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制主義與普魯士的崛起

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結束了17世紀德意志經歷的戰爭時期。17世紀下半葉至18世紀,在德意志的一些領土上,仍舊持續著這樣那樣的戰爭。但這些矛盾越來越和帝國無關,領主們和其他國家結盟,或參與他國的爭鬥,偶爾才和帝國內的其他邦國或皇帝產生矛盾。宗教仍是各邦內部政治紛爭的議題之一,但在邦國之間卻很少引發矛盾。繼承權戰爭在這個時期相當重要,由於歐洲王朝間的關系千絲萬縷,德意志許多貴族家族都卷入其中。三十年戰爭和後續戰爭導致了領土內政治模式的發展,這既是純粹的政治問題,也與經濟、社會、文化相關。具體來說,一些領主認為,既然戰爭很可能一直持續下去,就很有必要建立常備軍隊,並找出維持軍費開支的方法。因此進行的政治改革在某些情況下也將權力集中化。

為了維持常備軍隊的開支,領主需要提高稅收,以增加經濟收入。如果議會拒絕授權和提高必要的稅收,領主可以建立官僚機構,讓官員直接對他負責,以此繞開議會。有趣的是,雖然這種方法讓領主在財政上減少了對莊園的依賴,但同時也鞏固了早期更為公允、不帶個人色彩的政府形式,即職業官僚運用自身的專長影響決策過程,並保證政權更替後政策的貫徹。一方面將公允的政府和統治者的個人遺產區別開來的進程才剛剛開始,但另一方面,統治者的自身權力卻變得更加重要。他們高漲的野心和象征性權力的增強與新宮廷文化的發展相得益彰—“專制主義時代”亦是歐洲宮廷的鼎盛時代。

1648年後,德意志各領地在規模和文化上大相徑庭。哈布斯堡的奧地利分支由於擁有大量非德意志的世襲領土以及德意志帝國內部的世襲領土和相關利益,其在維也納的皇宮十分宏大。其他的德意志邦國,比如信仰新教的薩克森,其輝煌的首都建於德累斯頓;或是信仰天主教的巴伐利亞,其建於慕尼黑的首都也不相上下,這些邦國也都有能力維持規模宏大的宮廷。主要的教會領地,比如美茵茨或維爾茨堡的主教區,或是諸侯小邦,也試圖彰顯新取得的地位。17世紀末至18世紀初,諸侯們建起了大量宮殿,這些宮殿大都模仿路易十四著名的凡爾賽宮,擁有精致華美的花園。諸侯們從法國和意大利請來藝術家和建築師,為宮廷的慶典和戲劇設計建造合適的殿宇,即使是諸侯小邦也要模仿建造宏偉的宮殿。宮殿中上演歌劇、戲劇、假面劇和芭蕾;意大利和其他外國音樂家、表演家紛至沓來;從狩獵到乘雪橇,王室雇用了大量人員來組織這些活動。貴族使用各種詭計和手段謀求高位;有野心的平民極力迎合討好,想給女兒攀上一門好親事。作為宮廷內行為舉止的標準,一套“禮貌準則”(Höflichkeit)的觀念開始形成,加深了貴族名流和平民大眾在行為和生活方式上的鴻溝。17世紀末至18世紀初,法國人的行為舉止和法語詞成為時尚,法語被視為比德語更高貴的語種。不同階級的區分越來越嚴格,例如在許多著裝要求(Kleiderordnungen)中,對每一個社會階級的著裝都有非常細致的規定。

領主與宮廷地位的提高部分源於三十年戰爭後的社會和經濟發展。一些城市在16世紀末已經衰落,而另一些城市的地位在17世紀上半葉得到了提升,但總體來說,除了一些著名的城市(如漢堡)例外,17世紀末的城市生活並沒有一個世紀前繁榮。歐洲貿易的重心西移至大西洋沿岸,許多德意志城市已經不像早期16世紀那樣自信和繁榮了。17世紀末,諸侯領地內的城市(雖然不是自由城市)的自治權很容易被領主削弱。同時一些城市被改造或新建成諸侯的住所和行政中心,而不再是貿易和產業的中心。同樣,許多擁有地產的貴族因戰亂頻仍,經濟狀況急轉直下,於是更加依賴領主的支持和贊助。貴族階層因此很容易成為發展中的專制邦國的仆人。

勃蘭登堡—普魯士是日益官僚化的邦國中最典型的代表。其專制主義大行其道,領主的權力越來越大。同時,普魯士也代表了後續德意志史的發展。普魯士始於首都柏林貧瘠的土地,被稱為是“歐洲的沙坑”,這個開頭顯然並不樂觀。但幾代傳承之後,普魯士躋身歐洲大國之列。霍亨索倫王朝源於施瓦本,經過一系列復雜的過程,以富有技巧的聯姻外交手段在短短幾個世紀內獲得了廣袤多樣的領土。17世紀時王朝中心設於勃蘭登堡,並獲得了德意志帝國“選帝侯”的稱號。霍亨索倫家族在東普魯士有一片領地,是條頓騎士團舊時的殖民領地,不屬於神聖羅馬帝國。這個獨特的地理位置讓普魯士領主在1701年成為“國王”,這對於帝國內其他領主來說是絕無可能的。然而,這些東部領地也問題多多,其臣民是斯拉夫人,他們既不說德語,也不遵循任何德意志天主教或羅馬人的文化傳統。霍亨索倫家族在西部的萊茵省也擁有領地,這些領地在文化和經濟上彼此大相徑庭。因此,勃蘭登堡—普魯士所代表的不是一個如英格蘭般的“單一的”政體,而是一個“復合的”政體,並由文化傳統、社會經濟結構和政治體制都互不相同的領地組成。它的西部經濟更加繁榮,而東部殖民地則相反。東部地區城市生活匱乏,貴族十分貧窮(即普魯士的容克貴族),沒有貿易和工業,在地理位置上也與歐洲主要的商業和文化中心相距甚遠。在這個復合的王國中,臣民信奉不同的宗教,加爾文教派的領主只得承認路德教會的存在,西部還有信仰天主教的臣民。除此之外,17世紀末至18世紀還有很多更小的少數派,比如被流放的法國胡格諾派(French Huguenots)。德語也並非他們的統一語言,波蘭語和立陶宛語等斯拉夫語在東部地區明顯占有優勢。雖然這份家業起初並不樂觀,但霍亨索倫家族在17世紀和18世紀還是成功建造起了一個強大的集權國家,並一直主導著德意志的事務,直到二戰結束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