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編 現代史 第四章 二次革命的經過

革命是要把一切舊勢力,從根本上打倒的,這是談何容易的事?辛亥革命,不過四個月就告成功,自然不是真正的成功了。

當清帝尚未退位時,孫中山先生曾提出最後協議條件,由伍代表轉告袁世凱。(一)袁世凱須宣布政見,絕對贊成共和。(二)中山辭職。(三)由參議院舉袁世凱為大總統。參議院是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由各省都督府所派參議員,組織而成的。於元年一月二十八日成立。到清帝退位之後,袁世凱電參議院,表示絕對贊成共和。於是中山向參議院辭職,並薦舉袁世凱。參議院於二月十五日,選舉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

袁世凱既當選,就發生國都在南在北的問題。當時民黨中人,多數主張在南。以為南方空氣,較為清新,多少可以限制舊時的惡勢力。——但亦有主張在北,以為較便於統馭北方的。參議院本已議決臨時政府,移設北京。後來復議,又議決仍設南京。於是派員北上,歡迎袁世凱南下就職。而北京和天津、保定,相繼兵變。乃又議決:許袁世凱在北京就職。袁世凱派唐紹儀南下,組織新內閣,辦理接收事宜。而臨時政府和參議院,遂先後北遷。孫中山先生於四月一日去職。

依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臨時政府成立後六個月,即應召集議會。這時候,因為來不及,由參議院將《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修改為《臨時約法》。於三月十一日公布。依照《臨時約法》,本法施行後十個月內,應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會。於是由參議院制定《國會組織法》、《參眾兩院選舉法》,據以選舉、召集。於二年四月八日成立。

當袁世凱當選後,孫中山知道新舊勢力,一時不易合作,主張革命黨人,退居在野的地位,而自己願意專辦實業。但是這時候的革命黨人,步調未能一致。於是同盟會於元年八月,改組為國民黨。——從革命團體變為政黨。此時國民黨的宗旨,近於急進;其主張偏於分權。其傾於保守,而主張擴張中央政府的權力的,則集合而為共和黨。國會選舉,參眾兩院,都以國民黨占多數。共和黨乃和統一黨、民主黨合並而成進步黨。在眾院中,席數差足相敵;而在參院中,則仍以國民黨占多數。此時進步黨是接近於政府的,國民黨則與政府立於反對的地位。當國民黨未成立時,袁世凱和唐紹儀內閣的同盟會閣員,已有齟齬。注889到國民黨改組完成,國會開幕之後,兩者間隔閡的情勢,就更形顯著了。

但是政治既未上軌道,則借為政爭武器的,自然還不是議會中的議席,而是實力。以實力論,自然北政府為強。當孫中山辭職之後,曾在南京設留守府,以黃興為留守,然未久即撤消。此時民黨中人為都督的,只有安徽的柏文蔚、江西的李烈鈞、湖南的譚延闿、福建的孫道仁、廣東的胡漢民而已。

舊勢力既已彌漫,則二次革命已勢不可免。但是當時民黨中人,還不能一致。而其與二次革命以刺激,而為之導火線的,則有善後大借款、俄蒙交涉和刺宋案三事。善後大借款和俄蒙交涉,別見下章。至於刺宋案:則唐紹儀內閣的閣員宋教仁,亦系民黨中人。系主張政黨內閣的。去職之後,為國民黨理事,遊歷長江流域各省,發表其政見。二年三月二十日,在上海車站遇刺。越二日身故。政府命江蘇都督,民政長查究。據其宣布證據,則兇手武士英,系受應桂馨主使;而應桂馨又系受國務院秘書洪述祖主使。於是輿論大嘩。注890

南北新舊的裂痕,既日益顯著。袁世凱乃於六月中,下令免柏文蔚、李烈鈞、胡漢民之職。於是李烈鈞以七月十二日起兵,稱討袁軍。安徽、湖南、福建、廣東,相繼俱起。黃興亦入南京。陳其美又起兵於上海。注891袁世凱早有布置。命李純扼守九江;鄭汝成守上海制造局。這時候,又派段芝貴、馮國璋率軍南下,而以倪嗣沖為安徽都督,龍濟光為廣東都督,張勛為江北宣撫使。安徽、江西、廣東、南京、上海,均因兵力薄弱失敗。湖南、福建兩省,則自行取消獨立。二次革命遂告失敗。

《臨時約法》第五十四條,以制定憲法之權,屬之國會。《大總統選舉法》,本憲法的一部分。二次革命之後,乃有先舉總統,後制憲法之議。於是由憲法會議,將《大總統選舉法》,先行議決公布。十月六日,開總統選舉會。有自稱公民團的,包圍議院,迫令當天將總統選出。投票三次,袁世凱乃當選為大總統。次日,又選舉黎元洪為副總統。注892袁世凱於十月十日就職。

袁世凱就職後,兩次通電各省都督、民政長,反對國會所定《憲法草案》。十一月四日,又稱查獲亂黨魁首和議員往來密電。遂下令解散國民黨。凡國會議員,籍隸國民黨的,一律追繳證書、徽章。旋又下令:各省省議會,也照此辦理。籍隸國民黨的候補當選人,亦一律取消。議員缺額,無從遞補,國會遂不能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