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匪夷所思的“美國往事”(第3/3頁)

本來想通過禁酒提升美國國民的健康水平,結果越來越多的人因為喝了品質低劣的酒甚至假酒,頻頻被送進醫院。

本來是想通過禁酒穩定社會,降低犯罪率,結果卻讓黑社會茁壯成長,整個社會安全系數大大降低。

本來想通過禁酒提高人的道德水準,降低貪汙腐敗的概率,結果整個政府體系卻迅速墮落,警務系統甚至已被黑社會腐蝕得不堪入目。

當然,禁酒令也對美國的釀酒產業造成了致命打擊。禁酒期間,一半的啤酒廠倒閉,解禁後也沒有再恢復。美國的啤酒至今仍被人詬病沒有個性,只是大眾消費的產物。葡萄酒方面,全美的葡萄酒正規產量(不包括自釀)從禁酒令前的5500萬加侖(2.0820億升),驟降到3.5萬加侖(13.2萬升)——最關鍵的是,葡萄酒從一種精致的酒品,開始轉為禁酒期間一種粗糙的、可以解饞的低劣產品(都是自釀的),這個狀況在禁令解除後很久也沒有恢復過來。

人們開始遊行示威,反對禁酒令

隨著時間的推移,就連當初大力支持禁酒法案的美國人,也慢慢開始質疑當初自己的抉擇正確與否了。

這時候,壓倒禁酒令的最後一根稻草來了——經濟大蕭條開始了。

1929年開始的那場波及全世界的經濟大蕭條,讓整個美國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舉國士氣低迷甚至委頓的背景下,誰還去考慮喝酒究竟道德不道德的問題?

從農業來看,酒精的生產,可以擴大糧食的消費,拉動內需。從商業來看,多一種商品的流通,市場的流通性也就隨之增加。從經濟來看,美國政府禁酒損失的酒類稅收,一年就高達5億美元。

哪怕什麽都不管了,單對於哀傷的美國人而言,給他們一點酒精的慰藉,又有什麽不妥呢?

於是,1933年,一位叫富蘭克林·羅斯福的總統競選人,把“廢除禁酒令”也放進了競選綱領,表示如果當選,一定廢除這項法案。

然後羅斯福就當選了(當然不僅僅因為這點),然後他就踐行了諾言——

1933年12月5日,施行長達14年之久的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也就是禁酒法案被宣布廢止。

這是美國歷史上唯一一個被廢除的憲法修正案。

禁酒令解除後,瘋狂“報復”的美國人

饅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