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老爸帶我去鳳凰星幹什麽呢?讓我給自己上墳!

這件事顯然需要一個解釋。

我出生在鳳凰星上,在這裏度過了生命的頭四年。我的住處附近有個公墓。公墓裏有塊墓碑,墓碑上有三個名字:謝莉爾·布廷、查爾斯·布廷和佐伊·布廷。

母親的名字在上面,是因為她確實葬在這兒。我記得來這裏參加她的葬禮,看著她的靈柩落入墓穴。

父親的名字在上面,是因為有好幾年,人們相信他就葬在這兒。其實不然,他的遺體留在了阿瑞斯特星,他和我還有奧賓人在那裏住了一段時間。不過確實有一具屍體葬在這兒,看起來很像我父親,基因也和他一模一樣。為什麽會這樣?那就是一個復雜的故事了。

我的名字在上面,是因為在父親和我去阿瑞斯特之前,他曾經以為我在科維爾空間站遇襲時不幸身亡。當然不會有屍體,因為我還活著,但父親並不知道。在他得知我還活著之前,他已經把我的名字和生卒日期刻在了墓碑上。

因此就是這樣:三個名字,兩具遺體,一個墳墓。全宇宙我只能在這裏找到我一定意義上的生身父母。

從某個角度說,我是孤兒,而且孤得不能再孤了:我父母都是家裏唯一的孩子,他們的父母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或許在鳳凰星上還有我兩代外的什麽表親,但我從沒見過他們,就算他們真的存在,見了面也不知道該說什麽。真的,你能說什麽呢?“嗨,我們有百分之四的基因組是相同的,交個朋友唄?”

事實上,我是我這條血脈的盡頭,布廷家族的最後一人——直到我決定生孩子為止。不過我有個想法,現在請讓我放上來說一說。

從某個角度說,我是孤兒。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說……

唔。首先,老爸就站在我背後,望著我跪下查看刻有我名字的墓碑。我不知道其他收養家庭怎麽樣,但我敢說,與約翰和簡待在一起,我每時每刻都能感覺到他們的重視和愛護——反過來也是一樣。哪怕是我步入青春期早期,每天嚷嚷六次(星期天十次)“我恨你們”和“別理我”的時候也一樣。換了是我,肯定會把我扔在公共汽車站的——保證如此。

約翰給我講述他在地球上的生活,他有個兒子,兒子又有個叫亞當的兒子,亞當現在應該和我差不多大,但從輩分上說得叫我姑媽。我覺得這實在太棒了。我一方面沒有任何親人,另一方面又是某個人的姑媽,變來變去挺好玩的。我這麽對老爸說,他說“你包羅萬象”,然後好幾個鐘頭滿臉笑容地走來走去。我最後終於逮住了他,要他解釋那是什麽意思。沃爾特·惠特曼,他明白那其中的含義。

另外,我身邊還站著希克利和迪克利,情緒的力量使得它們抽搐顫抖,因為它們站在我父親的墳墓前——雖說他實際上並沒有葬在這兒,也永遠不可能了。但這並不重要。墓碑蘊含的意義使得它們激動不已。我想也不妨這麽說:奧賓人通過我父親領養了我,但我與它們的關系不像是老爸和女兒或者姑媽和侄子。我更像是它們的女神,一整個種族的女神。

其實我也說不清楚。也許事實上沒那麽自我膨脹,地位更接近於守護神、種族圖騰或吉祥物。很難用語言形容,絕大多數時候我甚至都沒法理解。我沒有被奉上王座什麽的,據我所知,女神不需要做家庭作業,也不需要撿狗屎。假如當偶像就是這個意思,那麽日復一日地還真有點不太令人興奮呢。

但回過頭再一想,希克利和迪克利之所以會住進我家,和我一起生活,是因為它們的政府與我們的政府簽訂和約時,把這一條放進了必要條款裏。我其實是兩個智慧種族的協約條款。這種事你該怎麽看呢?

好吧,我嘗試過一次使用這個身份:我還小的時候,某天夜裏企圖和簡爭辯,說我應該可以晚睡,因為條約給了我這個特別地位。我以為這麽說很聰明。她的回答是翻出超過一千頁的協議——天曉得,我不知道我們居然會有一份硬拷貝——請我在協議裏找出允許我為所欲為的條款。我氣沖沖地去找希克利和迪克利,要它們去告訴老媽,允許我愛怎樣就怎樣。希克利說它們必須向政府請求指導,但那需要好幾天時間,到那時候我早就熬不住去睡覺了。這是我第一次認識到官僚主義的殘暴本質。

但這裏面的含義有一點我很清楚,那就是我屬於奧賓人。哪怕是墳墓前的此時此刻,希克利和迪克利也在用我父親為它們制造的意識裝置錄制信號。影像會被存儲下來,發送給所有奧賓人。每一個奧賓人都會站在我背後,看著我跪在自己和父母的墳墓前,用手指撫摸他們和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