制敵人以便於突擊和消滅敵人的防禦。”[99]當然,在反“圍剿”戰爭的實際進程中,由於紅軍很快陷於被動防禦,周恩來等強調的攻勢防禦原則並不總能真正執行,消極防禦的戰鬥不乏其例。其中原因十分復雜,不能簡單歸咎於某一個體或團體,正如任弼時後來總結這段歷史時談到的:“我們也不能把所有的築堡壘的事情都歸之於新路線。”[100]

隨著紅軍第五次反“圍剿”的屢戰不利,從1934年年中開始,中共開始將撤離中央蘇區,實施戰略大轉移列入議事日程,此後中共的作戰方針某種程度上就是為這一全局性計劃的實施爭取時間了,被動防禦成為這一時期中共作戰的主流。期間,紅軍曾經策動過以“六路防禦”對付“六路進攻”,將頑強防禦作為阻止國民黨軍迅速深入蘇區的唯一辦法。即使考慮到紅軍戰略轉移爭取時間的需要,這種戰略指導仍然顯得過於呆板,失卻了此前紅軍機動靈活的特點,這應該和連續失敗嚴重打擊中共領導層及紅軍指揮部信心不無關系。同時,這一時期由於共產國際軍事顧問李德個人軍事專權嚴重,對發揮指揮員能動性注意不夠,經常根據不準確的情報遙制前方戰事,更帶來了紅軍作戰上的困難。彭德懷後來談道,當時指揮部甚至“連迫擊炮放在地圖上某一曲線上都規定了。實際中國這一帶的十萬分之一圖,就根本沒有實測過,只是問測的,有時方向都不對”[101]。廣昌戰役前,他已就此坦率提出意見:

在我們歷次戰役中,感覺著我們戰略決心的遲疑。戰略戰術的機動,還未發展到應有的程度,失掉了許多先機,使應得的勝利,推遲下去,或使某一戰役變成流產。而在戰術上企圖挽救過時的戰略動作,結果把戰術動作限制得過分嚴格,失掉下級的機動,變成機械的執行。(對)每一分鐘的敵情變化和某地帶地形的特點,不能靈活機斷專行完成所給予的任務。這一方面,應拿許多適當例子來發揚指揮員的機動,加強其戰術的修養;另一方面,每一次戰鬥,應給予其總的任務和各個的任務,不宜限制他執行的機動。[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