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179

蕭箏二十有四,卻已吃盡了旁人一輩子都不會吃到的苦頭。

遇到項璜之前,她所承受的苦與難,並不比從前的宣親王妃要少。

她三歲喪父,六歲時起便要挑起養家的職責,既要照顧體弱多病的母親,又要照顧年幼的兩個弟弟,在冰天雪地裏穿著破爛又單薄的衣裳臥冰捉魚,只為了能給臥病在床的母親換一帖藥,她赤腳過了一個又一個春夏與秋冬,腳底的血口子愈合了又破裂,反反復復,曾五天五夜未進過一粒米,只為了省下一個饅頭分給兩個弟弟吃。

她八歲時在一家酒館的掌櫃家門前跪了整整兩天兩夜才得到一份一天三個銅板的涮碗活兒,卻因被一同幹活的婦人栽贓打破盤子還偷了館子裏的饅頭,不僅丟了活計,還被老板年用鞭子打得皮開肉綻。

那時是臘月的天,寒意冷到骨子裏,她躺在雪地裏,無數次地想要就這麽閉上眼再也不睜開了,可想到家裏的母親與年幼的弟弟,她不得不咬著牙拖著一身的傷活下去。

十歲時她跟人下礦井,礦井坍塌,她和一群人被埋在裏邊,待他們被救出來時已是十天十夜之後,而活下來的,唯獨她一人而已,她舔著那滲過地層久久才聚成的些微水滴艱難地活下來,看著身旁的人一個接一個地死去,她想死,可她不能死,終是盼來有人將他們救出去。

幸而那是官府開的礦井而非黑礦,否則她唯有等死,她慶幸自己命大活了下來,且還拿到了官府的二兩撫恤銀。

她不吵不鬧,揣穩銀子到集市上給母親抓了藥,給兩個弟弟每人買了一串糖葫蘆,再割了些豬肉,想著母親和弟弟已經很久沒沾葷腥了,而今她拿到銀子,當給他們補補,尤其是兩個弟弟,正是長身體的時候。

可她回到家時,她的母親卻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還是躺在那張老舊的木板床上,用破舊的草席裹著,幸而是寒冬,她掀開草席之後還能見到她最後一面。

她兩個弟弟兩眼哭得紅腫,年長的那一個忽地將她推翻在地,哭著責怪她這些日子為何不回家,娘死之前還一心盼著她回家,只想著臨終之前再見她一面。

她被弟弟推倒在地,看著床上早已僵硬的母親,連哭都哭不出來。

她怕自己一旦哭了就軟弱了,再也站不起來了。

所有人都罵她沒良心,自己親娘死了都不掉一滴眼淚,便是她的兩個弟弟都是如是想。

她想,母親不在了,她定要將兩個弟弟撫養長大,以慰母親在天之靈。

可是啊,上蒼似乎總喜好與苦難之人玩笑,苦難之人愈是期盼著什麽,就愈是事與願違。

饒是她受盡苦難,仍舊得不到上蒼的一絲垂憐。

她十四歲那年,她的幼弟被人活活打死了,就只因為他走路時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富家公子,便被他命自家下人掄著棍子活活打死了。

母親死時一滴淚都沒有落的蕭箏抱著幼弟冰冷的小小屍體時哭得撕心裂肺,將幼弟安葬後她磨了一整夜的鐮刀。

天明之際她提著磨得鋒利的鐮刀出門時,她於這世上唯一剩下的一個親人拉住了她的手。

那自他們母親死後就再也沒同她說過一句話的弟弟拉住她的手,泣不成聲地求她:姐,不要丟下我。

那時候,仿佛被上蒼拋棄了的姐弟倆抱在一起哭到力竭。

像他們這樣如同螻蟻一樣的卑賤百姓,想要求個公道都是奢望。

所以她並不打算求公道,她只打算報仇。

是她的長弟拉住了她,將她從瘋狂的邊沿拉了回來。

也是那時候,她決定參軍,入那沒有任何一個女子敢入的軍營裏去。

終有一天,她要為慘死的弟弟報仇!

她遇到項璜的那一年,十八歲,憑她比任何一個男人都要吃得苦耐得牢的堅韌秉性與靈活頭腦當上了五城兵馬司中西城的副指揮,那時候她將她盯了好一段時日的賊人一腳踩在腳下,奪過他手裏才偷來的錢袋還給項璜,再將賊人的雙手反剪身後以隨身帶著的麻繩捆住帶走了。

後來,但凡項璜到得西城去,總能遇到他,他想,他與她之間緣分不淺。

不過他每回見到她,不是見著她在捉拿賊人,就是見著她在沿街巡察,比他見過的任何一個巡守都要認真,每回見她她都似有十二萬分的精神,像是有用不完的勁頭一樣。

可她終究是一個普通人,一個十八歲的姑娘,會苦會累。

項璜第一次覺得她並非如她尋日裏人前那般堅韌與不知疲倦,是在次年春寒料峭的一個夜裏,化了的雪,刺骨的風,她背著比她年幼兩歲的弟弟跌倒在因雪化而肮臟的地上。

家家戶戶閉門不出的春寒夜裏,咬著牙將昏迷不醒的弟弟重新背到背上的她像是被上蒼遺棄了似的,孤獨無依,哪怕雙眼通紅,卻連哭的資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