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近代史 第十八章 八國聯軍和辛醜條約(第2/3頁)

(五)賠款總數,海關銀四百五十兆兩,照市價易為金款,年息四厘,分三十九年償還。注821

(六)劃定使館境界,界內由使館管理,亦可自行防守。注822

(七)大沽及有礙京師至海口通路的各炮台,一律削平。

(八)許諸國駐兵黃村、廊坊、楊村、天津、軍糧城、塘沽、蘆台、唐山、灤州、昌黎、秦皇島、山海關,以保京師至海口的交通。

(九)許改訂通商行船各條約。

後來通商條約改訂的,有英、美、日、葡四國。(一)因賠款重了,許我加海關進口稅至值百抽一二·五,出口稅至七·五,而以裁厘為交換條件。注823(二)中國許修改礦務章程,招致外洋資財,注824及修改內河行輪章程。注825(三)中國厘定國幣,外人應在中國境內遵用。注826(四)律例、審斷及一切相關事宜,均臻妥善,則外人允棄其治外法權。注827(五)英允除藥用外,禁煙進口。注828亦皆在此約中。又開商港多處。注829

其俄國,當奕劻、李鴻章與各國議和時,借口東三省事件與中國有特別關系,當另議。於是以駐俄公使楊儒為全權大臣,和俄國外交部商議。俄人要求甚烈。日、英、美、德、奧、意等,均警告中國,不得和俄人訂立密約,交涉遂停頓。各國和約大致議定後,乃由李鴻章和俄人磋議。一九〇二年,奕劻、王文韶和俄使訂立《交收東三省條約》。俄人許分三期撤兵。注830第一期如約撤退,第二期則不但不撤,反要求別訂新約,且續調海陸軍。一九〇三年六月,俄人合阿穆爾、關東,設極東大都督府,以亞歷塞夫為總督。注831九月,俄兵復占奉天。而日、俄二國,作戰於我國境內的活劇,就不可免了。

【注釋】

注813 參看第二十四章。

注814 當時欲行廢立,既懼外人反對;國內輿情,又不允洽;計惟有於亂中取事。當秩序全失之時,德宗已廢,溥儁已立;事定之後,本國人雖反對,亦無可如何。至對於外人,則無論怎樣割地、賠款,喪失國權,都非所恤。這是當時載漪等人所願出的擁立溥儁的代價。其立心之不可問如此。說他迷信拳匪,還是淺測他的。見惲(yùn)毓鼎《崇陵傳信錄》。

注815 詔雲:“朕今涕淚以告宗廟,慨慷以誓師徒。與其苟且圖存,貽羞萬古,孰若大張撻伐,一決雌雄?彼尚詐謀,我恃天理。彼憑悍力,我恃人心。無論我國忠信甲胄,禮義幹櫓,人人敢死;即土地廣有二十余省,人民多至四百余兆,何難翦彼兇焰,張國之威。”

注816 宣戰上諭,在庚子五月二十五日,大沽失陷在二十一日。

注817 Ketteler。

注818 德、奧、比、西、美、法、英、意、日、荷、俄。

注819 首禍諸臣: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發往新疆,永遠監禁。莊親王載勛,都察院左都禦史英年,刑部尚書趙舒翹賜自盡。山西巡撫毓賢,禮部尚書啟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正法。協辦大學士,禮部尚書剛毅,大學士徐桐,前四川總督李秉衡,均已身故,追奪原官。被害諸臣:兵部尚書徐用儀,戶部尚書立山,吏部左侍郎許景澄,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聯元,太常寺卿袁昶,均與各國宣戰時,為載漪等所殺。

注820 諸國如謂應續禁,亦可展限。

注821 一九〇二至一九四〇年。以(一)新關;(二)通商口岸常關,均歸新關管理;(三)鹽政各進項為擔保。

注822 中國人概不準在界內居住。諸國得常留兵隊,分保使館。

注823 《英約》第八款,《美約》第七款,《葡約》第十三款。

注824 《英約》第九款,《美約》第七款,《葡約》第十三款。

注825 《英約》第十款,《美約》第十二款,《葡約》第五款。修改章程,作為《中英商約》附件,《日約》同。

注826 《英約》第二款,《美約》第十二款,《葡約》第十一款,《日約》第七款,言中國改定度量衡之事。

注827 《英約》第十款,《美約》第十五款,《日約》第十一款,《葡約》第十六款。

注828 惟須有約各國,應允照行,方可照辦。中國亦禁本國鋪戶制煉。見《英約》第十一款,《美約》第十六款,《葡約》第十二款。

注829 《英約》開長沙、萬縣、安慶、惠州、江門,除江門外,裁厘加稅不施行,不得索開。其白土口、羅定、都城,許停輪上下客貨,容奇、馬寧、九江、古勞、永安、後瀝、祿步、悅城、陸都、封川十處,許停輪上下搭客。《美約》開奉天、安東。《日約》開北京、長沙、奉天、安東。《葡約》許自澳門往來“一八九七年《英緬約》專款,一九〇二年《中英商約》十款西江上下客貨及搭客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