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盤庚上

盤庚,是成湯十世孫。盤庚因河患,遷都於殷,反覆誥諭臣民以圖遷之意。史臣錄其書為三篇,這是頭一篇,記未遷時告諭臣民的說話。

【原文】盤庚遷於殷,民不適有居。率籲眾戚,出矢言。

【直解】殷,是地名,即今河南府偃師縣地方。適,是往。率,是總。籲,是呼召。戚,是憂。當時河水為患,眾百姓每都以為憂,故謂之眾戚。矢言,是誓告之詞。昔成湯建都於亳,其後子孫屢遷,至祖乙始都於耿。至盤庚時,耿又有河決之害。盤庚見殷地高,可以避水,故欲率民以遷都於殷。而當時之民,皆安土重遷,不肯往適於有居。盤庚不得已,乃總呼眾憂之人,出誓言以告之,把遷都之利,不遷之害,一一曉諭他每知道。蓋不以刑罰驅之,而以言語化導之,盤庚之恤民如此。

【原文】   曰:“我王來,既爰宅於茲,重我民,無盡劉。不能胥匡以生,蔔稽曰:‘其如台。’

【直解】我王,指祖乙說。宅,是居。茲,是指耿都說。劉字,解做殺字。其如台,譬如說無奈我何。盤庚出誓言以告百姓每說道:“我先王祖乙初來耿都,既而遂定居於此,實以此地可居,而重我民之生耳。豈預知耿有水患,而故意盡陷之於死地乎?今民偶不幸,困於水災,流離散處,不能相救以全其生,是乃天變之使然,非人謀之所能及也。我因此考之於蔔,那蔔兆之詞說:‘此地墊溺已甚,我亦無如之奈何。’言決不可不遷也。天命昭然如此,爾民可不從蔔而圖遷哉?”

【原文】“先王有服,恪謹天命,茲猶不常寧,不常厥邑,於今五邦。今不承於古,罔知天之斷命,矧曰其克從先王之烈?

【直解】服,是事。寧,是安。五邦,是五處建都之地,成湯始居西亳,仲丁遷於囂,河亶甲遷於相,祖乙遷於邢,又遷於耿,共是五邦。烈,是功業。盤庚又說:“我先王成湯、仲丁、河亶甲、祖乙,諸君遇國家有大政事,必決之於蔔,以觀天命之何如。天命所在,則恭敬奉承,不敢違越,故蔔曰當遷即遷,不敢偷安,以違天命。至於五次遷都於亳、於囂、於相、於邢、於耿而迄無定居,這豈是先王好勞,乃天命之不容已故也。今至於我之身,耿不可居,天命亦幾乎絕矣。若不承先王之故事以圖遷,而坐待沉溺,則是天之斷絕我命,且懵然而不自知,況曰其能順承先王之大業,以保國祚於無窮乎?夫天之所命,在先王猶不敢違,而況於我乎?為爾民者,縱不畏上命,獨不畏天命乎?”

【原文】“若顛木之有由蘗,天其永我命於茲新邑,紹復先王之大業,厎綏四方。”

【直解】顛木,是傾仆的樹木。由蘗,是樹上新生的枝條。盤庚又說:“舊都已不可居,新都幸有可就。若能從蔔而遷,則易危為安,轉禍為福,譬如已倒的樹木,旁邊又生出新枝一般。但見國命幾斷而復續,先業幾墜而復興,是天將延長我國家之命於新邑,使我繼嗣興復先王之大業,以安四方之民矣。夫不遷之害如彼,而能遷之利如此,是國命之斷續,先業之興廢,民生之安危,惟系於遷不遷之間耳。爾民可不審所從哉!”

【原文】盤庚於民,由乃在位,以常舊服,正法度。曰:“無或敢伏小人之攸箴。”王命眾悉至於庭。

【直解】字,解做教字。在位,是有位之臣。常舊服,是先世常行的舊事。伏,是藏匿。小人,是小民。箴,是箴規的言語。眾,指臣民說。盤庚既告民以遷都之意,如上文所言矣。然當時之民,雖多憚於遷徙,一般也有要遷的。只為在位的人,戀舊都久處之安,貪沿河沃饒之利,乃倡為浮言,煽惑眾心。中間有能審利害而以為當遷者,都被他排擊隱匿,不得聞於上。此民情所以不通,而國是所以未定也。盤庚深知其然,故其告教於民,必自在位之人始。而其所以教在位者,惟歷舉先王君臣舊常圖遷的故事,以正今日之法度,見得自己奉順天命,皆取法乎先王。而凡為臣者,皆當謹守臣職,以取法乎舊臣也。其大意說道:“今我小民,苦遭水患,必多以當遷之言箴規於我者,汝群臣正當通上下之情,無或敢排擊陷匿,而使之不得上達也。”盤庚告臣之意如此,於是乃命臣民眾庶,悉至於庭,以聽教命焉。

【原文】王若曰:“格汝眾,予告汝訓,汝猷黜乃心,無傲從康。

【直解】此下正盤庚命眾之詞,皆對民而責臣者也。格,是至。猷,是謀。黜,是除去。傲上,是慢上之命。從康,是徇己之安。盤庚命眾說道:“來,汝臣民之眾,我其告汝以訓言。凡汝之所以不肯從遷者,只為有兩樣私心:一則有傲心,而慢君止之命;一則有惰心,而徇目前之安耳。汝當謀去汝這個私心,念尊卑之分,而不敢以傲上,圖久遠之計,而不敢以苟安,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