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集

魏姆斯把羊皮紙遞還給他,“口袋是做什麽用的?”他問。

“為了裝寶窟的金子。”喉嚨回答道。

“哦,是的。”魏姆斯一臉陰郁,“當然。”

“這樣吧,”喉嚨道,“這樣,給咱穿棕色制服的老夥計便宜百分之十。”

“而你簡直是在割你自家的喉嚨了,嗯?”

“軍官便宜百分之十五!”見魏姆斯要走,喉嚨趕緊繼續降價。魏姆斯聽出他聲音裏略微帶點驚慌,並且很快發現了原因:這行的競爭似乎相當激烈。

安科-莫波克的居民生性並不特別勇敢,但卻擁有與生俱來的生意頭腦。在短短幾步之內,魏姆斯就可以買到各種各樣貨真價實、童叟無欺、證書齊全的魔法武器,甚至還有一件隱身披風——在魏姆斯看來這點子還不錯,而貨攤主人搞的那面沒玻璃的鏡子更是極具想象力——此外還有些稍微小點的玩意兒:龍餅幹、木棍上的氣球和風車,保證可以治療龍傷的銅手鐲也是個不錯的創意。

附近的口袋和鏟子似乎和劍一樣多。

金子,就為這個。龍的寶窟。哈!

五萬塊!警衛隊的軍官每個月掙三十塊錢,連拔個牙都得自己買單。

要有五萬塊,他什麽事幹不了呢……

魏姆斯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接著又想了想有五萬塊他能夠幹得了的事。首先在數量上,後者就比前者多太多了。

前邊墻上釘著一張布告,魏姆斯心不在焉,差點撞上一群圍觀的人。沒錯,布告上的確寫著恐嚇安科-莫波克的龍首級價值五萬塊,只要勇敢的英雄把它送到王公的府邸。

其中一個人正讀給其他人聽。從他的塊頭、裝備以及手指緩緩在每個字底下移動的樣子,魏姆斯判斷他就是領頭的英雄。

“——到王-空的湖-體。”他終於念到結尾處。

“五萬塊。”一位英雄若有所思地撓撓下巴。

“廉價的買賣,”那位學究英雄道,“比市價低太多。本來應該是半個王國和他女兒下嫁來著。”

“沒錯,可他不是國王。他是王公。”

“好吧,那就半個王公國什麽的。他女兒長什麽樣?”

眾位獵人無一知情。

“他沒結婚,”魏姆斯主動提供情報,“而且也沒有女兒。”

眾人轉身上下打量他一番。魏姆斯能看出對方眼中的不屑。他這樣的他們大概每天都會收拾好幾十個。“沒有女兒?”其中一人道,“想要人幫忙屠龍,結果他連個女兒也沒有?”

不知怎麽的,魏姆斯覺得應該對自己的統治者表示支持,“他養了條小狗,倒是非常喜歡它。”他熱心地說。

“簡直是惡心人,連個女兒也沒有。”一個獵人道,“再說如今這世道五萬塊算什麽?平常花銷就得這麽多。”

“沒錯。”另一個道,“他們以為這是一筆橫財,可他們根本不考慮,不考慮那個,這又不能領養老金,還有那麽多醫藥費,你得自己買裝備、保養裝備——”

“——還有衣服、眼淚,非得是處女的才行——”一個矮矮胖胖的獵人點點頭。

“就是,然後還有……啥?”

“我的特長是獨角獸。”那獵人有些尷尬地笑笑。

“哦,原來如此。”頭一個開口的似乎很高興終於有人可以回答自己長期以來的疑問了,“不是已經基本上沒了嗎?”

“這話沒錯,獨角獸也一樣,基本上沒了。”獨角獸獵人回答道。魏姆斯不禁覺得這人一輩子大概只會講這一個笑話。

“嗯哪,這個,世道不好哇。”第一個人道。

“怪獸也越來越難搞了。”另一個說道,“我聽說有個人,他殺了個湖裏的怪獸,沒問題,然後把它的胳膊掛在門上——”

“好骨力七它人。”一個聽眾用別別扭扭的外國腔說。

“沒錯,然後你們知道怎麽樣了?它媽居然跑來發牢騷。真是那家夥它媽,第二天一直跑到走廊大發牢騷。真真正正的大發牢騷。現在誰還尊敬咱們。”

“母的總是最嚇人的。”另一個獵人憂郁地說,“過去我認識一個鬥雞眼的戈爾貢,哦,她才嚇人呢,不停地把自己的鼻子變成石頭。”

“每次都是咱們去玩命。”那個學究型獵人道,“我是說,要是每回我的馬在我屁股底下被吃掉都有人給我一塊錢,那我才富了呢。”

“沒錯。五萬塊?誰稀罕。”

“耶。”

“沒錯。守財奴。”

“咱還是去喝一杯。”

“好。”

他們有力地猛點頭,然後大步朝破鼓走去,只除了那個學究型。他偷偷摸摸溜回到魏姆斯身邊。

“什麽樣的狗?”他問。

“什麽?”魏姆斯一時沒反應過來。

“我是問你,什麽樣的狗?”

“一只卷毛小獵犬,我想是。”魏姆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