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盈縮(第5/5頁)

正是基於此種原因,雪萊在一首19世紀被人廣為傳頌的詩歌中狂熱地宣告所有性規則的終結:“愛情在牢籠中枯萎,它的精華乃是自由……廢除婚姻會帶來自然與正義,因為在牢籠之內永無選擇與改變。”他的妻妹克萊爾·克萊蒙特也主張只有私生子(“自由與愛情的結晶”)才能真正激發母愛,並幻想只要其他跟自己一樣聰明的“自由女性”也堅持自身的權利,那麽全歐洲的女人都將迅速拋棄自己的丈夫。在美國,一些早期的共產主義移民曾經實驗過全新的兩性模式。在19世紀20年代晚期,不屈不饒的社會改革家弗朗西絲·萊特為自由戀愛與其在田納西的廢奴主義社群中的雜婚行為進行辯護。而從1848年開始,紐約州北部奧奈達的大型烏托邦社區中的成員就實行一種“復合婚姻”,其中男性和女性必須定期更換性伴侶。

盡管在隨後的幾十年間,主流的思想一直強化著一種關於女性行為更為嚴格的理想,但到了20世紀早期,在大洋兩岸仍然湧現出一些言論直率的組織、雜志以及個人的聯合體,其支持未婚同居、女性的性自由、各種性行為的科學研究,以及為了女性自由而提倡避孕。例如英格蘭的立法聯盟(創立於1893年)旨在使公眾接受關於“兩性關系之自由”的意見,而馬爾薩斯聯盟的一些成員則踐行或鼓吹自由戀愛。其孜孜不倦的創立者查爾斯·羅伯特·德賴斯代爾則與醫生同僚和女權主義者艾莉絲·維克裏以及他們的兩個孩子過著一種未婚的幸福生活。他的兄長與啟示者喬治·德賴斯代爾的著作《身體、性與自然宗教》(Physical, Sexual, and Natural Religion)賣出了九萬冊,其毫不妥協地倡導避孕、女性權利與享受性快感。本書主要目的在於“使未婚性行為變得光榮而合法”,因為“拒絕婚姻與擺脫束縛的愛情”是

兩性結合唯一真實的方式,是自然指示給我們的。我們能夠肯定,任何拒絕這一愛情之自然法的制度,例如婚姻,乃是萬惡之根源。隨著歷史的行進,人類會變得更自由,並且更清醒地認識到其身體與道德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