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健銳營走出來的八旗後人 吳淑華口述(第4/5頁)

我家在地安門,天天早晨五點半離家出去,“文化大革命”那時候天天兒從中關村走回來。我這工作是收稿子,往出發,請人審,他審回來我再請二審,意見不同還得三審,一部稿子就這麽來回轉,反正一年發兩三千封信,比如有人給稿子提意見了,我就把意見抄下來,您好改呀,您如果不同意,我再轉告他,來回這麽辦,信都寄到我這兒來,我來回給傳。最大的原則是他們彼此不見面,不知審稿者是誰。我還管來訪登記。後來這刊物又出了英文版,我不懂英文,就又找了別人,可是稿子還是要寄到中文編輯部來,還是我收,我登記好了再轉,就這活兒誰也不幹,找不著接班人,我走了人家不接,就返聘了5年,後來人才交流,才找了一個華東師大數學系的年輕人,後來數學所搬家,到320路車站盡頭,不在中關村了,我就回了家。現在退休5年了。

4.滿族習俗

吳:滿族管爸爸叫阿瑪,管媽叫額娘,我們到北京,再叫阿瑪、額娘也不好,和人家小孩玩不到一塊兒不是,就改叫爸爸媽媽了。可是我大姐結婚,她比我大18歲,因為給的也是滿族人,所以上她們家去呢,就還叫阿瑪、額娘,這稱呼就還使喚。

就拿北京說呢,管母親叫奶奶,管奶奶叫太太。伯父叫大爺,伯母叫大大,叔叔叫爹,嬸叫媽,排三叫三媽,排四叫四媽,跟現在就像差著一輩兒人似的。因為我大伯死得早,他沒留下兒子,就把我的哥哥過繼給他了,所以我們也隨我哥哥,管我爸爸叫爹,因為叔叔叫爹。要是妯娌呢,二的管大的不叫嫂子,叫姐姐,大姐二姐,不許叫嫂子,這是稱呼這一部分。

我們這姑娘啊,過年不給大人磕頭,因為說我們將來有選娘娘的份兒,注171是預備娘娘啊,不能先磕頭。還有老人互相看見,比如我公公和我娘家媽,兩人見了,男親家女親家,不許請安行禮,站直了垂著手,一立正就完了,就都知道這是親家,或者親家婆婆和娘家爸爸,也是這麽一立,沒有行禮的。可是如果兩個都是男的,比如我公公和我爸爸見面,就都要行禮,兩個女的見面也都請安。

我結婚以前的手續還是按滿族習慣,先拿庚帖,就是我的生日時辰,換帖子,把我的帖子送到朱家,我婆婆就拿去找瞎子算,如果相克就吹了,如果是上等婚,媒人就拿來兩個金戒指,就叫放小定。同意了,定下了。放完了小定就等著,比如到初一該娶了,到二十就放大定,是活的一個鵝,一壇子酒,有點錢的就雙份兒的,我那時就是雙鵝雙酒,鵝是一公一母,結婚以後娘家就得喂著它,過些天再處理掉。人擡的食盒,裏面有龍鳳餅,龍餅是黃的,圓的,上頭是紅戳子;鳳餅是白的,上頭是綠戳子,都是喜字兒。然後是首飾,一個匣子,格子裏有耳環、項鏈什麽的,擡來的時候哪怕是冬天也不給皮襖,多闊都只是送件夾襖,一件單褂。我這婆婆是後媽,她得掙面子,我要是湊湊合合的,後面她三個兒子,賽過我去也不好是不是?我那時是三對鐲子,盒裏頭還有兩個元寶,首飾都是真的,衣服都挺講究的。

我的結婚儀式都是新的,不是坐的轎子,坐的是馬車,穿的是白紗婚服,有伴娘什麽的,我是八月結的婚,他家送來的就是綢子大褂、夾襖夾褲,還有一身短的。這個方盒擱了一盒首飾,盒蓋好了,上頭有一個紅封兒,首飾底下是衣裳。然後找個10歲以下的男孩去拍這個盒兒,“砰”一拍,盒就打開了,底下是錢,四塊八塊,都是雙數,相當於現在二三百塊錢,不算少,就是這小男孩的了,所以這不會找外人,一般都是找自己家的親戚,侄子、外甥什麽的。要是窮一點的,擱一兩塊錢,也要有人拍。

如果用轎子,那邊就得來娶親太太,我們這邊請個送親太太。三頂轎子,娶親太太坐第一頂,新媳婦兒坐第二頂,送親太太坐第三頂。娶親太太必須是“全福人兒”,就是有兒有女有老頭,四五十歲的。還得是自己有穿的,講究戴首飾的,所以得找家裏有錢的。還有一個規矩,這娶親太太不能讓姑姑當:“姑不娶,姨不送,姐姐送,一身病。”

娶過來到第二天或第四天,新娘子和新姑爺一塊兒回門。等到第九天,單九,娘家人就來了,比如說你是我娘家的表妹,你想和朱家掛親戚,你就跟著娘家人來,單九來不了呢,雙九18天還能再來一回,只要誰願意跟我們家認識,誰就來。拿著禮品,也不是太高級的禮品。這邊留吃頓飯,這就是朋友了。過一個月就又回門。我那時候就這樣。

漢人結婚早,滿人凈好面子,互相比,譬如表妹給了一個大官,我要是給了個小夥計,這不就是!這就寧可不結婚。所以滿人有好多老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