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第4/8頁)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變得越來越沉,越來越笨拙。哼,倒不如裝上鉤子。“等那幫暴民明白自己殺的是誰,恐怕慌不擇路地要把屍體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親發現。蘭尼斯特有債必還,當年君臨城破,泰溫公爵教他們領教過滋味。”

“有債必還。”壯豬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過等飯後在塔樓房間過夜時,詹姆自己卻懷疑起來。再怎麽說,提瑞克與藍賽爾一道做過勞勃國王的侍從,他們曉得的秘密比黃金更貴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裏斯,那個咯咯假笑、渾身散發著薰衣草香味的太監。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線密探,要在混亂中偷走提瑞克自是舉手之勞……或許太監早就知道暴動將於何時何地發生。瓦裏斯讓我們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麽都清楚。然而這次暴動他卻一分半點都沒警告瑟曦,他甚至沒到船邊去送別彌賽菈。

詹姆打開窄窗。夜,越來越清冷,一輪彎月高掛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監,卻可以打爛那張黏糊糊的笑臉,打個稀巴爛。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劍。“時候到了。”他吩咐對方,劊子手便站起來隨他下樓,破皮靴刮擦著陡峭的石階。兵器庫前有個小院子,詹姆找來兩面盾牌、兩頂半盔和一對比武用的鈍劍,把它們分給派恩,自己左手握劍,右手穿進盾牌的綁帶。他的金手能抓東西,卻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騎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樣。讓我們看看自己現在變成什麽樣了吧。”

伊林爵士舉劍回應,詹姆更不搭話,直接上前攻擊。然而,盡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鎖甲一樣生了銹,也沒有布蕾妮的強壯體魄,但詹姆遞出的每一記都被他的鈍劍或盾牌擋住。兩人在彎月下舞蹈,兩柄鈍劍奏出鋼鐵的樂章,沉默的騎士讓詹姆好好攻擊了一陣,最後才發起反擊。他連連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劃過頭盔,一記猛斬打飛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點把連接金手與斷肢的繃帶扯斷。等收劍住手時,詹姆已然遍體淤傷,酒全醒了,頭腦無比清明。“我們每晚準時開戰,”他告訴伊林爵士,“明天打,後天也打,天天打。直到我的左手變得跟我過去的右手一樣強大為止。”

伊林爵士張開嘴巴,發出一陣粗嘎的聲音。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絞痛。

第二天早上,無人敢提及他的傷勢,看來他們昨晚睡得跟死豬一樣。只有下山時,小子盧·派柏替騎士老爺們問了這個不該問的問題。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曉得嗎,哈佛家的女仆精力特別旺?她們會咬人呢,小子。”

這天仍然陽光明媚、微風吹拂,接下來的一天多雲,再來的三天就是下雨了。但對於隊伍來說,這些都沒差,他們風雨無阻地沿國王大道北進,保持著穩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會找個私密之地,留下更多愛的傷痕。他們在馬廄裏打,有獨眼的驢作見證;他們在旅店地窖裏打,周圍是裝滿葡萄酒和麥酒的木桶;他們在石制大谷倉焦黑的殘骸裏打;他們在小河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們也在空曠的原野上打過,任憑雨水嘩嘩地拍打著頭盔與盾牌。

詹姆找了各種借口,但他沒有蠢到認為大家真的相信。至少,亞當·馬爾布蘭了解實情,眾多親隨也各有猜測。當然,沒人敢在他面前說出口……唯一的證人是個啞巴,不用擔心弑君者功夫淺薄的事實暴露出去。

現今,到處都能看到戰爭留下的滿目瘡痍。田野裏,本該是收獲秋小麥的時節,然而野草、荊棘與灌木長到馬頭那麽高,國王大道上見不到一個旅人,從黃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們連人都不怕。馬爾布蘭的一名斥候下馬撒尿,回頭馬已被撲殺。“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憫人地說,“定是披著狼皮的惡魔,用來懲罰我們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饒恕的馬。”詹姆瞧著馬兒可憐的殘缺屍體,回答道。他命令將馬屍分割腌制,前路漫漫,人煙稀少,肉可不能浪費。

一個叫母豬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頑強的老騎士羅傑·霍格爵士,他轄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二十多位農民。羅傑爵士身材粗壯,肯洛斯爵士認定他是克雷赫家族的遠親,因為他的紋章上也有斑紋野豬。壯豬表示同意,並花了一個小時和羅傑爵士仔細研究血緣問題。

詹姆感興趣的是霍格對於狼崽們的描述。“繡著白星星的北方狼來打劫過,”老騎士傾訴,“大人,我把他們趕走了,其中三人的屍體就埋在那片蕪菁地下。在他們之前,是嗜血的獅子——對不起,大人——其首領的盾牌上刻有獅身蠍尾獸。”