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麥任期內的德國

第二帝國經濟一開始經歷了一段活躍期,投機交易迅速增長,新公司和大型企業相繼成立,鐵路建設和其他建築工程也呈大幅增長趨勢。1871年的貨幣改革,再加上法國迅速賠款帶來的金錢,使大量紙幣進入了流通領域。1873年,所謂的創建者時期(Gründerzeit)的泡沫破裂,信用全面癱瘓,德意志陷入了經濟危機。1873年以後,在魯道夫·馮·德爾布呂克(Rudolf von Delbrück)的影響下,自由派支持的早期自由貿易政策被否決,貿易保護主義加劇。經濟大蕭條使許多德意志人的經濟條件每況愈下。外國的谷物和工業產品價格低廉,對國內生產形成了威脅,工業家和地主開始支持收取進口稅。1879年,政府設置了關稅並提高了間接稅,鞏固了貿易保護主義。自由派越來越分裂。從19世紀80年代起,農業和工業利益的保守聯盟逐漸發展,雖然中途也有矛盾和分歧,但直到20世紀早期,一直是德意志帝國的主導力量。

1873年的經濟崩潰也引發了反猶主義(anti-semitism)的擡頭。德國有普遍仇視猶太人的傳統,他們誹謗東方猶太人是“劣等民族”。但由於19世紀的融合,一些猶太人在德國社會已經身居高位。銀行業中有許多猶太家族,俾斯麥自己的銀行家布雷施勞德(Bleichröder)就是猶太人,羅斯柴爾德(Rothschild)等也聞名全世界。大銀行在1873年的經濟危機中幸存了下來,開啟了金融資本主義的時代,因此,那些在經濟危機中損失較大的小企業和中下層階級就特別憎恨猶太人。另外,一些著名學者也是反猶主義者,如民族主義歷史學家馮·特賴奇克教授(Professor von Treitschke)。這給反猶主義增添了一抹學術色彩。這種觀點也不是德國人才有,當時英國和法國的種族理論家也持這種觀點。但這些發展為後來更為致命的政治反猶主義做了鋪墊。

19世紀70年代末對自由主義的背離與所謂文化鬥爭(Kulturkampf,大致意思是為文化而鬥爭,反對迷信)的決心有關。一系列的因素促使俾斯麥對天主教會發起了一場錯誤的抗爭。1870年召開的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Vatican Council)宣布,教皇永遠無謬誤。德意志天主教徒之間的紛爭導致政府卷入了教會事務,與政治無關的因素很快使形勢惡化。之前的“小德意志”將奧地利排除在外,在邦聯內占主導地位的是新教,1870年12月建立的天主教中央黨(Catholic Centre Party)就是當時為保護天主教徒的利益而成立的。對俾斯麥來說,中央黨是在保護帝國的敵人。中央黨對教皇的支持更讓人們認為,它的忠誠基本不屬於德國。另外,天主教會在波蘭的活動似乎增強了波蘭的民族主義,並使帝國東部領地的局勢變得十分不穩定。俾斯麥聲稱,外部的敵人獲得了“內部敵人”的援助,因此,他開始對天主教實施長期、廣泛的打擊。1871—1876年,帝國推行了一系列的措施,嚴格控制神職人員的訓練、任命和教育,並禁止耶穌會的所有活動。普魯士境內反對這些措施的牧師和主教均遭囚禁,甚至被驅逐出境。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對天主教的打擊卻導致了中央黨的支持率直線上升,在1874年的帝國議會選舉中,中央黨獲得的選票翻倍。除了愛德華·拉斯克(Eduard Lasker)等少部分人外,大多數自由派都無視自由主義的思想自由,轉而支持俾斯麥的反天主教政策。但到了19世紀70年代晚期,隨著經濟政策轉向更為保守的保護主義,俾斯麥趁勢與自由派決裂。此時,中央黨在帝國議會中占據多數席位,俾斯麥希望與信奉天主教的領袖溫特霍斯特(Windthorst)和解。1879年,文化鬥爭結束。這些政策除了鞏固了中央黨的地位,從任何角度看都乏善可陳。幾十年來,中央黨一直是德國政治中相對穩定的主要力量,並在戰後西德創建初期,以全新的跨教派形式主導了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Christian Democratic Union,CDU,簡稱基民盟)的形成。

19世紀80年代的新保守主義在社會主義和工人階級上采取雙管齊下的措施。1875年的哥達大會後,合並後的德意志社會民主黨(German Social Democratic Party,GSDP,簡稱社民黨)迅速發展起來。雖然人數並不多,但俾斯麥還是將其視為威脅,認為社會主義是“帝國敵人”(Reichsfeinde)的一份子。1878年,德皇被兩次謀殺未遂(和社民黨沒有任何關系),解散後重新選舉的帝國議會批準通過了俾斯麥的《反社會黨人非常法》。這部法令禁止所有和社會主義有關的集會、結社、組織及各種報刊。不過,帝國議會否決了對社民黨議員的禁令。這部法每三年重新通過一次。每隔一段時間都要重申一次,直到俾斯麥於1890年不涉政務為止。因為社民黨人還可以在帝國議會擁有席位,這部《反社會黨人非常法》導致了一個未曾預料到的後果,即社民黨成了以帝國議會為中心的黨派,非常重視選票和議會演講。雖然德意志的社會主義者很溫和,但理論上讓人感覺相當具有革命性,因為一旦政府禁止社會主義,就很難再延續拉薩爾的傳統,去爭取國家的支持了。在社會主義者遭受政治迫害的同時,俾斯麥卻推行了相當進步的社會保險法。1881年,德皇在演講中宣布了俾斯麥的社會保險計劃,1883年引入《疾病保險法》,1884年發布《意外事故保險法》,1889年發布《老年和殘障保險法》。這些措施的實行並不完全是由於俾斯麥陰險狡詐,想對民眾施行小恩小惠,還因為19世紀70年代開始的經濟蕭條導致了物質上的貧困,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社會主義者和其他社會成員都會對此感到擔憂。例如,由右翼分子、狂熱的反猶主義新教牧師阿道夫·施特克爾(Adolf Stöcker)發起的基督教社會運動,以及天主教的慈善活動,都促進了這些措施的實施。因此,俾斯麥一方面鎮壓工人階級的政治活動,另一方面又像是在通過社會福利收買他們。社民黨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但不確定該如何做出回應。一些人覺得可以接受經濟的漸進改善,另一些人則堅持認為整個體系需要徹底的改頭換面,這兩種觀點的分歧在後續的幾年內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