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近代史 第二十四章 清代的社會

論起清代的社會來,確乎和往古不同。因為他是遭遇著曠古未有的變局的。這曠古未有的變局,實在當十六世紀之初——歐人東略——已開其端。但是中國人,卻遲到十八世紀的中葉——五口通商——方才感覺到。自此以前,除少數——如在海口或信教——與西人接近的人外,還是絲毫沒有覺得。

清代是以異族,入主中國的。而又承晚明之世,處士橫議,朋黨交爭之後,所以對於裁抑紳權、摧挫士氣二者,最為注意。在明世,江南一帶,有所謂投大戶的風氣。仕宦之家,僮仆之數,盈千累百。不但擾害小民,即主人亦為其所挾制。注867到清代,此等風氣,可謂革除了。向來各地方,有不齒的賤民,如山、陜的樂籍,紹興的惰民,徽州的伴當,寧國的世仆,常熟、昭文的丐戶,江、浙、福建的棚民,在清世宗時,亦均獲除籍。此等自然是好事。然而滿、漢之間,卻又生出不平等來了。旗人在選舉、司法種種方面,所占地位都和漢人不同,具見第二十二章所述。而其關系最大的,尤莫如摧挫士氣一事。注868宋、明兩朝,士大夫都很講究氣節。風會所趨,自然不免有沽名釣譽的人,鼓動群眾心理,勢成一哄之市。即使動機純潔,於事亦不能無害;何況持之稍久,為野心者所利用,雜以他種私見,馴致釀成黨爭呢?注869物極必反,在清代,本已有動極思靜之勢;而清人又加之以摧挫,於是士大夫多變為厭厭無氣之流,不問國事。高者講考據,治詞章,下者遂至於嗜利而無恥。管異之有《擬言風俗書》,最說得出明清風氣的轉變。他說:

明之時,大臣專權,今則閣、部、督、撫,率不過奉行詔命。明之時,言官爭競,今則給事、禦史,皆不得大有論列。明之時,士多講學,今則聚徒結社者,渺焉無聞。明之時,士持清議,今則一使事科舉,而場屋策士之文,及時政者皆不錄。大抵明之為俗,官橫而士驕,國家知其敝而一切矯之,是以百數十年,天下紛紛,亦多事矣。顧其難皆起於田野之間,閭巷之俠;而朝寧學校之間,安且靜也。然臣以為明俗敝矣,其初意則主於養士氣,蓄人才。今夫鑒前代者,鑒其末流,而要必觀其初意。是以三代聖王相繼,其於前世,皆有革有因,不力舉而盡變之也;力舉而盡變之,則於理不得其平,而更起他禍。

清朝當中葉以後,遇見曠古未有的變局,而其士大夫,迄無慷慨激發,與共存亡的,即由於此。此等風氣,實在至今日,還是受其弊的。

我們今日,翻一翻較舊的書,提到當時所謂“洋務”時,率以“通商”、“傳教”兩個名詞並舉。誠然,中西初期的交涉,不外乎此兩端。就這兩端看來,在今日,自然是通商的關系,更為深刻。——因為帝國主義者經濟上的剝削,都是由此而來的。——其在當初,則歐人東來,所以激起國人的反抗的,實以傳教居先,而通商顧在其次。歐人東來後,中國反對他傳教的情形,讀第二章,已可見其大略。但這還是士大夫階級的情形。至一八六一年,《天津》、《北京》兩條約發生效力以來,從前沒收的教堂,都發還。教士得在中國,公然傳教。從此以後,洋人變為可畏之物,便有恃入教為護符,以魚肉鄰裏的。地方官遇教案,多不能持平,小民受著切膚之痛,教案遂至連綿不絕。注870直至一九〇〇年,拳匪亂後,而其禍乃稍戢。

至於在經濟上,則通商以後,中國所受的侵削尤深。通商本是兩利之事,歷代中外通商,所輸入的,固然也未必是必需品。注871然中國所受的影響有限。至於近代,則西人挾其機制之品,以與我國的手工業相競爭。手工業自然是敵不過他的。遂漸成為洋貨灌輸,固有的商工業虧折,而推銷洋貨的商業勃興之象。不但商工業,即農村亦受其影響,因為舊式的手工,有一部分,是農家的副業。偏僻的農村,並有許多粗制品,亦能自造,不必求之於外的。機制品輸入而後,此等局面打破,農村也就直接、間接受著外人的剝削了。此等情勢,但看通商以後,貿易上的數字,多為入超可見。資本總是向利息優厚之處流入的,勞力則是向工資高昂之處移動的。遂成為外國資本,輸入中國;而中國勞工,紛紛移殖海外的現象。

外人資本的輸入,最初是商店——洋行——和金融機關。從《馬關條約》以後,外人得在我國通商口岸設廠,而輕工業以興。其後外人又競攫我的鐵路、礦山等,而重工業亦漸有興起。此等資本,或以直接投資,或以借款,或以合辦的形式輸入,而如鐵路、礦山等,並含有政治上的意味。至於純粹的政治借款,則是從一八六六年,征討“回亂”之時起的。此後每有缺乏,亦時借洋債,以資挹注。但為數不多。中、日戰後,因賠款數目較巨,財政上一時應付不來,亦借外債以資應付。但至一九〇二年,亦都還清。而其前一年,因拳亂和各國訂立和約,賠款至四萬五千萬兩之巨。截至清末,中國所欠外債,共計一萬七千六百萬,僅及庚子賠款三之一強,可見拳亂一役,貽累於國民之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