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的影響(第2/4頁)

1801年簽訂的《呂內維爾條約》(Treaty of Lunéville)將萊茵河左岸割讓給了法國,德國南部和西部的中小邦國遭到領地變更。圍繞著帝國內部如何補償這些邦國,1803年,帝國召開的一次議會通過了所謂的《全帝國代表會總決議》(Reichsdeputationshauptschluss),廢除了大量先前獨立的政治單元,或將它們並入大的領地中。就這樣,約350個自由的帝國騎士和伯爵失去了領地,也失去了他們和皇帝的“直接”隸屬關系。取消了112個政治單元,其中包括20個大主教區和教會諸侯領地,40個男修道院和女修道院,以及除了6個自由城市以外所有的自由城市。許多領主自然很高興自己的領地又增加了,他們選擇了無視拿破侖此舉的真實目的—將自己贏得的德意志領地變為法國的殖民地。拿破侖腳踏歐洲的大片土地,於1804年秋稱帝。奧地利的弗朗西斯二世(Francis Ⅱ)也在同一時間稱帝,獲得了“奧地利皇帝”的稱號。於是,一些從拿破侖革命中受益的德意志小邦決定退出神聖羅馬帝國,將自己置於法國的庇護之下。1806年7月,拿破侖創立了萊茵聯邦(Rheinbund),由16個德意志邦國組成,其中包括巴伐利亞、符騰堡、巴登、黑森—達姆施塔特等,還在神聖羅馬帝國外建立了華沙大公國。萊茵聯邦實行《拿破侖法典》,並展開了包括廢除農奴制在內的一系列改革。1806年8月6日,已經沒有實際意義的神聖羅馬帝國被正式廢除。

1795年起,普魯士一直保持中立。然而,1806年9月,腓特烈·威廉三世(Frederick William Ⅲ, 1797—1840)十分不明智地決定和法國宣戰。普魯士軍隊在18世紀晚期,由於幾十年未進行改革,紀律渙散,又因準備不足,於1806年10月14日在耶拿戰役中大敗給了當時勇猛的法國軍隊。1807年《提爾西特條約》(Peace of Tilsit)簽訂,普魯士易北河以西的土地全數歸於法國,還搭上了東部的一些領土。此外,還須賠款,並為拿破侖後續的進軍提供一些人馬和資金。這次戰敗為普魯士提供了一系列改革的機會和動力。

圖19 1806年耶拿戰役。出處:Weltgeschichte(Berlin: Ullstein, 1907—1909)。

普魯士的一系列改革既不是單個的統一工程,也不是由關系密切、組成單一的革命者推動的。兩個主要改革者的名字經常被一個誤導人的連字符連起來,被稱為是“施泰因—哈登貝格改革”(SteinHardenberg reforms,但其實兩者的意見根本是互相沖突的)。一小部分改革者利用普魯士戰敗的現狀,試圖將以前的改革計劃付諸實踐,而其他措施則是作為“防禦性的現代化”方法來加以實施,或針對某些迫切的需求進行改革。這些措施主要集中在經濟和軍事領域。

1807年,農奴制被廢除。因為農民一般無法付清補償款,他們名義上的自由在實際中意義寥寥,主要的受益人還是貴族(最初的立法後來也被修訂為偏向貴族)。“莊園”的概念使得出身,而非社會階級決定了地位。一旦這個限制被打破後,貴族就可以進入中產階級從事的行業,而農民和中產階級就能(至少在理論上)購買貴族的地產。從等級社會到階級社會的轉變使勞動力的流動成為可能,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對後來的經濟發展同樣重要的還有協會限制權力的廢除,以及內部貿易壁壘包括城市消費稅的消除。不過,這時的經濟改革只是局部改革,一些措施後來又被廢除了。例如,1810年廢除了貴族免稅制度,但1819年又重新實施。另外,直到1848年,普魯士貴族還一直對他們之前的農奴享有民事管轄權,直到1872年還有警衛特權,直到1891年還有一些行政特權。政治上,普魯士政府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現代化,其部門和內閣的工作效率提高了,但既沒有憲法,也沒有國民議會。城市可以自治,但農村不可以。法國令人震驚的軍事勝利也引發了普魯士的軍隊改革,並由沙恩霍斯特(Scharnhorst)、格奈森瑙(Gneisenau)和克勞塞維茨(Clausewitz)主導。1813年引入征兵制,建立了戰時後備軍(Landwehr),1814年通過了軍隊法。但改革還是沒有完成。1815年後,征兵實際上並非面向全民。教育上,18世紀基礎教育義務制得到了普及,職業技術中學和貴族的騎士學院也進行擴招。此外,普魯士在這個時期還引入了精英中學—高級文理中學(Gymnasia),並在柏林建立了洪堡大學。從占領研究前沿到為歐洲工業化培養最優秀的勞動力,普魯士的教育在19世紀取得了許多重大的成就。雖然普魯士的改革受到了一些限制,成果也參差不齊,並缺乏整體的協調性,但總的來說,改革還是成功地讓普魯士能夠更好地面對19世紀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