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鈔之弊,極於斯矣

鈔者,出於民間票據,其“非國家化”原系自然。私幣維持信用,嚴於刻己,有命長於皇室者,不贅述。可留意者,鈔法甫入官府,即財政擴張主義—官商經濟學—黷武主義—惡性通貨膨脹固結不解,橫亙宋、金、元、明四朝,遺一超早熟之自我毀滅紀錄於國史。為行文便利計,泛稱“寶鈔體制”(下同)。

四朝度支,鹽、鈔聯用,以其皆有國家社會主義性質,便於中樞以意為輕重,較之田賦正供零星散碎,定額難增,非與地方利益做復雜迂曲妥協,汲取不易,未可同日而語。鹽引、寶鈔,操之在我,乃經濟中央集權、經濟政治化關鍵步驟,並非“萌芽論”“東方中心論”幻想中之近代化,而系秦政—政治中央集權之越界擴張。行此道者,當時及後世皆視為商君、弘羊傳人,明史臣春秋筆法所定之“言利之臣”。

皇室之欲食免費午餐者,代不乏人,然於實物或金屬貨幣時代,其道易窮。沈郎(沈充)之青錢、馬氏(馬殷)之鉛鐵錢、蔡相(蔡京)之當十大錢,枉負罵名,技止此耳。真能廓清歷史絆腳石,預演金元劵救國策,仍有待於異族王朝。

言利之臣在宋,不過兩黨之一,王、蔡、秦、賈(王安石、蔡京、秦檜、賈似道)皆困於儒家保守主義及農村—地方利益集團,不得暢行其志。金元改制,以削台諫為急,以為宋制錯亂,監察行政犬牙交制,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大損行政效能。“宋人議論未定,金人兵已過河”,亡國之由也。台諫失柄,即儒學“輿論指導政治”核心價值觀慘遭痛擊,亦農業利益集團邊緣化。楚材之主中書,品階始終次於馬合木、鎮海。元人立制出此,言利之臣淩駕儒臣,兩黨形勢聲價,恰與宋代相反。

金、元初入中原,雜封建、郡縣用之,分種人於基層,構築農村秩序中心,思路無異北朝府兵。然外環境已變,軍人樂於受薪逸樂,不樂受田世代勞碌。皇室以餉制軍吏,遠較以授田制府兵更為如意。代價在於,以鈔法養兵,可以實質增稅至於無窮,大異租調實物有天然上限,無形中保護小農。宣宗(完顏珣)徙汴,盡召兩河種人從駕,軍戶集而民戶散,三司妙計,僅余鈔法,乃有通貨膨脹千倍之說。

就政治代價而論,魏周幾無貨幣概念,國用不出谷帛,除徹底皈依農政,已無選擇,北朝君臣模古稱周,自居正統儒者,不能與此無關。種人紮根於地方,世代仰仗農業收入,無論出身夷夏,必有自居地方—農業代言人,抗拒中央集權—官商剝奪之傾向。北朝隋唐之門第、豪傑若是,樂天(白居易)“平地無銅山”論為主流,敵視鹽鐵官商間接稅;愛爾蘭新教托利黨地主亦如此,斯威夫特《布商的書信》抵制漢諾威輝格黨君臣之通貨膨脹計劃,保護天主教農村利益;拉美天主教—印第安—農村聯盟尤為如此。

然則殘金以鹽(間接稅)、鈔(通貨膨脹)養遊手軍戶,軍戶非但不能為農業利益代言人,反為農戶直接寄生者、掠奪者,幾於千夫所指,故而國亡之際,至於“睚眥種人期必殺而後已”婦孺不免。而府兵漸廢,五胡異種,無非混同漢民。種族出身宗教文化,遠不及階級形勢為要。

元據兩河,王公采邑、朝廷郡縣兩制並存,是以忽必烈有不臣之心,能以封邑為據點,積累實力。及其謀叛,有王文統輩精於鹽法鈔法者為“經濟獨裁者”,諸邑宗王在華者無不受金鈔巨萬而倒戈。阿裏不哥、海都走避,草原騎士、封建土俗敗於漢土金帛、官商經濟動員體系,等於成就夾谷清臣未盡之業。

宗王自此奪實邑,行省一統長城內外,名義封邑以朝廷金鈔贖買,即大都朝廷以經濟利益換取政治集權。《元史·世祖本紀》幾為發寶鈔若幹賜宗王、諸軍、降將、新附民、災民之流水賬簿,所涉金額之巨,於宋世百倍不止。不取江南稅源,寶鈔體制必有內潰之虞,無異殘金。雖取江南,亦必與阿合馬、桑哥輩“國家壟斷經濟學家”共治,用之而後殺之以平民憤。開國之君窘困若此,為歷代所鮮見。即令權變至此,不過補綴二紀而已。成宗即位,公私困弊,危重難言,計無所出。

武宗二年(1309),三寶奴[113]奏:“尚書省立,更新庶政,變易鈔法。”後“制可。詔天下,敢有沮撓尚書省事者,罪之”。頒行“至大銀鈔”,詔曰:“昔我世祖皇帝既登大寶,始造中統交鈔,以便民用,歲久法,亦即更張,印造至元寶鈔。逮今又復二十三年,物重鈔輕,不能無弊。乃循舊典,改造至大銀鈔,頒行天下。”(《元史·武宗本紀》)

熟於金哀宗賈少師財政學、金元劵銀元劵沿革、戒煙丸戒鴉片故實者,不難推知結局。紙質寶鈔、鹽引與無限皇權結合,有元一代,鹽價永遠上揚,鈔值永遠跌落。及其亡,民變之有組織者,唯有教派及鹽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