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近代史 第十七章 維新運動和戊戌政變

中國的該變法,並不是和外國人接觸了,才有這問題的。一個社會,和一個人一樣,總靠新陳代謝的作用旺盛,才得健康。但是總不能無老廢物的堆積。中國自秦漢統一之後,治法可以說是無大變更。到清末,已經二千多年了,各方面的積弊,都很深了。便是沒有外人來侵略,我們種種治化,也是應當改革的。注807但是物理學的定例,物體靜止的,不加之以力,則不能動,社會亦是如此。所以我們近代的改革,必待外力的刺激,做一個誘因。

中國受外力刺激而起反應的第一步,便是盲目的排斥,這可謂自宋以來,尊王攘夷思想的余波。排斥的目的,已經非是,其手段就更可笑了。海通以後,最守舊的人,屬於這一派。注808其第二步,則是中興時代湘淮軍中一派人物。大臣如曾國藩、李鴻章,出於其幕府中的,則如薛福成、黎庶昌之類。此派知道閉關絕市是辦不到的。既已入於列國並立之世,則交際之道,不可不講;內政亦不得不為相當的改革。但是他們所想仿效他人的,根本上不離乎兵事。因為要練兵,所以要學他們的技藝;因為要學他們的技藝,所以要學他們的學術;因此而要學他們的語文。如此,所辦的新政雖多,總不出乎兵事和制造兩類。當這世界更新,一切治法,宜從根本上變革的時候,這種辦法,自然是無濟於事的。再進一步,便要改革及於政治了。

但是從根本上改革,這句話談何容易?在高位的人,何能望其有此思想?在下位的人而有些思想,談何容易能為人所認識?而中日之戰,以偌大的中國,而敗於向所輕視的日本,這實在是一個大打擊。經這一個打擊,中國人的迷夢,該要醒了,於是維新運動以起。

當時的維新運動,可以分做兩方面:一是在朝,一是在野。在朝一方面,清德宗雖然無權,但其為人頗聰明,頗有志於變法自強;特為太後所制,不能有為。注809在野一方面,則有南海康有為。他是個深通舊學,而又講求時務,很主張變法的。清朝是禁止講學的。但到了末年,其氣焰也漸漸的衰了;其禁令,在事實上,也就漸漸的松弛了。有為很早的就在各處講學。所以其門下,才智之士頗多。一八八九年,有為即以蔭生上書請變法。格未得達。中日和議將成時,又聯合各省入都會試的士子,上書請遷都續戰,陳變法之計。書未上而和約已換,事又作罷。有為乃想從士大夫一方面提倡。立強學會於京師。為禦史楊崇伊所參,被封。而其弟子梁啟超,設《時務報》於上海,極力鼓吹變法,海內聳動。一時維新的空氣,彌漫於好新的士大夫間了。——雖然反對的還是多數。

公車上書之後,康有為又兩次上書請變法。其中有一次得達,德宗深以為然。德國占據膠州灣時,有為又走京師,上書陳救急之計,亦未得達。其明年,恭親王奕死了。朝廷之上,少了一個阻力。德宗乃和其師傅翁同龢(hé)商議,決意變法,遂下詔定國是,召用康有為、梁啟超等。

此時所想摹仿的,是日本的睦仁、俄國的大彼得;想借專制君主的力量,把庶政改革得煥然一新。於是廢八股,設學校,獎勵著新書,制新器,裁冗兵,練新操,辦保甲,籌設銀行,造鐵路,開礦山,設農工局,立商會。大開言路,廣求人才。從戊戌四月至八月間,變法之詔,連翩而下。雖然不能盡行,然而海內的精神,確已為之一振了。

專制君主的權力,在法律上是無制限的,在事實上則不盡然。歷代有志改革的君主,為舊勢力所包圍,以致遭廢弑幽禁之禍的,正自不乏。這其間,由於意見的不同者半,由於保存權位之私者亦半。康有為是深知舊勢力之不可侮的。所以他於德宗召見之時,力言請皇上勿去舊衙門,但增設新差使;擢用的小臣,賞以虛銜,許其專折奏事;就夠了。注810有為此等見解,原以為如此,則舊人不失祿位,可以減少其反對之力,然而權既去,祿位亦終於難保;即可保,亦屬無味;這仍不足以滿守舊阻撓者之所欲。況且亦有出於真心反對,並不為祿位起見的。而那拉後和德宗的不和,尤其是維新的一大阻力。

那拉後是很不願意放棄權勢的,她當時見德宗變法,很不謂然。於是以其黨榮祿為直隸總督,總統近畿諸軍,以鞏固其勢力。而使裕祿在軍機上行走,以偵察德宗的舉動。自然有不滿意於德宗的大臣,用半虛半實的詔,譖訴於那拉後。而德宗也有“不容我變法,毋寧廢死”的決心。於是帝後之間,嫌隙愈深。就有舊黨將乘德宗到天津去閱兵,實行廢立的風說;又有新黨將利用袁世凱的新兵,圍頤和園之說;而政變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