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編 現代史 第七章 二十一條的交涉(第2/2頁)

【注釋】

注923 照一八九九年四月十七日《青島設關條約》和一九〇五年修訂條約,海關由德國管理,海關人員,則由中國自派。中國據此提出抗議,日人置諸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