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大洗牌 王權與教權

與政治關系最深的是基督教。

猶太教就沒有這個問題。首先,猶太人很早就失去了自己的祖國。國家都沒有,哪來王權與教權之爭?其次,猶太人也沒有教會,無法形成與政權對抗的力量。因此,盡管他們在羅馬人的眼裏是精靈古怪和團結一致的,卻又同時是易於識別和安分守己的,帝國對他們大可放心。

基督教則不一樣。他們一開始就打破了民族界限,以信仰實現身份認同。結果,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基督徒,任何地方也都有可能出現基督徒。重要的是,他們居然還有自己的的組織,而且教會的號召力還不亞於政府。那些基督徒甚至寧可被扔進角鬥場喂獅子,也不肯為帝國服兵役。[23]

羅馬不能不鎮壓,盡管他們總體上是寬容的。

當然,帝國和教會最後還是“鹹與維新”了。前者發現一神教其實更有利於自己的統治,後者則表示願意支持“正義的戰爭”。可惜基督教並非救命稻草,教會這只大貓更不是可以飼養的寵物。因此,雖然握手言歡對雙方權力的增長都不乏推動之功,但在度過一個不長不短的蜜月期後,有著自己財政收入、法律法規、行政體系和眾多民眾的教會便開始與帝國分庭抗禮,並被恰如其分地稱為“教廷”。[24]

之後,借用中國的名詞,便是教廷與朝廷的明爭暗鬥甚至公開翻臉,那些心懷鬼胎的封建領主和獨立自主的大小城鎮則扮演了墻頭草的角色,哪邊有利就倒向哪邊。鬥爭也從來就沒有過壓倒性的勝利,教廷和朝廷都小心翼翼地恪守著底線:教皇不會說自己是皇帝,帝王也不以教皇自居。

當然,這種爭風吃醋只發生在歐洲,君士坦丁堡的規矩卻是最高主教(牧首)由皇帝指派並管轄。拜占庭後來變成伊斯蘭的地盤並不再回歸基督教,這可能是原因之一。[25]

宗教改革之前的歷史,大體如此。

然而正是羅馬帝國的“失誤”使西方受益無窮。王權與教權的鷸蚌相爭,讓王室與教廷之外的其他各種集團和勢力漁翁得利。包括宗教改革能夠在德意志順利進行,也都因為鉆了這個空子。這才有了城市經濟,有了市民階級,有了資本主義,有了西方現代文明,盡管這是後話。

阿拉伯帝國的情況卻完全不同。

首先,在伊斯蘭教興起之前,阿拉伯人沒有國家。也就是說,他們是先立教後建國的。而且,先知穆罕默德既是宗教領袖,又是政治領袖;既是宗教的傳創者,也是帝國的締造者。以後的阿拉伯帝國也都政教合一,阿巴斯王朝的維齊爾(宰相)則只是行政權力的代理人。等到蘇丹成為實際統治者並架空哈裏發時,帝國也變成突厥人的了。

其次,穆罕默德是封印先知。以後的哈裏發都只能繼承遺志,再也不能接受天啟。這就從理論上永久性地排除了任何人充當“人神中介”而被神化的可能。所有的穆斯林都只聽命於安拉,只順從安拉的旨意。如果說有什麽人能夠指導他們的思想的行為,那也是已經歸真的最後先知。

這就導致了伊斯蘭教與基督教的又一重要區別:沒有教士階層,沒有教義機構,沒有教會組織。當然,伊斯蘭教也有烏裏瑪(阿拉伯語‘Ulamā),即教法學家和神學家。但他們只是正統觀念和社會準則的監護人,沒有直接幹涉穆民生活的權力和手段,何況他們的機構還是國家控制的。[26]

因此阿拉伯帝國不存在顛覆上層建築的基層力量,這在其創始之初就已經確定下來。伊斯蘭教則在麥地那烏瑪建立後就自上而下地傳播,並非基督教那樣先在基層發酵,然後才自下而上地奪權,又豈會出現二元結構?

這可與中華有得一比。

跟阿拉伯帝國一樣,中華帝國從來就沒有過教權和王權的同時並存,平分秋色。不同的是,後者從東漢末年起就有以宗教為名義和號召的反政府武裝鬥爭。只不過,從黃巾起義到太平天國,爭取的都不是教權,而是政權。

事實上,中國人從來就不知教權為何物,也不知教會為何物。即便有組織,也是幫派,不是教派;有領袖,也是幫主,不是教主;有規矩,也是幫規,不是教規,盡管打著宗教的旗號。同樣,中華皇帝也會皈依某教,但如果某個和尚或道士膽敢自稱教皇,他的腦袋就會立即搬家。

更何況,中華皇帝即便自稱弟子,那也是天字第一號的大弟子,甚至被認定為佛陀轉世或天尊下凡。得道高僧和成仙道士也只有禮拜贊頌的份,哪裏還能平起平坐?何況更多的時候皇帝還是孔夫子的好學生,佛教和道教能夠敲敲邊鼓分一杯羹,就已經阿彌陀佛,善哉善哉了。

難怪儒釋道三家混戰多年,合流或並存以後仍然要以儒家為首,以儒家為主。說白了,就因為儒學不是宗教,儒生不是教士階層,儒家也沒有教義機構和教會組織,而且永遠都不會有。當然,他們更不會變成敵對勢力,或者讓統治者感到頭皮發麻,就像打著凈土宗旗號的白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