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龍飛鳳舞

(一)遠古圖騰

中國史前文化比過去所知有遠為長久和燦爛的歷史。七十年代浙江河姆渡、河北磁山、河南新鄭、密縣等新石器時代遺址的陸續發現,不斷證實這一點。將近八千年前,中國文明已初露曙光。

上溯到舊石器時代,從南方的元謀人到北方的藍田人、北京人、山頂洞人,雖然像歐洲洞穴壁畫那樣的藝術尚待發現,但從石器工具的進步上可以看出對形體性狀的初步感受。北京人的石器似尚無定形……丁村人則略有規範,如尖狀、球狀、橄欖形等等。到山頂洞人,不但石器已很均勻、規整,而且還有磨制光滑、鉆孔、刻紋的骨器和許多所謂“裝飾品”:“裝飾品中有鉆孔的小礫石、鉆孔的石珠,穿孔的狐或獾或鹿的犬齒、刻溝的骨管、穿孔的海蚶殼和鉆孔的青魚眼上骨等,所有的裝飾品都相當精致,小礫石的裝飾品是用微綠色的火成巖從兩面對鉆成的,選擇的礫石很周正,頗像現代婦女胸前配帶的雞心。小石珠是用白色的小石灰巖塊磨成的,中間鉆有小孔。穿孔的牙齒是由齒根的兩側對挖穿通齒腔而成的。所有裝飾品的穿孔,幾乎都是紅色,好像是它們的穿帶都用赤鐵礦染過”。這表明對形體的光滑規整、對色彩的鮮明突出、對事物的同一性(同樣大小或同類物件串在一起)……有了最早的朦朧理解、愛好和運用。[圖版1]但要注意的是,對工具的合規律性的形體感受和在所謂“裝飾品”上的自覺加工,兩者不但有著漫長的時間距離(數十萬年),而且在性質上也是根本不同的。雖然二者都有其實用功利的內容,但前者的內容是現實的,後者則是幻想(想象)的,勞動工具和勞動過程中的合規律性的形式要求(節律、均勻、光滑…)和主體感受,是物質生產的產物;“裝飾”則是精神生產、意識形態的產物。盡管兩者似乎都是“自然的人化”和“人的對象化”,但前者是將人作為族類存在的社會生活外化和凝凍在物質生產工具上,是真正的物化活動;後者則是將人的觀念和幻想外化和凝凍在這些所謂“裝飾品”的物質對象上,它們只是物態化的活動。前者是現實的“人的對象化”和“自然的人化”,後者是想象中的這種“人化”和“對象化”。前者與種族的繁殖(人身的擴大再生產)一道構成原始人類的基礎,後者是包括宗教、藝術、哲學等胚胎在內的上層建築。當山頂洞人在屍體旁撒上礦物質的紅粉,當他們作出上述種種“裝飾品”,這種原始的物態化的活動便正是人類社會意識形態和上層建築的開始。它的成熟形態便是原始社會的巫術禮儀,亦即遠古圖騰活動。

“在野蠻期的低級階段,人類的高級屬性開始發展起來。……想象,這一作用於人類發展如此之大的功能,開始於此時產生神話、傳奇和傳說等未記載的文學,而業已給予人類以強有力的影響。”(馬克思:《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第54頁,人民出版社,1965年)。追溯到山頂洞人“穿帶都用赤鐵礦染過”、屍體旁撒紅粉,“紅”色對於他們就已不只是生理感受的刺激作用(這是動物也可以有的),而是包含著或提供著某種觀念含義(這是動物所不能有的)。原始人群之所以染紅穿帶、描抹紅粉,已不是對鮮明奪目的紅顏色的動物性的生理反應,而開始有其社會性的巫術禮儀的符號意義在。也就是說,紅色本身在想象中被賦予了人類(社會)所獨有的符號象征的觀念含義,從而,它(紅色)訴諸於當時原始人群的便已不只是感官愉快,而且其中參與了、儲存了特定的觀念意義了。在對象一方,自然形式(紅的色彩)裏已經積澱了社會內容;在主體一方,官能感受(對紅色的感覺愉快)中已經積澱了觀念性的想象、理解。這樣,區別於工具制造和勞動過程,原始人類的意識形態活動,亦即包含著宗教、藝術、審美等等在內的原始巫術禮儀就算真正開始了。所以,如同歐洲洞穴壁畫作為原始的審美—藝術,本只是巫術禮儀的表現形態而不可能單獨存在一樣,山頂洞人的所謂“裝飾”和運用紅色,也並非為審美而制作。審美或藝術這時並未獨立或分化,它們只是潛藏在這種種原始巫術禮儀等圖騰活動之中。

遙遠的圖騰活動和巫術禮儀,早已沉埋在不可復現的年代之中。它們具體的形態、內容和形式究竟如何,已很難確定。“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也許只有流傳下來卻屢經後世歪曲增刪的遠古“神話、傳奇和傳說”,這種部分反映或代表原始人們的想象和符號觀念的“不經之談”,能幫助我們去約略推想遠古巫術禮儀和圖騰活動的依稀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