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兩份大合同(第4/4頁)

他的主意打得很好,如果美購網上的售價和商場直營專櫃保持一致,那就不會對專櫃銷售產生多大的影響。

這一點,王業早就預料到了,李信出發來香江前,他們就討論過這個問題,所以李信早有準備。

“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文總應該也明白,網絡購物,如果和實體店裏的售價一致,那很難做高銷量的。不過,美購網可以承諾,不低於正常零售價格的9折!”

“9折?”文博遠用手來回摩挲著下巴上的胡須,思考這個價格是否能夠接受。

其實商場專櫃也是經常搞活動的,基本沒有完全不打折的品牌,只是那些大牌打折的次數很少而已。

“可以!出貨折扣5.5折,調換比例20%。”文博遠這算是答應了。

“不,出貨價5折,調換比例30%,合同簽十年!”這種大生意,當然是各自開出有利於自己一方的條件,再慢慢談。

不過兩人都是有意談成這筆生意的,談來談去各自作了讓步。

最終談成的合同條款如下:

美購網獨家代理海藍之謎、雅詩蘭黛、倩碧三個品牌在大陸市場的網絡銷售。

拿貨折扣為五折,但必須保證每年進貨額達到10億元整。

貨品調換比例為25%,合同期限為5年。

……

對於這個合同條款,文博遠非常滿意,他這可是幫公司找了一個巨型銷售渠道!每年10億的進貨額,這是什麽概念,等於是差不多20億的零售額了!如果自己把線下渠道再拓展經營一下,超過歐萊雅公司,也是有希望的。

李信也很滿意,這些條款都在王業授權的範圍內。至於每年拿這麽多產品,能不能賣出去,王業一點都不擔心。現在國內市場的潛力,還遠遠沒有被挖掘出來,等一兩年後,國內消費者的消費能力,會讓全世界大吃一驚的……

搞定了雅詩蘭黛公司,李信轉頭就找上了歐萊雅,在這裏他受到了一點小小的挫折。

“赫蓮娜和碧歐泉沒有問題,李總想要多少都可以,但是蘭蔻不行。這個品牌我們公司有自己的渠道和網絡銷售計劃,不會把獨家代理權交給貴公司的。”

現在蘭蔻在大陸市場銷售良好,高端化妝品中獨占鰲頭,當然姿態擺的很高。

至於赫蓮娜和碧歐泉,在大陸市場基本沒什麽銷量,當然樂意接受美購網的大批采購。

經過反復的拉鋸,最終還是沒能拿下獨家網絡銷售代理。

簽訂的協議上注明了,歐萊雅公司可以自行在官網或者別的電商平台開設自營店,但不得再授權給第三方公司做網絡銷售。也就是說,蘭蔻這個品牌,在大陸市場只有歐萊雅自己和美購網可以做網絡銷售。

要知道,雅詩蘭黛那邊簽訂的合同,可是把大陸市場所有的網絡銷售都交給了美購網。雅詩蘭黛公司,自己都不得在第三方網絡平台開設自營店的。

不過誰讓歐萊雅的底氣更足呢,沒辦法,李信只能接受。

最後和歐萊雅亞太區總部簽訂的協議如下:

美購網代理蘭蔻、碧歐泉、赫蓮娜三個品牌在大陸市場的網絡銷售,歐萊雅公司不得授權第三方公司進行這三個品牌進行網絡銷售。

拿貨折扣為五折,但必須保證每年進貨額達到10億元整。

貨品調換比例為25%,合同期限為5年。

……

兩份合同簽下來,基本達到了王業的目的,這也是他為樂蜂網以及聚美優品準備的驚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