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蝴蝶效應:婚外情導致明朝滅亡?

就在奢安之亂被徹底平定的前一年,崇禎元年(1628年),陜西、河南、山東、山西遭受了千年不遇的水災、旱災、蝗災。天空中沒有一絲雲彩,赤毒的太陽更像個超級大火爐,燒烤著這早已經不起煎熬的大地,使得萬物都要窒息。太陽把地上的每一滴水都毫不留情地吸幹了,幹涸無水的河床,令人窒息的空氣,數以萬計的難民,在烈日下忍受著煎熬。“水啊,水啊!”到處有人用舌頭舔著幹裂的嘴唇,一個個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人世。

大地上,布滿瘦弱幹癟的屍體,他們或蜷縮,或俯臥,或仰躺,但臉上都是不甘心的神情。他們有的被曬死,有的被餓死,有的餓得不行直接自殺。死去的人什麽都不知道了,活著的人眼睜睜看著親人死去,蒼蠅爬滿腐爛的屍體,密密麻麻,叫人惡心。屍體發出惡臭,熱氣往上升騰,讓聞到的人想吐。因為空腹的關系,吐出來的都是綠色的膽汁。

旱易生風,風則帶來蝗蟲。中原大地,一群群蝗蟲黑壓壓地遮蔽了天空,像陰霾密布的烏雲,一團團、一塊塊卷過大地上的莊稼,蝗蟲所過之處遮天蔽日、天日無光。四處傳來啃食稻谷的聲音。當蝗蟲飛起時,成片的谷子霎時被吃得一點不剩。在這種情況下,明朝的稅收仍居高不下。農民為了活命只能鋌而走險。

中國四千年歷史始終圍繞治亂打轉,主要原因之一是官逼民反。官逼民反,民為什麽不反?當法律不但不能保護人民,反而陷害人民時,人民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死亡,一是反抗。

此時中國已成什麽樣子了呢?山東《諸城縣志》記載:“古代災年有易子而食,把人骨頭燒火做飯的,而今卻殺活人來吃,父子兄弟之間剖腹剜心,肢解做成飯。人們認為人心好吃,小孩的心更好吃,甚至有當街賣人肉的,一斤六文錢。有的人在家腌制人肉,以備不時之需,有砍下人頭,用火燒焦,喝腦漿子的。有人餓死後立刻被人把肉割盡,也有人還沒餓死就被割肉,一邊被割肉一邊用眼珠子瞪人的。當問這些割肉的人為何這樣做時,他們說我不吃人,人就吃我。”

張明弼《人吃人歌》寫道:

饑兒語父,饑媳語姑,我死他人定我刳(從身上剜肉),余骨烏鴉相歡噱。他人何親,父姑何疏,願以吾肉存爾軀,姑若思我,願得殘骨在溝渠,勿令人磨碎供勺糊。前日流賊殺人三千,一熏一霍忽而盡焉。昨來土寇人作糧,朝炊肋脅,暮膾膀胱,桁間懸頭發到地,碟底斷指如蔥長。弱人怯食如針槍,兇人慣食如牛羊。天下太平有異味,烹男炮女請君嘗。人食萬物還食人,相生相啖誰能躲?但想寂寞天地悲,高山大澤盈狐狸。

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在《中原生靈疏》說:

崇禎三四五六年連年大旱,稻既無收,麥又難種,野無青草,十室九空,於是有鬥米值銀五錢者,有工作一日不得升米者,有采草根樹葉充饑者,有夫棄其妻、母棄其子者,有賣一子女不足數餐者,有自縊空林、甘填溝壑者,有餓死路側者,有枕比而斃者,有骨肉相殘食者……村無犬吠,尚敲催呼之門,樹有啼鵑,盡灑鞭撲之血。黃葉赤地,鄉鄉幾斷人煙,白骨青磷,夜夜常聞鬼哭。觸耳有風鶴之聲,滿目皆荒慘之色。

李巖《勸賑歌》曰:

年來蝗旱苦頻仍,嚼嚙禾苗歲不登。米價升騰增數倍,黎民處處不聊生。草根木葉權充腹,兒女呱呱相向哭。釜甑塵飛炊煙絕,數日難求一餐粥。官府征糧縱虎差,豪家索債如狼豺。可憐殘喘存呼吸,魂魄先歸泉壤埋。骷髏遍地積如山,業重難過饑餓關。能不教人數行淚,淚灑還成點血斑?

大臣陳其猷給皇帝的奏折中說:“臣見一個老婦把一個死去的小孩扔進鍋裏,一邊烹炸一邊哭,臣問:‘既然要吃他何必哭呢?’老婦說:‘這是我兒子,拋棄他的話恐怕會被別人吃了,還不如我自己吃。’”

馬懋才《備陳大饑疏》中說:“陜西安塞城外有一個糞場,每天早晨都有嬰兒被拋棄在糞場,他們有哭泣的、有哀號的、有呼叫父母的、有吃糞的,但到第二天早晨被拋棄的嬰兒已無一生還。而且孩子和單獨出行的成人,只要一出城便失蹤了,直到看見城外有人拿人骨頭當柴燒,煮人肉來吃,才知道那些孩子和獨行者都被吃了。而那些每天吃人肉的人在吃了數日後也不免兩眼紅腫,身體燥熱而死,然後他們再被別人吃掉,於是死者枕藉。城外挖了幾十個大坑,每個坑可容納幾百人,用來掩埋吃剩的屍體。”

民謠曰:“老天爺,你年紀大,耳又聾來眼又花。為非作歹的享盡榮華,持齋行善的活活餓煞。老天爺,你年紀大,你不會作天,你塌了罷!”人民已經到了願與天一起毀滅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