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近代史 第十八章 八國聯軍和辛醜條約(第3/3頁)

注830 以六個月為一期。第一期,自庚子年九月十五起,撤盛京西南段至遼河之兵。第二期撤盛京其余各段及吉林之兵。第三期撤黑龍江之兵。將軍會同俄官訂定俄兵未退前三省駐兵之數,及其駐紮之地,不得增添。撤退後如有增減,隨時知照俄人。俄人交還山海關、營口、新民屯各路,中國不許他人占據,並不得借他國兵護路。

注831 Alexei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