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匪夷所思的“美國往事”

這個故事,是關於一道現在看起來匪夷所思的法令,但在當時,卻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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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先來看一張照片。

這是一張刊登在1933年12月5日美國報紙頭版的照片。

乍看上去,以為是美國人在慶祝他們的球隊獲得了世界杯冠軍——當然,美國人只愛橄欖球,不愛足球。

美國宣布廢除“禁酒令”

或者,看上去像是一個生日派對?但從酒保雙手高舉的開心勁兒來看,又不像,而且也找不到“壽星”在哪兒。

其實,他們確實是在慶祝一件事,只是慶祝的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他們手裏的酒。

這一天,美國人歡天喜地: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喝酒了。

說起來真的是有點匪夷所思:在連空氣中都彌漫著自由氣息的美國,居然曾經像一個宗教國家一般,通過嚴格的法律,在全國範圍內禁酒。而且,這一禁,居然就禁了整整14年。

這就是美國歷史上著名的“禁酒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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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把時間再往前推14年——1920年1月17日。

這一天的午夜零時,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

這條法案規定:

1.凡是制造、售賣乃至於運輸酒精含量超過0.5%以上的飲料,皆屬違法。

2.自己在家裏喝酒不算違法,但與朋友共飲或舉行酒宴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美元及監禁半年。

3. 21歲以上的人才能買到酒,並需要出示年齡證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購買。

毫無疑問,這是條相當嚴格的法案。換句話說,從法案頒布的那一天開始,美國其實基本上成了一個禁酒國家。

為什麽會這樣?

如果要分析美國禁酒令出台的背景,可能寫一本書都說不完,但總的來說,主要是下面幾個原因。

禁酒初期,美國開始大批量銷毀葡萄酒

第一個原因,禁酒令的強制推行,來自強大的宗教背景——美國的清教徒。

1620年,一艘載有102名乘客的“五月花”號輪船,來到了美洲普利茅斯建立了殖民地。在102名乘客中,相當一部分都是在歐洲受到迫害的清教徒。

這批人在旅途中簽署的《五月花號公約》,成為美國未來《獨立宣言》的藍本,也成了美國的立國之本,而清教文化,也就成了美國的文化之源。

作為第一批歐洲移民的後代,土生土長的美國白人,都是從小受著清教的文化熏陶長大:反對奢華縱欲,主張勤儉忍耐。而酒,他們認為恰恰是違反這些信條行為的最大推動力:醉酒鬧事,飲酒傷身,酒後沖動……

總之,中國人說,“萬惡淫為首”,清教徒們可能要改成“百惡酒為先”。

五月花號
波士頓的女性踩碎酒館用於冰鎮啤酒的冰塊,歡慶禁酒令開始實施

第二個原因,是美國蓬勃興起的女權運動。

試問,誰喜歡喝酒?無疑大多是男性。喝了酒後的男性,誰最反感?無疑大多數是女性。

直到1920年以前,美國的女性是沒有投票權的(比歐洲晚)。從教育權、財產權、經商權再到投票權,美國的女性一直在努力爭取自己的權利。而禁酒則成為一個有力抓手——婦女們認為男人酗酒會催生家庭暴力,會帶壞孩子。所以當時禁酒運動背後的主要推動力量,是美國的女性。

就在禁酒令頒布的8個月後,美國通過了憲法第十九修正案,美國女性獲得了投票權。

第三個原因,則來自精英主義的“排外”。

到了20世紀初,美國無論是國內生產總值還是綜合國力,都大大超越了英國,但架構起這一繁榮的移民文化,卻也帶來了不少社會沖突和矛盾——傳統的美國白人(尤其是清教徒),有道德優越感,有作為盎格魯–撒克遜人種的種族榮譽感,但總覺得有不和諧感。那些在大街小巷開著各種酒館和娛樂場所的人,包括他們的消費者,都是誰?黑人、猶太人、華人等,他們收入較低,素質較差,行為粗俗,讓白人清教徒覺得,必須要做些什麽來捍衛自己的文化價值觀。

與此同時,經濟繁榮帶來了美國中產階級的崛起,面對物欲橫流的社會、外來移民的湧入、道德水準的下降,他們一直有一種改良的願望——或者概括為“進步主義”。而實現這種主義,一大手段就是通過大量的道德立法,禁酒令無疑就是其中的代表。

1920年1月16日,也就是禁酒法案生效的前一天,美國各大城市道路上的運酒車絡繹不絕——人們都趕著時間把酒運回家裏收藏。到了那天的晚上,街道上空無一人,因為人們都在家裏或其他公共場合舉行最後一次合法的、有酒精的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