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惡俗的精神生活(第4/25頁)

不過,下面這些信仰都不算太糟糕:相信上帝能聽到禱告者的祈禱,有時還會回應;相信死後會與家人重聚;相信只要跳過路上的每一條裂縫,好運就會到來;相信星星知道人間發生的一切。只有像裏根夫婦那樣,讓這些信仰影響到與其他人相關的國家大事,它們才會變得惡俗;而當你向軟弱的人宣揚它們,或者運用一切或誠實,或裝腔作勢、妄自尊大的方式(比如“我自稱為哲學通才”),將你個人的看法傳達給這個漫不經心的世界,並強迫人們改變信仰時,它們就變得特別惡俗了。如果你這麽做是為了賺錢,那你就惡俗到該下地獄了,那裏的烈火將永遠燃燒,以折磨像你這樣的壞人(見《馬太福音 25 章 41 節》)。

惡俗對話

如今,盡管惡俗的對話已成為全世界的通病,但它的發源地在美國,這一點毋庸置疑。在一個醫療數據顯示平均每 10 個人中就有一個人精神錯亂的國家,惡俗對話的存在不足為奇。並且這個國家認為巨大的噪音很重要,以致要你扯著嗓子大喊大叫,還要誇大其辭,毫無雅致、含蓄、智慧可言。諷刺的是,只要你想跟人交流,惡俗的對話就幾乎是一種義務。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是一種快樂——人們很少有機會表現自己,去找到一點自我感覺和對自己力量的小小幻覺。問題在於,是噪音導致了高分貝對話的惡俗?還是因為對話的內容太惡俗,只好提高音調,來蓋住對話或結束對話?其實這兩種說法都有道理,所以震耳欲聾的迪斯科音樂、雷蓋音樂40及類似的音樂會這麽流行。這類音樂響起的時候,誰還有可能談話呢?而只要我們無法談話,也就不會暴露出自己的膚淺和簡單了(見“惡俗大學”)。

美國人在對話中打斷對方的次數要比其他國家的人多,很可能因為在這樣一個自以為人人平等的國家,每個人都想隨時在對話中插入自己的意見,這樣當然就沒有人會聽別人說話了,搶奪話語權更重要。同樣奇怪的是,也沒有人真的指望有誰聽他們說話

四十多年前,伊夫林·沃41在他的小說《受愛戴的》(The Loved One)中塑造了一個住在加利福尼亞的英國人——弗朗西斯·欣斯利先生,欣斯利先生對美國人尤其西海岸的美國人觀察入微。他這樣評價自己的鄰居:“他們是一群寬容而慷慨的人,他們吵吵嚷嚷,卻不指望別人能聽他們說話。這一點要記住,寶貝。”他還向他的一個英國朋友保證:“這就是在這個國家社交毫不費力的秘密所在。他們高談闊論全是為了自娛,他們所說的一切都不是為了讓別人聽而說的。”如果伊夫林·沃聽到兩個無聊的家夥沒完沒了、沒有重點的對話,這兩個人還對自己說的乏味笑話哈哈大笑,對於合力完成的那種真正的對話,他有什麽建議呢?“我喜歡的對話,”他說,“能讓我自然而然地適時想起某些奇聞軼事;能讓我醞釀並最終講出一些笑話來;還能引發幻想,但美國人對幻想一竅不通。”

在對話中打斷對方的遊戲只是為了打斷,並非出於什麽特定的目的或與話題相關的利益。據芭芭拉·艾倫萊徹觀察,這方面也存在著明顯的性別差異。她發現,男人打斷女人的次數要比他們打斷其他男人的次數多得多,也比女人打斷男人或女人打斷女人的次數多得多,盡管有了女權主義運動,女人們卻還是很靦腆。

艾倫萊徹還發現,隨著舊的核心文化解體、粉碎,人們之間的對話日益受阻,這就使人們將假定的交談者局限在了各個互懷敵意的“利益群體”當中,由此便產生了該跟陌生人談些什麽的問題。當然,有關天氣的話題總是少不了的。但正如艾倫萊徹所說,除非我們能設計出“一些人人都能聽懂且內容隨意的都市小型對話方式”,否則,漫不經心的對話就必然會變成種族侵犯、性別侵犯,或個人的抱怨,或政治觀點的對立,或自哀自憐的家長裏短。

為了使對話保持平和而非咄咄逼人,美國人發展出一種約定俗成的社交規範,就是英國觀察家西蒙·霍格特42所謂的“地理聯系”。這為積極的談話提供了動力,又絲毫不會觸及敏感話題。霍格特舉了一個例子:

甲:各位先生從哪兒來?

乙:我們來自俄亥俄州的代頓。

甲:噢,是嗎?我丈夫埃弗雷特有個遠房堂兄,以前就住在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

乙:真的嗎?幾個月前我還在辛辛那提呢!

諸如此類。

在美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地方很多)的國家,這種談話可以持續好幾個小時,雙方還都很滿意。感謝上帝,如果沒有這種社交規範,只要一小會兒,交談的一方就有可能發現另一方對以下事物的態度絕對很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