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科學·宗教·意識形態(第2/13頁)

誠然,在知識的各個領域裏都取得了大量明顯的進步,但是,相比之下,某些領域顯得進展更大,某些領域顯然形成得更為完整。物理學看來比化學更成熟。物理學已經超越了具有爆炸性進步的方興未艾階段,而化學則明顯依然處在這個階段。反過來看,與生命科學相比,化學乃至“有機化學”明顯處於前列。在進步之神速令人興奮的這個時代,生命科學似乎剛剛起步。事實上,如果說有哪一種科學理論能夠代表19世紀第三個25年的自然科學的進展,並被公認是關鍵性的理論,那就是進化論;如果說,有一個人主宰著公眾心目中的科學形象,那一定是面部粗糙不平,長得多少有些像類人猿的達爾文。數學這個陌生、抽象和理所當然是異想天開的世界,一般公眾和科學界都不甚了解,也許比以前更生疏。因為,作為數學世界與一般公眾和科學界接觸媒介的物理學,似乎比不上當年建立天體力學時那般輝煌。當初若沒有微積分,在工程和通訊方面,就不可能取得那些成就,然而現在,微積分越來越跟不上日新月異的數學了。在這方面,最傑出的代表大概應該是這個時期最偉大的數學家黎曼(Georg Bernhard Riemann,1826—1866),他在大學任教期間於1854年完成的論文《論構成幾何基礎的若幹假設》(On the Hypothese Which Underlie Geometry ,發表於1868年),是任何論述19世紀科學著作不可能不提及的,這情形恰如任何討論17世紀的科學著作不可能不提及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樣。黎曼的這部著作為拓撲學、微分幾何、時空理論和萬有引力理論奠定了基礎。他甚至還設想過一種類似現代量子理論的學說。然而,黎曼的建樹連同數學領域中其他極富創見的成就,要到19世紀末物理學的新革命時代開始時,才得到應有的評價。

然而,在自然科學的任何一個學科中,無論是對於知識的發展總方向,還是基本概念和方法論的架構,似乎都不存在嚴重的不確定性。發現層出不窮,有時非常新穎,但並不出乎意料。達爾文的進化論令人矚目,但原因不在於這是個新觀念(數十年前大家對此概念已很熟悉),而是因為它首次為物種起源提供了一種令人滿意的解釋模式,而且他用非科學家也絲毫不覺陌生的術語做到了這一點,而這些術語是與自由經濟最熟悉的概念——競爭——遙相呼應的。確有一大批科學家以雅俗共賞的文字著書立說,因而很快就廣為人知,有時甚至做得有些過分,這些人中有達爾文、巴斯德(Pasteur)、生理學家貝爾納(Claude Bernard,1813—1878)、菲爾紹(Rudolf Virchow,1821—1902)、亥姆霍茲(Helmholtz,1821—1894)。像湯普森(開爾文勛爵)這樣的物理學家更不必說了。科學的基本模式或稱基本典型看來十分堅實,然而,一些大科學家,例如麥克斯韋(James Clerk Maxwell,1831—1879),以其本能的審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從而使他們的看法與後來在極不相同的模式基礎上創建的理論並行不悖。

在自然科學界,每當並非因假設不同,而是由於對同一問題的視角不同而發生意見沖突時,也就是說,當一方提出的不僅僅是一個不同的答案,而且是一個被另一方認為無法接受和“不可思議”的答案時,這種沖突就會發展成激烈而又難以解決的對抗,但這種對抗在那個時期並不多見。當克羅內克(H.Kronecker,1839—1914)在數學的無窮問題上猛烈攻擊維爾斯特拉斯(K.Weierstrass,1815—1897)、狄德金(R.Dedekind,1831—1916)、康托爾(G.Cantor,1845—1918)時,這種沖突就在鮮有問津者的小小數學界發生了。這種“方法之爭”使社會科學家出現分化,可是,如果“方法之爭”介入自然科學,其中包括涉及敏感的進化論問題的生物學,反映出來的,與其說是學術性的辯論,毋寧說是想迫使對方接受自己所偏愛的意識形態。沒有令人信服的科學理由可以解釋這種偏愛何以沒有出現。因此,維多利亞時代中期最典型的科學家湯普森(他的典型性在於他集理論、技術、商業於一身,不僅提出了雖屬常規但在技術上又是多產的理論,同時在商業上又很成功),對於麥克斯韋的光電磁(electrornagnetic)理論,顯然不以為然,結果他們之間的辯論被許多人認為是偏離了現代物理學。但是,由於他認為可以借助他本人的數學工程模型,對麥克斯韋的理論重新進行闡述(實際上並非如此),所以他沒有對麥克斯韋的理論提出挑戰。湯普森在已知物理規律的基礎上再次洋洋得意地做出論證,認為太陽的存在距今不超過5億年,因此地球的地質和生物就不曾有足夠的時間實現進化(他是正統的基督徒,因而對這個結論深感欣慰)。根據1864年的物理學判斷,他是正確的,因為要到核能被發現後,物理學家才對太陽(因而也對地球)的存在做出了距今遠遠超過5億年的推測,然而,當時核能尚未發現。但是,湯普森並未想到,如果他的物理學與已為科學家們普遍接受的地質學相抵觸,是否他的物理學可能有不完善之處;他也不曾考慮,地質學家會置物理學於不顧而徑直前進。就物理學和地質學的進一步發展而言,這場辯論仿佛不曾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