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士族之新地位【東漢門第之興起】(第4/8頁)

朝廷有大議,例亦得預。

桓帝時,【永壽三年。】或言改鑄大錢,事下四府郡僚,及太學能言之士,劉陶議雲雲。是其時太學生得與議朝政,乃與前漢博士同。

因此清議在當時政治下有其不可侮之勢力,從此促成黨錮之獄。

四、黨錮之獄

黨錮由於朝士與宦官之沖突,而在黨錮獄以前,朝士與外戚沖突早已循環發生過好幾次。

外戚依附於王室,外朝士人地位不親接,正議徒招禍殃。往往一帝即位,必袒外戚誅鋤朝士。逮朝士喪氣,外戚益橫,而舊帝崩,新帝立,與舊帝之外戚關系轉疏,乃自謀之宦官。此幾為東漢前半段政治上一種循環狀態。如和帝時有郅壽、樂恢、【皆以疏彈竇憲致死。】袁安、任隗、韓棱、丁鴻、何敞、張酺。【皆以劾竇氏得罪。惟班固、傅毅黨竇氏。】安帝時有杜根、【以上書請鄧太後還政,盛以縑囊,於殿上撲殺,載出城外得蘇,逃為宜城山中酒家保。積十五年、後鄧氏廢,杜根始起用。】楊震、翟酺、陳忠。【皆諫楊氏擅權,不納,楊震為之自殺。】順帝時有張綱、朱穆、皇甫規、【皆諫梁氏擅權。】陳蕃、延篤。【以殺梁冀賓客遷免。惟馬融為冀作表,崔瑗亦黨冀。】此等皆不畏強禦,耿耿忠直,以正氣大義與黑喑勢力相鬥爭,雖屢受摧挫,然士人勢力之逐步成長,實胥賴之,當時士大夫自有一段不可磨滅之精神,亦不可純由外面事態說之也。

及宦官勢盛,朝士爭彈對象,乃始轉向。

順帝時, 孫程等徙遠縣,司徒掾周舉謂司徒朱倀:“朝廷非程等豈立?如道路夭折,使上有殺功臣議”,倀遂諫止之。時稱“五經縱橫周宣光”,周亦名儒。自此以前,朝士尚有袒宦官者。及梁冀敗,宦官勢盛,朝士鋒芒,乃轉向宦官。

惟東漢宦官勢力,不僅盤踞內廷,其子弟親黨布散州郡,亦得夤緣察舉,進身仕宦。【李固順帝陽嘉初對:“詔書禁侍中、尚書中臣子弟,不得為吏察孝廉,以其秉威權,容請托故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側,聲勢振天下,子弟祿仕,曾無限極。雖外托謙默,不幹州郡,而諂偽之徒,望風進舉。”】

從此遞相擎引,根枝纏結,日益繁滋。故士族清流與宦人沖突,不限於中央而遍及州郡。

如濟北相滕延,捕殺侯覽、段珪賓客,征詣廷尉免。左悺兄滕為河東太守,皮氏長趙岐即棄官歸。唐衡兄珪為京兆尹,將岐家屬宗親陷以重法盡殺之,岐逃難四方。【此均在桓帝延熹三年。】

而中朝、外朝之別,又使宦官與外戚同樣得蔭附王室,為外朝權法所不及。

太尉楊秉奏誅侯參,【覽兄。】並奏免覽官。書奏,尚書召對秉掾屬,詰之曰:“設官分職,各有司存,三公統外,禦史察內;今越奏近官,經典、漢制,何所依據?”【秉以“申屠嘉召詰鄧通”為對,桓帝不得已,為免覽官。然此乃西漢文帝時故事,東漢自光武改制,公府外職,固不得問內廷事,帝自為優容也。又按:楊秉此次劾奏宦官仕人及子弟為外官貪淫者,刺史、郡守以下凡五十余人,或死或免。可見當時宦官之惡遍天下矣。】

因此宦官之勢,乃非外朝士人之力所能摧陷廓清,名士不得不內結外戚,【如陳蕃之與竇武,袁紹之與何進。】而外戚到底亦為一種腐敗的因襲體,名士遂終與之兩敗。

竇武傳謂武:“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惡,禮賂不通,妻子衣食裁足,得兩宮賞賜,悉散與太學諸生。”【此特見竇武之與名士相結納耳。】而陳蕃傳則記王甫讓蕃語,謂,“先帝【桓。】新棄天下,山陵未成,竇武何功,兄弟父子,一門三侯。又多取掖庭宮人,作樂飲宴。旬月之間,貲財億計。公為棟梁,枉撓阿黨。”【此可見竇家仍不脫外戚腐敗氣味。】恐所言非盡無據。陳薦處士徐稚、姜弘、李曇、魏桓,皆不至。韋之言曰:“後宮千數,其可損乎?廄馬萬匹,其可減乎?左右權豪,其可去乎?”是其時王室腐敗已極,固非朝士所能彌縫。至何進不可依恃,更屬一時共知。

且名士對付宦官,態度亦自有過激處。

桓帝延熹八年,李膺復拜司隸校尉。中常侍張讓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畏罪,逃匿讓家合柱中。膺率吏破柱取朔殺之。桓帝詰以不先請便加誅之意,此下遂有第一次之黨錮獄。【事在延熹九年,張成以方技交通宦官,推占有赦令,教其子殺人,果遇赦,李膺竟殺之。成弟子牢脩誣告膺養太學遊士,交結生徒,誹訕朝廷。此兩事一則未請先誅、一則遇赦仍殺,於膺皆不為無失之過激也。】此為宦官與名±直接沖突之頭銳化。蓋至此名士已成團體,與以前零零碎碎出頭反對外戚者不同。而宦官亦借部黨之名,【部黨始於甘陵南、北部。桓帝師甘陵周福為尚書,而同郡河南尹房植有名當朝,郷人為之謠曰:“天下規矩房伯武,因師獲印周仲進。”二家賓客互相譏揣,各樹朋徒,由是甘陵有南、北部、而黨人之議自此始。】牽連逮捕至二百余人。翌年,以竇武等表請赦歸,猶禁錮終身。靈帝即位,竇武、陳蕃謀殺宦官不成,【此為外戚與名士同謀宦官之第一次。】轉為曹節、王甫所殺。【事在建寧元年,去第一次黨錮獄三年。】翌年,【建寧二年。】遂有第二次黨錮之獄。【事始山陽東部督郵張儉,舉劾中常侍侯覽,上書,為覽遮截,卒不得上。儉行部逢覽母,呵不避路,競使吏卒收殺之,追擒覽家屬、賓客,死者百余人,皆僵屍道路;伐其園宅,雞犬無狳。張儉此事更為非理。靈帝以儉郡吏,不先請擅殺無辜,詔收儉。儉亡命,逃竄,所經歷皆伏誅。】遂並捕前黨李膺、杜密、範滂等百余人,皆死獄中,附從者錮及五族。建寧四年,又捕太學諸生千余人,並詔黨人門生故吏、父兄子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錮。直至黃巾賊起,始得赦。【在中平元年。】又五年,【中平六年。】何進與袁紹等謀盡誅宦官,而董卓人京。【此為外戚與名士同謀宦官之第二次,而漢亦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