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七大恨”真相(第2/3頁)

因為努爾哈赤的原始版七大恨沒有流傳下來,現在我們能看到的最接近原貌的是天聰年間所修《太祖武皇帝實錄》的版本,咱們比較一下看看兩個版本的差距,這個版本譯成白話內容如下:

(一)我的祖宗向明朝進貢,忠順已久,明朝忽於萬歷年間對我的爺爺和父親無罪加誅。

(二)癸巳年(1593年)南關(哈達)、北關(葉赫)、烏拉和蒙古的幾個部落,共九部進攻我們(古勒山之戰),明朝因為與自己不相關,於是袖手坐視,還好,我們靠皇天的庇護,擊敗各部,還乘勝反攻,攻破南關,而明朝卻責備我們擅自討伐,我們很聽話,退兵了,後來北關攻南關(1599年葉赫部攻掠哈達部),大肆擄掠,可這時明朝卻不管了,我國與北關都是外番,為什麽待遇截然不同,明朝這樣做怎樣懷服各族?

(三)我忠於大明,心如金石,恐怕因為我爺爺和我爸被明朝殺害,明朝懷疑我有背叛之心,因此我和遼陽副將吳希漢,宰馬牛,祭天地,立碑界銘誓曰“漢人私出境外者殺,女真人私入境內者殺”。可是後來漢人出境外,來到我們的地盤挖人參,因為人參這些山澤之利是我們生存的根本,所以我們向明朝上級屢次稟告,但明朝置若罔聞,於是我們不得已遵循此前立碑盟誓的內容,殺了所有來到我們地盤的漢人。雖然我們是殺漢人了,但我們的做法是在遵守盟誓,不是有意要欺瞞背叛明朝。此時正趕上遼東新巡撫上任,按例我們應該派人祝賀,於是我們就派綱古裏、方吉納等十人來道賀,但明朝上級卻把我們去祝賀的人扣押了,說讓我們拿這十個人給因越境被殺的漢人償命。欺壓如此,情何以堪?

(四)北關(葉赫)與建州是同種,兩家發生矛盾,明朝可以公事公辦,為何給北關兵馬、火器,讓他們來打我們?真讓我們傷心。

(五)北關老女東哥是早年就跟我定親的,後來他們不願把這個女人嫁給我了,但猶不敢把此女輕許他人,明朝卻幫助北關把這個女人改嫁給蒙古人。像這樣的恥辱,誰能甘心忍受?

(六)我部二百年來一直在這居住,可是明朝聽信北關(葉赫)的謠言,發兵逼我們後退三十裏,將我們的房屋燒毀,糧食丟棄,使我部無居無食,人人待斃。

(七)我國素來對明朝恭順,並不曾稍有圖謀不軌,可是明朝卻派一個叫蕭伯芝的人來對我們大作威福,用穢言惡語百般欺辱我們。

兩相對比,大家看出來點門道沒有?第一條沒變化,《太祖武皇帝實錄》版的第五條就是乾隆版的第四條,其他就差遠了。第三條明明是明朝要努爾哈赤拿十個人償命,到乾隆版就直接成了明朝殺了十個人。天聰年間所修《太祖武皇帝實錄》的版本是承認歷史上其祖先甚至包括他們自己在內一直是從屬於明朝中央政府的,所以有如下言辭:“我忠於大明,心如金石”,“我國素來對明朝恭順”。而到了乾隆年間的版本,此類言辭全部被刪除,清朝將後金政權及其祖上完全描繪成與明朝中國並列的另一個國家,其與中國的關系完全成了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系,抹殺了女真祖上二百年間臣屬明朝的事實。

而乾隆新版七大恨真是如瘋了一樣,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說白了都是恨葉赫,難怪日後葉赫那拉手中把清國給廢了,也是天道好還。七大恨中這四條內容實質是完全重復,完全是意思拆來分去,變換字眼,清政權在篡改歷史中所表現出的愚昧瘋狂心理,也足令人噴飯。

乾隆版七大恨完全是假的,沒有辯論價值,那麽《太祖武皇帝實錄》版呢,努爾哈赤說的都是真的嗎?努爾哈赤的七大恨究竟有理還是沒理,咱們一條一條看,還歷史本來面目。

第一條,努爾哈赤的爺爺、爸爸被殺,的確是真的。這一條有理。

第二條,這條說的是古勒山之戰,努爾哈赤統一了建州女真,實力越發強大,海西女真各部為了遏制其崛起勢頭,先下手為強,對努爾哈赤發起進攻。葉赫部向努爾哈赤索要土地,努爾哈赤不給後,葉赫部出兵,最後葉赫部聯軍戰敗,所以這一仗努爾哈赤占理。至於明朝責備努爾哈赤擅自討伐,就是血口噴人了,前文已述,李成梁只是讓努爾哈赤不要再打了,並無責備他擅自討伐之意。而明朝後來對於哈達部和葉赫部的混戰不插手也是事實,這點努爾哈赤就有些無理取鬧了,明朝政府很忙,對於兩個部落間的事,只要不鬧得太大,大體上按慣例是不插手的,此前插手努爾哈赤與葉赫部的糾紛只是李成梁因自己與努爾哈赤私人關系的善意提醒而已。總之,這一條中,論古勒山之戰,努爾哈赤占理,但從本條整個內容來看,努爾哈赤沒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