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5頁)

我只能看到她的臉,而她的身上則蓋著被單。但那的確是我的麗奇,身型已經是個長大的少女了,看上去就像是沉睡著的天使。“她現在處於後催眠指示期,”拉姆賽醫生輕聲說道,“如果您就站在那兒的話,我這就喚醒她。哦,我認為您最好把那貓放到外面去。”

“不,醫生。”

他聳了聳肩,轉向他的病人開始說道:“醒來吧,弗雷德麗卡。醒來,你必須現在就醒來。”

她的眼皮顫動著,然後睜開雙眼。那雙眼睛一時有些神情恍惚,這時她看到了我們,於是略帶倦意地微笑起來。“丹尼……還有佩特。”她伸出雙臂——我看到在她的左手大拇指上正戴著我那個技術等級識別戒指。

佩特發出愉悅的咪咪聲,直接跳到了床上,開始往她的胳膊底下鉆,以表達他最熱切的歡迎。

拉姆賽醫生希望她住一夜再走,可麗奇堅決不同意。於是我叫了一輛出租車到門口,我們跳上車直奔布若雷。她的祖母於 1980 年去世,而她與這世界的最後一絲聯系也就此告終,然而她還留了一些東西在那兒的庫房裏——大部分是書。我命人把它們通通運往阿拉丁,記在約翰·沙頓的名下。麗奇對家鄉的變化感到些許迷惑,她一路上都挽著我,從不放開我的手臂,然而,她卻從未被那可怕的鄉愁所擊垮,要知道,那可是休眠所導致的有極大危險的後遺症。她只不過想要盡快離開布若雷。

於是我雇了另一輛出租車,我們跳上車再奔尤馬而去。在那兒,我在鄉村書記官的登記本上簽下了漂亮的圓體字,用的是我的全名“丹尼爾·布恩·戴維斯”,這樣就不會有任何懷疑,是哪個 D·B·戴維斯設計了這出巨著。幾分鐘之後,我便握著她的小手站在台前,緊張得幾乎透不過氣來,我念道:“我,丹尼爾,接受,弗雷德麗卡,成為我的妻子……至死不渝。”

佩特是我的男儐相。我們從法院裏找來的證婚人紛紛起立。

我們立刻離開了尤馬,直奔靠近圖森的一個農場旅社,我們在那兒租了一間遠離主社區的小屋,又配備了我們自己的賣力海狸來搬搬運運的,這樣我們自己就不必見任何人了。佩特跟一只截止到當時為止仍是農場裏貓壇霸主的雄貓打了一場不朽的戰役,因此我們必須讓佩特在屋裏待著,要不就得盯得緊緊的。這是我能想得出的惟一不足之處。麗奇對待婚姻的態度就好像是她發明了婚姻制度似的,得意之極;而我——哦,我得到了麗奇。

沒有什麽可說的。通過麗奇所持有的股票,董事會進行了一系列決議——那仍舊是最大的單一股份——我把麥克比調到樓上任閑職去了,“名譽研發工程師”;又調任恰克當了總工程師。約翰是阿拉丁的老板,可他一直威脅我說要退休——這樣的威脅太愚昧了。他、珍妮和我控制著公司,因為他總是在發行優先股和債券方面十分小心謹慎,決不放棄控制權。兩個公司我哪條船也不上,我不去經營它們,有意讓它們彼此競爭。競爭是個絕好的主意——物競天擇,達爾文早就想得很清楚了。

我,我只成立了一個“戴維斯工程設計公司”——一間繪圖室,一個小工作間,還有一個老機械師,他認為我瘋了,但仍舊按照我的設計調整機械偏差。我們一完成某樣產品的設計,我就拿去申請專利。

我把過去記錄特威徹的筆記重新找了回來,然後我開始寫信告訴他說,我成功了,又通過冷凍休眠回到現在……我還向他道歉,過去我卑鄙地“懷疑”過他。我問他,等手稿完成之後,他是否想先看一下。他從未回復我,所以我猜他大概還怨恨著我吧。

但我還是繼續寫著這本傳記,而且我會把它放進所有主要的圖書館,即使我不得不自己掏錢來出版這本書。我欠他很多,我欠他太多了。我因為麗奇而欠他,因為佩特而欠他。我打算給這本書起名叫《被遺忘在贊歌外的天才們》。

珍妮和約翰看上去像會青春永駐似的。這要感謝衰老病學的進步、新鮮的空氣、陽光、鍛煉,和永遠無憂無慮的心。珍妮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美麗,她可是……呃,我猜有六十三了吧。

約翰認為我不過是頗具洞察力罷了,根本不想看任何證據。那麽,我究竟是怎麽做到的呢?我試圖解釋給麗奇聽,可她卻顯得很悲傷。我告訴她說,就在我們度蜜月的當口,那個我實際上——不開玩笑地講——在圓石鎮,而當我去女童子軍營地拜訪她時,那個我正被人迷昏了躺在聖費爾南多河谷裏。

她的臉色發白,於是我說道:“讓我們這樣做個假設吧,如果我們精確地看待此事,一切就全然符合邏輯了。設想一下,我們拿一只豚鼠來——一只白色帶棕色斑點的小動物,我們把它放在時間之籠中,然後把它踢回一周前。但是,一周前我們早就在那兒發現它了,所以那個時候我們就把它和它自己一起關在圍欄裏。現在我們就有了兩只豚鼠……盡管其實只有一只豚鼠,只不過其中一只比另一只老一星期罷了。所以當你從它們中間拿出一只來踢回一周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