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南北經濟文化之轉移(上)【自唐至明之社會】

唐中葉以前,中團經濟文化之支撐點,偏倚在北方。【黃河流域。】唐中葉以後,中國經濟文化的支撐點,偏倚在南方。【長江流域。】這樣一個大轉變,以安史之亂為關捩。

一、 經濟方面

(一)論漕運


以漕運一事而言,漢初只言漕山東粟給中都官。【《漢書?食貨志》:“五鳳中,大司農耿壽昌奏言:‘故事,歲漕關東谷四百萬斛以給京師。’”】三國鼎立,乃至南北朝對峙,各自立國,不聞北方仰給南方。隋煬帝大開運河。【大業九年開通濟渠,自西苑引谷、洛水達於河,又引河通於淮海。四年開永濟渠,引沁水南達於河,北通涿郡。置洛口回洛倉,穿三千三百窖,窖容八千石,以納東南、東北兩渠所輸。】

他把北齊、北周與南朝三分鼎足的形勢打通一氣。東南、東北,均興水運,並不是北方要仰賴南方粟。

唐代江南戶口日多,租、調日增,漕運遂幾成問題。

開元十八年裴耀卿言:‘江南戶口多,而無征防之役,然送租、庸、調物,以歲二月至揚州,入鬥門,四月以後,始渡淮入汴,常苦水淺。六、七月乃至河口,而河水方漲,須八、九月水落,使得上河入洛。而漕路多梗,船檣阻隘。江南之人不習河事,轉雇河師水手,重圍勞費。其得行日少,阻滯日多。可於河口置武牢倉,鞏縣置洛口倉。使江南之舟不入黃河,黃河之舟不入洛口。水通則舟行,水淺則寓於倉以待。則舟無停滯,物不耗失。’開元二十二年裴耀卿為江淮、河南轉運使,凡三歲,運米七百萬石。

開元二十五年,始用“和糴法”,令江南諸州租並回納造布。可見當時中央賴北方粟已夠。【《新唐書?食貨志》:“韋堅開廣運潭,歲漕山東粟四百萬石”,只雲山東,不言吳、越江南。】

天寶八年諸道倉粟表:




據上表,知天寶八年前,諸道米粟最盛者首推河南、河北,此則關內與河東,更次乃及江南、淮南。就此以推南北經濟情況,明明北勝於南尚遠。

安史亂起,唐室遂專賴長江一帶財賦立國。直至以後河北、山東藩鎮割據,租稅不入中央,唐室的財政命脈,遂永遠偏倚南方。

其時則自江入河之漕運,尤為軍國重事。【德宗時,緣江、淮米不至,六軍之士,脫巾呼於道。】

劉晏為肅、代時理財名臣,主要的便在能整理漕運。

晏之辦法,大體仍是裴耀卿遺規,使江船不入汴,江南之運積揚州。使汴船不入河,汴河之運積河陰。河船不入渭,河船之運積渭口。渭船之運入太倉。又史稱:‘晏為河南、江淮以來轉運使,每歲運米數十萬石給關中,或至百萬余斛。’

然此乃一時政治形勢所致,北方經濟依然可以自立,其仰賴於南方者尚不甚大。

貞元八年陸贄奏:“輕者每年自江、湖、淮、浙運米百一十萬斛至河陰,留四十萬斛貯河陰倉,至陜州又留三十萬斛貯太原倉,余四十萬斛輸東渭橋。今河陰、太原倉見米猶有三百二十余萬斛,京兆諸縣鬥米不過直錢七十,江淮鬥米直百五十錢,請令來年江淮止運三十萬斛。”文宗太和以後,歲運江淮米不過四十萬斛。宣宗大中時,裴休為轉運使,乃增至百二十萬斛。

宋都汴京,主要原因,即為遷都就漕運。【石晉自洛遷汴,已為此。】據當時定制,【太平興國六年。】漕運凡有四線。

一、汴河——米三百萬石,【景德中至四百五十萬石。至道初,至五百八十萬石。大中祥符初,至七百萬石。大率以六百萬石為常。】菽一百萬石。來自江南、浙東西、淮南、荊湖南北,自江入淮,自淮入汴。

二、黃河——粟五十萬石,【後歲漕益減耗,才運粟三十萬石。嘉佑四年詔罷之,以後惟漕三河。】菽三十萬石。來自陜西,自三門、白坡轉黃河入汴。

三、惠民河——粟四十萬石,【治平二年,二十六萬七千石】菽二十萬石。來自陳、蔡,自閔河、蔡河入汴。

四、廣濟河——粟十二萬石。【治平二年,至七十四萬石】來自京東,自五丈河歷陳、濟、及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