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集(第2/21頁)

“酒館,唔?”卡蘿蔔若有所思,“這時候還在營業?”

“幹嗎不營業?”喏比推開門,“生意好著呢。破鼓。”

“又是喝酒?”卡蘿蔔飛快地翻著書頁。

“但願如此。”喏比朝一個巨怪點點頭,這是破鼓雇的門摔,“晚上好,砂巖圖斯。帶新人來認認門路。”

巨怪哼哼兩聲,揮揮長著硬皮的胳膊。

如今的破鼓已經成了一個傳奇,它是碟形世界所有聲名狼藉的酒館裏最出名的一個,同時也是雙城的重要標志。正因為如此,前段時間必須重新裝修的時候,新東家特意花了好幾天工夫,努力還原過去墻上的泥汙、煙灰以及各種不大容易分辨的物質;他甚至還進口了一噸經過腐爛處理的燈芯草鋪在地板上。現在店裏的顧客還是往常那堆英雄、殺人犯、雇傭兵、暴徒和惡棍,只有經過最最仔細的檢查你才能分辨出究竟誰是誰。濃濃的煙霧懸在空氣中,很可能是因為不想碰著墻壁。

兩個衛兵晃進破鼓的時候,交談聲略微低下去一丁點,接著又恢復到先前的水平。兩個老熟人朝喏比揮揮手。

他發現卡蘿蔔好像很忙。

“你在幹嗎?”他問,“還有,別跟人家提什麽媽媽,明白?”

“我在記筆記。”卡蘿蔔嚴肅地說,“我有個筆記本。”

“對頭,”喏比道,“你會喜歡上這地方的。我每晚都來這兒吃晚飯。”

“你怎麽寫‘觸犯’兩個字來著?”卡蘿蔔翻過一頁。

“我不寫。”喏比從人群中擠過。一種罕見的慷慨之情鉆進他腦袋裏,“你想喝點啥?”

“我認為這恐怕不大合適。”卡蘿蔔道,“再說了,烈酒是失敗之母。”

他感到自己脖子後頭有道極具穿透力的視線,於是轉過身去,正好對上一張平淡、溫和的大臉。一張猩猩的臉。

它坐在吧台前,手拿一品脫啤酒,面前還擺了碗花生。它挺友好地朝卡蘿蔔揚揚酒杯,然後喝了一大口。它喝酒時下嘴唇仿佛變成了帶把手的漏鬥,動靜還特別大,有點像運河排幹水的聲音。

卡蘿蔔捅捅喏比,“那兒有只猴——”

“別說出來!”喏比趕緊截斷他的話,“別把那個詞兒說出來!那是圖書管理員,在大學幹活,睡前總是來這兒喝一杯。”

“就沒人表示反對?”

“為什麽要反對?”喏比問,“他也一樣請大家喝酒,從來不會喝了人家的就開溜。”

卡蘿蔔再次轉身打量那只類人猿。好幾個問題同時沖出來,要求他關注,比方說:它的錢放哪兒?圖書管理員發現了他的目光,誤解了他的意思,於是把那碗花生輕輕朝他推過來。

卡蘿蔔挺直了自己高大健碩的身子,開始查閱自己的筆記。他整個下午都在學習《法律與條令》,這時間沒白花。

“此處的主人、業主、承租人或者老板是誰?”他問喏比。

“啥?”小個子衛兵道,“老板?唔,我猜今晚是查利管事。怎麽了?”他指指一個偉岸的大塊頭,此人滿臉縱橫交錯的刀疤,眼下正拿著塊濕布,試圖把臟東西更加平均地分配到一堆玻璃杯上。他停下手中的活兒,心照不宣地朝卡蘿蔔眨巴眨巴眼睛。

“查利,這是卡蘿蔔。”喏比介紹道,“他住玫希·帕姆那兒。”

“什麽,每天晚上?”查利問。

卡蘿蔔清清喉嚨。

“如果你是管事的,”他莊嚴地宣布,“那麽我有責任通知你,你被捕了。”

“被什麽了來著,朋友?”查利繼續擦著杯子。

“逮捕。”卡蘿蔔道,“現指控你犯下了如下罪行,茲即:1)(i)咕月18日或此日前後,在位於金絲街一個名叫破鼓的地方,你在午夜12(十二)點鐘之後,a)販賣或者b)協助販賣酒精飲料,違反了1678年的《公共酒家(營業)法案》之規定,並且1)(ii)在咕月18日或此日前後,在位於金絲街一個名叫破鼓的地方,你在販賣或者協助販賣酒精飲料時,所使用的容器在大小與容量上不符合上述《法案》之規定,並且2)(i)在咕月18日或此日前後,在位於金絲街一個名叫破鼓的地方,你允許顧客攜帶長度超過7(七)寸、裸露在外的鋒利武器,違反了此《法案》第三部分的相關規定,並且2)(ii)在咕月18日或此日前後,在位於金絲街一個名叫破鼓的地方,你在未獲販賣和/或飲用酒精飲料執照的場所售賣此類飲料,違反了上述《法案》第三部分的相關規定。”

卡蘿蔔翻到下一頁,四下裏一片死寂;卡蘿蔔繼續道:“此外,我有責任通知你,我準備向法官提交證據,證明你觸犯了1567年的《公眾集會(賭博)法案》,1433、1456、1463、1465,呃,還有從1470到1690年的《營業場所執照(公共衛生)法案》,以及——”他瞥了眼圖書管理員,那只猩猩有雙對麻煩極其靈敏的耳朵,此刻正急急忙忙喝幹杯裏剩下的啤酒——“1873年的《家畜與家養寵物(照料與保護)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